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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考勤奖细则
根据教育局(2015)XX号《关于印发XX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本《细则》分六个部分,共计100分:
1、师风师德考核10分
2、业务能力考核10分
3、工作过程考核35分
4、工作实绩考核45分
5、奖励与惩罚
6、一票否决
二、考核实行加分和扣分制,教师考核得分=100分+奖励分-扣分。由于存在奖励加分,教师得分可能超过100分。同时,各部分扣分应不超过该项总分值,例如:
教师实得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
三、各项扣分依据由办公室、教导处、值周领导(教师)或其他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提供。奖励加分依据主要由教师本人提供。
每学期考核一次,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凡涉及浮动性扣分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所扣的具体分值。
四、本着奖勤罚懒,公正公开,人性管理,共创和-谐之原则,本《细则》经教师大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讨论、修改、通过后施行。
第一部分、师德考核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次,严重体罚扣5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讲脏话、粗话、吵架;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校园公开场合及教室吸烟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遥控指挥、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2、3、4、5、6、7、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业务能力考核10分
1、学历不达标扣1分,正在参加提高培训但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不扣分,男50岁、女45岁以上的不达标教师不扣分。
2、继续教育规范性学时未达标(50学时/年)的扣0.5分/学时。
3、在工作时间内对课堂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对学生教育方式不当,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或需要其他人出面协调的,扣1分/次。
4、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2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不足扣1分/节。
5、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实际所扣分值由考核小组视情节轻重研究决定。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本《细则》第六部分第一款执行。
第三部分、工作过程考核35分
1、工作量1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周工作量得分=周实际工作量÷周人均工作量×10分 。
临时性工作实行工作量加分,由具体负责人向校长申请批准,并报教导处备案。如完成突击性工作等。
2、出勤10分
缺签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会议、集会、集中学习、上课、课间操、值周缺席或缺位等扣0.5分/次。
病假1天以内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此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可以照顾2天病假,不扣考勤奖。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事假1天以内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每旷工1天扣3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教学常规(15分)
即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对专任教师,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并量化为分数。
(1)上课缺席扣2分/节,含早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次。
(2)早读课辅导缺席扣0.5分/节。
(3)备课缺1课时扣0.5分,备课质量差扣0.2分/课时。
(4)批改作业缺一次扣0.5分,批阅马虎扣0.2分/次(不够次数,不及时,不全面,无纠错等)。
(5)统考科目每月考试一次。缺一次扣2分。交教导处查验试卷、成绩单两项材料。迟交扣0.5分/项。缺交扣1分/项。
第四部分、工作实绩考核45分
(1)、 抽考科目以学区排名为参考,前4名分别10分、8分、7分、6分;第5名加4分;第6名加2分;第7名加1分;第8名奖0分;第9名扣5分。
(2)、初三毕业会考除了按照以上奖惩外,还要根据县上排名奖惩。进入前5名依次奖任课老师10、9、8、7、6分;倒数1-3名依次扣任课教师5、4、3分。
(3)、统考学科按照比例计分,初一二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考核得分乘以2/3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其他统考学科按照考核得分乘以1计分。
兼课教师该项考核得分为各科得分的平均分。例如某老师兼任语文和生物
该项得分=(语文得分×1+生物得分×2/3)÷2
(4)艺体等非统考科目老师的该项得分按照全校老师该项得分的平均数计算。指导、训练、带领学生参加学区级(含)以上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倒数一二名分别扣3分、2分。
第五部分、加分和减分
1、职高分流以抽签形式分配动员对象,完成任务加10分,未完成任务扣10分。
2、信息报道奖0.5分/篇,发表文章按县、市、省分别奖0.5分、1分、1.5分。
3、控辍保学是每个任课老师的义务,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流失的,每流失1人扣教师3分。
4、乡镇党委政府(县级部门)表彰的加0.5分,县级(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市级党委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加1.5分,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加2分,国家级加3分。
