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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保证保安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职工、服务于外来人员,特制定保安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1、按时上班、交接-班、实行定点值班。(门卫、操场和教学楼)树立有学生就有巡逻的理念。每天早晨8:10交接-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次,迟到、早退(10至30分钟)扣1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扣30元/次。巡逻保安每节课下课时间必须在指导区域执勤,第一次不在扣2元。保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向保卫科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脱岗处理,扣30元/次。如遇特殊情况在征得保卫科同意后,安排其他保安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请假按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细则执行。请事假1天扣25元,调班必须报德育处备案,如私自调班1次扣5元。(请假/调班程序:本人请假条、调班表——值班门卫签字——德育处审批备案)
2、上班按规定着装,在值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鞋、裙子,不得吸烟、喝酒、不得睡觉、躺着。巡逻保安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发现保安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扣5元。
3、坚持保安巡逻制度:,巡逻保安在每天的早自习下课至上午第一节课上课,上午第五节课下课至下午第一节上课,下午第九节课至晚自习第三节课上课,每节课的课间时间必须在指定地点值勤。其余时间在教学楼及学生寝室、操场临近花台等地巡逻,以防学生打架及翻阅围墙。周五放学后负责校园周围巡视,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敲诈、殴打学生。夜班巡逻时,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微机室、办公室和教室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门卫、巡逻保安每周将巡查情况汇总后交德育处。一次不交,扣10元,记录不实、弄虚作假扣5元。
4、值班门卫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待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1次扣1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值班门卫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巡逻保安,必须认真履职,发现打架斗殴、偷盗、敲诈、翻越围墙等破坏学校财产和伤害学校师生的行为必须制止,并报学校德育处或校长,一次不履职扣2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凡是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一律佩戴出入证(班主任教师的亲笔条子)进出学校,保安必须认真检查,对没有佩戴出入、私自借他人出入证等情况,必须有记录。如徇私情则每次扣执勤保安1次扣5元,
5、值班门卫,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能做到者,每次扣5元,如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星期天下午14:00——18:40,巡逻保安要在指定地点执勤。星期五下午15:20——16:00巡逻保安到校外巡逻护送学生安全离校及护送学生上学,值班门卫负责校门口的秩序维护,对校门及周边巡逻,并对乘坐三无车辆的学生进行教育。女生值班保安负责女生宿舍巡视,督查所有宿舍必须锁门后方可交-班。男生值班保安负责男生宿舍巡视,督查所有宿舍必须锁门后方可交-班。对没有锁门的宿舍,报道本周值周领导,一次没报扣10元。
7、值班保安每天必须保持门卫室、值班室清洁及校门区域清洁,每发现一次不清洁扣执勤保安扣10元。巡逻保安负责宿舍上午第5节课后开门,下午第9节课后开门,必须保持男、女值班室清洁,并整理好内务,每发现一次不清洁扣执勤保安扣10元。
8、凡所扣工资用于奖励工作成绩突出、表现较好的保安。
9、保安人员必须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临时任务,一次不完成扣20元。
10、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天给予50元补助,由德育处考核发放。本考核办法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德育处直接考核。
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保证保安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职工、服务于外来人员,特制定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的《学校保卫室制度》和《校园安全巡视制度》等,服从保卫科管理。
二、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治安事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拾物交公。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学校酌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10元/次,迟到、早退(10至30分钟)扣2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扣50元/次。门卫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向保卫科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脱岗处理,扣50元/次。
不得无故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人顶岗方可离岗,同时应告知保卫科。
四、上岗时应按规定整齐着装,不得看书报、睡觉、躺着,并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发现保安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扣5元/起。
五、以下时间,值勤人员都要在保卫室外门两侧站立值勤, 6:50~8:00,11:30~12:30,14:10—14:40, 18:20~19:20。
其余时间,二人在门卫室值勤,一人应巡视校园。巡视校园的保安人员应履行《校园安全巡视制度》的规定。
六、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
七、学生应凭通校生出入证和请假条等有效凭证出入校园,并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班级。对没有以上有效凭证的学生,按《保卫室制度》处理,不得随意放行。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八、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九、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
十、保安人员应服从保卫科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扣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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