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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人员考评办法

时间:2022-04-15 17:48:5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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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人员考评办法

某煤矿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管理人员考评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标准

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均纳入考核范围。凡设立独立支部的单位和部门执行“考核内容及标准(一)”的考核标准;其他单位和部门执行“考核内容及标准(二)”的考核标准。各单位执行标准详细划分见附表。

二、具体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10月--10月31日)

1.整章建制,完善各项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精细化管理的本质,是对各个工作流程进行控制和考核,为此,各单位要从遵章守纪、正规操作、危险源辩识、定置化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岗位作业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实现量化考核,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有标准、有考核,全面提高岗位作业水平。各单位要根据《某煤矿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系统的岗位标准和精细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作为对本单位考核依据。各单位在制定标准和考核办法上,可借鉴矿试点单位(采煤二区、掘进一区、机电工区、水暖工区、机厂、食堂)的经验,取长补短,使制定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考核更加到位。

2.以职工“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行为规范为基础,以4E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日事日毕、日清日高”为目标,以精细流程为重点,推行ABC三卡考核。A卡是员工岗位作业日卡,也是职工当班的“自我鉴定”;B卡是班组当日汇总排名卡,也是当班岗位的“工作日志”;C卡是单位月度汇总卡,也是本单位职工的“名次排序”。各单位要以“制度→标准→考核”的管理思路,从任务完成、工作质量、材料消耗、6S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A卡由员工根据当班作业情况、对照6S行为规范先行自评打分,然后由班组长根据班中巡岗和员工实际表现审定最后得分。B卡由班组长根据A卡的最后得分,汇总排定当班员工的得分名次,并评出当班的“四工”。C卡由单位根据B卡结果,汇总排定所有员工当天和当月的得分。并按得分高低,公布在本单位的精细化管理公开栏上。并按照班讲评、日排名,单位每月按照3%、10%、85%、2%的比例按照职工每月考核分数累计评出星级员工、优秀员工、合格员工和试用员工,分别进行表彰奖励及批评惩罚。让职工监督、让职工信服,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充分利用好“一站、一栏、一板”。“一站”即精细化管理考核站,设在各单位,负责三卡发放、收集、汇总、登记、情况信息反馈、员工排名公布、员工的收入分配、员工的评比表彰及批评惩罚。“一栏”即精细化管理公开栏,用以公开员工逐日得分、收入、奖惩情况。“一板”即现场管理看板,内容包括各工种岗位的精细化考核内容及标准,并悬挂员工A卡或B卡。有固定工作岗位或流动作业人员,A卡可随身携带,“一板”可设在单位。使考核过程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二)考核完善阶段(2015年11月—11月30)

1.考核实行动态检查和固定检查结合,每月由各牵头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业务范围进行不定期自查,月底由企管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矿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精细化管理考核采取百分制,任务完成40分、工作质量20分、材料消耗10分、6S行为30分。

2.各单位季度考核基础分:采掘单位基础分为90分;生产辅助单位基础分为92分;其他有独立支部的单位基础分为94分;机关科室及其他单位基础分为95分。各单位季度精细化管理考核结果与单位收入挂钩,比基础分每降低1分,罚款2000元。

3.每个季度,企管科将根据各单位每月考核结果汇总,分片分系列推荐季度得分最高的10个单位,上报矿研究评选出优秀单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评选指标划分如下:

⑴采掘单位(包括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掘进三区)评选2个优秀单位。

⑵生产辅助单位(包括机电工区、运搬工区、通风工区、巷修工区、皮带工区、生产准备工区)评选1个优秀单位。

⑶其他有独立支部的单位(包括洗煤厂、水暖工区、供电工区、机厂、学校、武保科、医院、食堂、澡堂、绿化工区、物供中心、安监处、销售公司、煤质科、离退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居委会、非煤科)评选3个优秀单位。

⑷机关科室(包括矿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组干科、纪委监察科、审计科、团委、计生办、宣传科、劳资科、财务科、企管科、考核办、内部市场办、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机电科、通防科、教培中心、环保科技中心、基建办)评选4个优秀单位。

