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及各基层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五、报告程序
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科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科及时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铁矿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劳资科与已进、新进铁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铁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8、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铁矿下属各基层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用新工艺后,新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二、铁矿安全科在接到报送资料后,认真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配合,由铁矿安全科负责协调。
通过监测,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并分析危害程度。
铁矿安全科根据监测、分析结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向铁矿综合办公室汇报,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并按照指示监督落实。
三、铁矿安全科应及时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科备案。
四、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铁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铁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铁矿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铁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铁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铁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5、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铁矿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矿长的批准后实施。
五、每年按铁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ISO1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 某某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 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35KV母线室购置安装的SF6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
㈡XXXX厂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1预防措施
1.1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1.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
1.3卫生宣传普及防毒知识。车间内建立安全员和卫生员,并开展防毒培训,增加急性中毒时的自救、互救知识。
2职业卫生措施
2.1加强个人防护。
2.2做好就业前、在岗时、离岗前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
2.3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在危险岗位贴警求标志。
3现场处理措施
3.1控制事故源,阻止毒物扩散,并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
3.2吸入中毒: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患者安静,并立即松解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
3.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如眼睛沾染酸碱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并送眼科处理。
3.4休克病人在采取一定急救措施的同时送医院抢救。
3.5参与抢救人员注意自身防护,疏散人员,设置隔离带。用排毒设备通风。
4报告制度
发生一般职业中毒,在6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重大或物大事故需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慢性职业病需在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认后5日内上报。
5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㈢XXXX厂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我厂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在我厂新建、改扩建、续建等建设项目的设计时,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对工作场所的污染,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也应采取综合预防、治理措施,使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的设计时,厂主管部门应委托有资质认证的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当需要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和配置卫生辅助设施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使之符合卫生要求。
3、对一般职业危害场所建设项目要求:
⑴立项时要对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分布、浓度等卫生标准规定的项目全面地做出预评价;
⑵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一般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内容;
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控制效果的评价。
⑷建设项目竣工后要将项目中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的内容报送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审查。
4、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建设项目要求:
除要做到上述一般职业危害场所建设项目的四项要求外,还须做好主要职业危害场所防护设施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5、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㈣XXXX厂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卫生科会同技安科、人教科一起对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定期对职工进行触电急救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医疗卫生常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3、对接触化学物品的人员进行化救知识的培训,包括化救物品的放置及使用。
4、结合本企业特点,开展健康促进教育活动,请有关专家上门授课及开展咨询活动,使职工人人知晓预防,控制疾病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
5、对参加培训职工,在培训结束时,对所学培训内容应进行考核,其成绩归档备案。
6、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㈤XXX厂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健康的管理水平。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医生,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档案,积累各种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和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就业前(上岗)和定期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者,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出现职业中毒者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主管部门。
4、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对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后的结果,告知本人并签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转告)。
6、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㈥XXXX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1、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卫生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2、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厂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厂职工公布。
3、所测定的有毒、有害因素,工作场所及测定日期,由卫生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高温测试每年一次,噪声每年一次,化学毒物每年一次,电焊尘每年一次,金属试验每年一次)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并由其出据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
5、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结果评价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㈦XXX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仓库管理
1.1易燃、易爆危险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入内。出入处应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明显防火安全标志,危险物品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1.2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凡属易爆、剧毒的危险品,必须做到“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把锁、双本账、双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应立即返库。使用部门禁止存放保管。
1.3危险品保管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特点、分类、分层,对性能互相有抵触的物品要分开贮藏,并有明显标志,不可混放,防止错发,开启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工具,要用铜质,不能用铁质工具,防止引发火花造成意外事故。
1.4危险品仓库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闸刀、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为防爆型,并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照明开关线路防爆性能良好与否,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防止破裂闪烙而引起火情,仓库内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灯头,房屋不能漏雨,通风良好,并装有通风设备。
1.5在装卸物品时应轻装、轻放,特别是装卸易碎、易爆危险品,对液化气、乙炔不可冲撞、曝晒,接近热源,混装,磨擦等防火引起爆炸和火情事故。
1.6保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节日休假要有专人值班巡逻。
1.7严格遵守上级对夏季危险物品运输、装卸,储存,发放通知规定。
1.8对化学危险物品保管员,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押车员,应经劳动、公安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复训,并严格遵守各自的岗位守则。
2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2.1药品室是化学专业的组成部分由化学试验班负责,药品的库存、保管、清点、增添、领发。管理上受化学专业及上级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认真做到账、卡、物一致。
2.2药品室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准随意调换,管理人员一半时间参加生产工作,一半时间负责药品管理。
2.3药品室门钥匙应由药品室管理人员和班长严加保管,无关人员不准开启药品室,凡发现无关人员开启药品房,作违反保卫纪律处理。
2.4剧毒药品另列清册,进货、储存、保管、领用、消耗由管理人员、班长和领用人三方核对,填写统一领料单,统一领料单一式二份,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送交部门备案。
2.5使用剧毒品结束后,必须经过稀释,并在班长监护下处理。
2.6剧毒药品的管理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本账、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一待发现剧毒药品缺少,应及时向部门和保卫科报告。
2.7药品室应经常保持整洁、明亮,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药品室只准放置与药品有关化学器皿和零件。
2.8每逢国定假日前三天管理人员应集中时间对常用药品清点校对,对剧毒药品进行检查,并作好保卫措施。
3液氨管理制度
3.1加氨操作工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2加氨操作工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范措施;
3.3操作工必须了解氨的性状,毒性作用,中毒症状,掌握防治要点;
3.4操作工必须站在上风位置作业,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现场;
3.5氨瓶必须妥善安置,严禁暴晒,安置氨瓶的场地必须通风,道路保持畅通;
3.6氨瓶的阀门必须装上防护帽,以防碰撞损坏,引起泄漏;
3.7加氨现场必须备有化救防护、抢险用品和水源;
3.8加氨系统进行停役检修时,必须先把系统冲洗干净后,方可开始检修
4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㈧XXXX厂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防护设施、设备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有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本制度由卫生科负责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相关文章:
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2篇)05-25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07-12
卫生和人员管理制度04-01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05-05
【热】企业卫生管理制度05-06
2023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2-11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03-16
粮库卫生和绿化管理制度05-06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03-29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