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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员工外出培训计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3 管理职能
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及生产等部门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职工教育培训的分类
4.1.1 岗位资格培训
4.1.1.1 根据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对上岗、转岗或晋升岗位的职工,须按工作标准的要求,经岗位资格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在岗职工要定期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1.1.2 管理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岗位资格培训。
4.1.1.3 在国家规定实行资格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1.2 职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后,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和技术的更新培训,以及岗位资格复认的培训。
4.1.3 职业技能培训
4.1.3.1 从事技术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工作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要求,经过相关培训,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4.1.3.2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1.4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以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为重点内容的教育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4.1.5 在职学历教育,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公司管理的需要,选送职工参加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在职学历教育,培养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其参加业余、函授学习或自学考试。
4.2 职工教育培训登记
4.2.1 总经理工作部对职工参加教育培训进行登记,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作为其上岗、转岗、晋职和奖惩的考核依据。
4.2.2 公司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培训费用,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掌握。
4.3 生产培训
4.3.1 新参加生产人员的培训
4.3.1.1 对新参加生产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职业道德、管理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4.3.1.2 运行人员在独立值班前,必须经过现场基本制度学习,并考试合格;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跟班学习;在试行值班学习期满后,必须通过独立值班考试,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值班。考试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3—6个月。
4.3.1.3 检修人员在独立担任检修工作前,必须经过现场检修工艺规程、验收规程、质量标准及检修工艺、专业知识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并通过技术考核;在检修实习期间,可在师傅的指导和监护下参加实际检修工作,实习期满,必须通过独立检修项目考试,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工作。考试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限3-6个月。
4.3.2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培训
4.3.2.1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必须经过见习和实习两个阶段,期限为1年。
4.3.2.2 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职业道德、管理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4.3.2.3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生产过程见习期为4-6个月。在见习期内,了解并熟悉公司的发电设备系统。见习期满,写出见习报告,并通过考试。
4.3.2.4 岗位实习期内,逐步掌握本专业管辖范围内主要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系统;在班长的指导和监护下,逐步进行实际操作或检修工作。实习期满,写出实习报告,并通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3-6个月。
4.3.3 在岗生产人员培训
4.3.3.1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日常培训工作由部门组织实施。
4.3.3.2 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学习规程、事故分析和运行操作中的薄弱环节为中心,学习新的运行操作方法,掌握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性能,提高对异常情况的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
4.3.3.3 检修及试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学习规程、事故分析和专业理论、操作技能为中心,掌握新设备、工器具、仪器仪表的构造、原理、性能及使用方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4.3.4 培训方式
4.3.4.1 技术问答每人每月完成一次,由部门技术员负责考评。
4.3.4.2 考问讲解采用逐级提问的方法,每人每月一次,并建立台账,部门技术人员、安全培训员应定期检查。
4.3.4.3 围绕生产关键问题或技术薄弱环节采用形式多样的技术比赛和示范,一般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
4.3.4.4 发挥技能优秀的人员,采取“带徒弟”的方式传授经验。
4.3.4.5 公司不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公司生产上的关键问题、技术薄弱环节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召开技术讲座、技术报告会。
4.3.4.6 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班组反事故演习每季不少于一次,由班长和部门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生产部门反事故演习每季一次,由部门组织进行;公司的反事故演习每年二次,由发电、设备管理、安全监察、设备维护、燃料等部门组织,拟定方案,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人员根据季节和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事故预想,每值(班)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台账。
4.3.4.7 主要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进行仿真机模拟培训。
4.3.4.8 特殊工种的培训,包括取证、资格培训和证书到期的换证考试等,各部门每年年底将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工作部。
4.3.5 公司成立职工技术考核委员会,领导职工培训考核工作。总经理工作部、设备管理部负责培训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职工的转正定级、上岗、转岗等考试由各部门组织;值长岗位的考试由公司职工技术考核委员会负责;工人岗位晋升技师的考试(考核)按规定程序进行。
4.4 职工的学历教育