5、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技装电教部门组织实施的课堂教学竞赛荣获二等奖以上的,按照同级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加分。同类表彰按最高等级加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4-5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上列奖项加分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限不再加分。
6、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级扣0.5分/次;学区级扣1分/次,县级各教育管理部门级扣1.5分/次;教育局级扣2分/次,县府级5分/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7、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第六部分、一票否决
根据教育局(2015)XX号文件精神,绩效考核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计0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考核期内累计旷工达5各工作日的;
5、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2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病假连续超过6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达90天的(含双休日);
6、在编不再岗的(不含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支教、下派的教职工)。
本细则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执行日期为宣布之日起。
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县财政按学校规模划拨给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后发放的资金。根据《兴隆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兴教字〔2015〕30号)精神和《六道河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全面考评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科学、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便于操作,力戒繁琐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1、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考核项目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等内容。
(二)、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拿出班主任奖励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和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津贴每人每月120元奖励津贴。此部分津贴不能超过总数的15%,若超过按比例折算。
1、班主任奖励津贴按班主任考核细则按月计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发放。
2、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每学期末从以上中扣除100元。
3、实行包年级组领导负责制,与包年级组领导签订责任书。中考年级:(1)2015年中考完成教育局指标(及格率75%,优秀率30%,平均分415);(2)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3名;(3)高分率进入全县前3名。如果以上3项指标,都没有完成,领导引咎辞职,中层领导部分绩效工资不任课领导不得。如果完成以上3项中的1,2项中的一项或2项,第3项没完成,中层领导部分绩效工资不任课领导每月得50元。
非毕业年级:七、八年级:(1)期末考试完成教育局指标(及格率85%,优秀率35%);统考成绩进入全县前4名。如果以上2项指标,没有一项完成,领导引咎辞职,中层领导部分绩效工资不任课领导不得。如果完成一项项指标,中层领导部分绩效工资不任课领导每月得50元。
4、年级组常规工作平均分在90分以上得全数,不足90分一分扣一元(按月计算)。
5、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2元),如果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每次扣2——5分(4——20元);出现工作失误每次扣2分(4元)。
6、实行值日领导负责制。值日领导按自己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如果缺岗,检查不到位或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每次扣2分(4元)。
(三)、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拿出6%作为年级组奖励津贴,拿出4%作为学科组奖励津贴(年级组、学科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教育局发放时间为准,但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统计。资金发放按钱数除以分数,折合成一分多少钱。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从总分中直接扣除,不封顶。所扣分数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中依次扣除)
1、参与争吵、斗殴,影响恶劣,或酗酒、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次扣20分。
2、工作不负责任受中心校、县、市、省等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通报的,一次扣3-15分。
3、乱定资料、乱办班、乱收费、介绍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补习班或擅自将学生推荐给非教育局同意的学校并接受招生好处者,每次扣10分。影响严重且被上级查处属实的,每次扣20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6-20分。
5、因工作失误致使学生出走,每次扣2~10分。
6、无理上访或有理越级上访,每次扣20分。
7、上课、监考、开会随意出入教室、接打手机或干与教学或活动无关的,有一次扣1分。上课不清点学生人数,造成学生四小时内下落不明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课堂出现教学事故的,扣20分。