4.对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单位,对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组干科,纳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作为年终对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5.采掘单位出现死亡、井下辅助单位出现重伤、地面单位出现轻伤(出现重伤或死亡的,将加倍处罚),每人次扣罚单位月度精细化管理考核20分;采掘单位出现重伤、井下辅助单位出现轻伤,每人次扣罚单位月度精细化管理考核10分;采掘单位出现轻伤,每人次扣罚单位月度精细化管理考核5分;矿属各单位、各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罚单位精细化管理考核5分。

6.考核责任部门:企管科负责对精细化管理综合形象进行全方位不定期巡查,组织月底集中检查,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综合考核汇总;安监处负责对全矿安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负责对6S行为养成情况进行考核;劳资科、组干科、教培中心负责对劳动纪律、安全培训、四工并存情况进行考核;调度室负责对生产事故影响生产时间及双休日值班情况进行考核;武保科负责对社区治安及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考核;计生办负责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考核;机电科负责对井上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生产技术科负责对井下工程质量进行考核;基建办负责对地面工程质量进行考核;内部市场办负责对矿内部材料消耗进行考核。

所有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划分将当月考核资料于次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企管科,对不能按时提报资料的单位每推迟一天扣1分,纳入单位精细化考核。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的,考核责任部门于次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写出原因,由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交企管科。

7.为强化考核效果,矿每季对精细化管理考核设立考核奖,奖励标准由矿根据季度内各月度考核累计情况确定;对在考核过程中失职、失误违反管理规定的部门单位予以罚款100元/次的处罚。

(三)全面深化阶段(2015年12月--2015年12月30日)

在完善阶段的基础上,全矿全面深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形成精细化管理框架,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推动精细化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本在制度,关键在领导,成败在考核,为此矿成立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总会计师赵明虎、副矿长高振伟、徐建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精细化管理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有企管科、安监处、劳资科、宣传科、纪委监察科、组干科、考核办、财务科、内部市场办、物业管理中心、机电科、生产科、调度室、计生办等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在推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各单位要把实施精细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选树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精细化管理的有关内容和实施步骤。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掌握精细化管理的要领和流程,带头在工作中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注重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不断推动我矿精细化管理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我矿安全管理精细化、成本管理精细化、质量管理精细化、现场管理精细化。

四、其他规定

(一)企管科、劳资科、宣传科、组干科、纪委监察科、考核办参加月底集中检查,由企管科牵头;安监处、考核办、内部市场办、机电科、调度室、劳资科、组干科、教培中心、武保科、计生办等单位,按照业务分工于次月1日前向企管科提供当月各项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对不按规定参加检查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矿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本单位精细化考核。

(二)各业务分管部门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自行分析通报,月底由企管科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三)各类通报按下文之日为准,纳入当月精细化考核。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井下管理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2015-09-03 20:50 | #2楼

一、班前准备工作

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

2、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它引火工具取出放到换衣箱内。

3、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换衣箱门是否锁好。

4、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

二、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随身围带毛巾,佩戴有衬垫和帽带的安全帽,入井前必须将带子系牢,矿灯要戴在安全帽上,并系牢灯线,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按每项50 元处罚当事人。

4、工作服和胶靴必须按时更换,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

三、配戴安全装备

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2、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违者,罚当事人20 元。

3、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灯头插在安全帽上,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四、入井

1、井口20 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20 米范围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按“三违”论处。由于井口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和检查不细,出现一例违规行为,给予当班井口管理人员罚款100 元,并按一般“三违”论处。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乘罐,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并自觉脱掉安全帽,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下井,并对责任人处罚50 元;对不排队、又不服从管理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 元,并按一般“三违”论处。

3、运输工区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井上口、井下口管理人员对不排队上下或拥挤打闹的行为不管理、不制止的,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处罚当班班长50 元/次。

4、副井把钩工严格执行入井搜身制度。否则把钩工按10 元/人进行处罚,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均由把钩人员负责。

5、运输工区必须在井口醒目处设立警戒标志,非井口管理人员不得入内。否则,处罚当事人50 元。同时对井口管理人员和当班班长各处罚50 元。

6、矿实行举报制度。井口管理人员对入井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职工有权向调度室举报,由矿当日值班人员落实。对举报证据充分、情况属实的,给予责任人处罚100元,同时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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