4.4.1 公司鼓励职工参加电力系统专业的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实行自学奖励的办法,职工参加函授、自学等学习的时间和费用自行解决。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和费用凭证给以一次性奖励:本科毕业奖励9000元;专科毕业奖励6000元;专科升本科毕业奖励6000元。
4.4.2 申报学历教育奖励的职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所学专业必须是电力系统的机、电、炉(燃料)、化、热工专业(不包括计算机专业)或经公司批准的非电力系统专业(跨专业)。
4.4.3 非电力系统专业或跨专业的学历教育一般不予奖励。特殊情况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给予奖励。其中参加党(干)校学习的必须是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
4.4.4 申报奖励的程序
4.4.4.1 本人提出书面奖励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4.4.4.2 本人提交学历教育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学费、住宿费等凭证,但不包括书费,不足按实奖励。
4.4.4.3 每年九月,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审核职工学历教育奖励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给予奖励。
4.5 外出培训管理
4.5.1 对于系统外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原则上不组织送培。确因工作需要派人参加的,由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5.2 部门接到上级或兄弟单位发来的岗位(或专业)培训的“函”后,应与总经理工作部联系,经总经理工作部登记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培训。
4.5.3 职工外出培训带回的技术培训资料,凡由公司支付资料费的一律交档案室,资料费经档案室签字后报销。
4.5.4 职工外出培训在一个月内,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确因工作需要的除外),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
4.6 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4.6.1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包栝岗位培训考试(考核)成绩、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班考试成绩、学历教育成绩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证、技术比武等资料。
4.6.2 职工取得的学习成绩单、结业证、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由个人自行保管,复印件二份交总经理工作部;特种作业证书原件交总经理工作部。
4.6.3 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是职工转正、定级、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管理,做到正确、清晰、完整。
4.7 培训资料管理,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讲义、教学录象、磁带、各类规程及参考资料等,由总经理工作部集中管理,并建立培训资料台帐。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电力企业职工培训计划范文
职工培训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职工素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的有效途径职工培训教育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企业、面向生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养的原则,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我公司的培训教育在经理的领导下,以安教部为主,负责全公司的文化、技术、业务培训,做到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并把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公司的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落实,同时总结考核。
一、 岗位培训
以练好基本功为主,即练习实际操作的基本动作,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按照部颁电业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知、应会”的要求,达到“三熟三能”。
1、变电、线路及设备运行人员的“三熟三能”
(1) 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2) 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3) 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4) 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5) 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6) 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2、供电所人员的“三熟三能”(含农村聘用电工)
(1) 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2) 熟悉电工基础知识;
(3) 熟悉检修、维护工艺和质量标准;
(4) 能熟练地进行本工种的检修、维护和运行操作,正确处理事故;
(5) 能熟练地进行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
(6) 能看懂常用图纸和掌握常用材料性能。
3、财务、审计和用电营销人员的“三熟三能”
(1) 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和相关法规;
(2) 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要求;
(3) 熟悉电工基础知识;
(4) 能熟练地进行财务或经营统计、测算和分析;
(5) 能熟练地填报各类报表;
(6) 能熟练地运用电脑进行文档处理和制表;
4、计量人员的“三熟三能”
(1) 熟悉电能计量装置的基本原理;
(2) 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和相关法规;
(3) 熟悉电能计量装置的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4) 能熟练地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和校验;
(5) 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6) 能正确地进行计量误差的退补。
二、 新工人培训
1、新工人进公司,首先要经过安教部一段时间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和传统教育、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安全生产和局规局纪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
2、恢复传统的师徒传、帮、带培训。新工人到达岗位后,指定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人为师傅,经现场基本制度学习、现场见习、跟班实习三个步骤,考试合格并确认有独立操作能力,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 专业骨干培训
1、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优秀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热爱本专业、思想进步的生产工人和班组技术人员,作为专业骨干培训的对象,编制专业骨干培训计划,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专业 骨干的培训,要做到有目标、有方向,理论和实际结合,在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变动他们的工作,鼓励他们从专业上提高。
3、所、站长的培训
所、站长的培训由公司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所、站长应从组织领导、技术业务、思想政治工作三个方面提高,特别是要学会管理,学会做人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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