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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申报审批制度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在标准工作日加班的,支付1.5倍工资,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工资。
加班费申请报告范例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使国庆节期间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需安排在国庆节期间加班,而近期安全管理部缺编人员及清洁部有偿清洁较多,并且考虑到11-12月份将进行收楼工作,故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10月份内不能进行全面排休。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的管理,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申请对国庆节期间加班的安管员、收费员及清洁工给予三倍工资报酬,即上一天班支付三天工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管员、收费员: 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少于月度应休假。具体按国庆期间实际上班时间计算。
2、清洁工: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少于月度应休假。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每人最多只能安排一天的国庆假期加班。10月份假期未能休息完的,可在11月份进行补休。
妥否,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 》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公司加班审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加班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加班的认定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特殊岗位的上班时间按规定执行。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4)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2、各部门加班的申报审批权限
1)工作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上午12: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2)双休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3)节假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4)加班审批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在《加班申请单》上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员工加班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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