8、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举止、言行、穿戴失范,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车辆的,有一次扣1分。
9、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看电影的、大声说笑,有一次扣2分。为个人利益而影响工作的扣5分。
10、工作时间串门影响他人办公室、学校查岗找不到人的,有一次扣1分。工作时间内就餐、睡觉,一次扣2分。中午喝酒上班(因公招待除外)一次扣5分。
11、浪费水电,乱抛纸屑杂物,办公室(桌)个人卫生较差的,有一次扣1分。
12、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搞个人攻击、打击先进,引起矛盾,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5-10分。经常流露消极语言,影响教师工作热情者每次扣5分。
13、在学校重点工作或突击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有一次扣10分。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接受行政和各分管领导布置的工作的,有一次扣5分。
1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20分。
16、工作中弄虚作假情节轻微者每次扣5分。造成影响和严重后果者,每次扣20分。
17、每周与所包学生谈话不少于10人次,每少一次扣0.5分(查谈话记录)。
18、政治学习笔记检查按A、B、C三等赋分,A等不扣分,B等扣1分;C等扣2分;无笔记者扣3分。
19、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教师会议、大型活动、集会、文体活动等必须及时参加,并端正学习态度,遵守纪律,记好笔记。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严重扰乱会议者,扣20分。
20、不认真监考:迟到、提前收卷、监考不严、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试卷收卷不规范等,出现一例扣2分。不认真阅卷:不按标准给分、出现大面积阅卷错误且不能及时更正的,出现一次扣1分。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登分任务的,出现一次扣1分。每次考查、考试后,不能及时反馈、评析的,出现一次扣1分。
21、不按照课表上课,不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每节课(包括早晚自习和补课)扣1分。有事、有病、公出两天以内,要自行调好课和托管好巡视,填好调课表,双方签好字,放教务处备案,否则每节扣1分。三天以上者,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2、理化生实验室的器材、音乐器材、体育器材,以实物帐为准,正常损坏的,报学校备案,不报的,按非正常损坏处理,非正常损坏的,每件低于500元的,每次每件扣该老师1分,高于500元的,每次每件扣该教师1.5分。
23、上班期间,办公室内不按时关闭电灯(扇)的,每次扣当日值日教师1分。
24、每日下晚自习后,办公室电灯、电扇、电脑和路由器没有关闭的,每次扣最后一节晚自习的本办公室教师1分。
25、在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褥子的,凡是使用的,每查到一次扣1分。
26、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磁炉、电饭煲(锅)、电热锅、电热壶、电暖气(风)、热的快等)的,除没收电器外,每次每件扣使用者1分。
27、对本人的办公用品(如办公桌椅、录音机、学校下发的教学用书及资料、教具等)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按原价(物)赔偿外,每次每件扣1分。
28、对借用的学校物品不按时归还的,每拖延一天,每件扣0.5分。
29、对使用的床铺或电源自行拆除或故意损坏的,每人次扣1分。
30、宿舍床铺和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注:违反中心校师德规范部分,按中心校量化部分执行。
(二)、出勤考核(10分)
1、凡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0.2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 分,旷工一节扣1分,病假超过3天,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教师可休国家法定假期。
(1)生育假:
A、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经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B、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晚育奖励产假30天。
C、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产假30天。
D、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2)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与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3、教师个人进修、考试,持录取通知或考试通知单请假后,不按事假处理。
4、哺乳期女教师在小孩一周岁内,每天上、下午可有一小时哺乳时间。
5、学校对考勤进行抽查,没按时到岗的每次扣1分。
6、升旗仪式、间操集会、大课间活动、政治业务学习与研究、党工团活动、巡视等缺席一次扣1分,巡视未按时到岗扣0.5分。
7、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事先请假,请假期间有课的要到教务处填好调课表,有巡视任务的要自行安排好。请假由校长批准,教务处签字,班主任还需政教处签字,假条放教务处存档。若不能当面履行请假手续者,必须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安排好工作,并分别按上述规定向相关的分管领导请示,否则每次再扣1分。必须提前写假条或事后补假条。
8、教职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需本人向中心校申请,自己找代课(代班)人员(自己花钱,限一个月之内)。
9、教师外出培训,因工作业务需要不加工作量,但如果不按时参加减工作量(每天按8课时计算)。
10、教职工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将所扣钱数放入本校奖励工资总数。
11、中心校及以上组织的大型活动未参加者,病假扣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将所扣钱数放入本校奖励工资总数。
12、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必须跟中心校长批准,或与学区办公室打招呼;3天以上必须与县教育局请假。
(三)、工作量考核(34分)
1、课时津贴分白天课时津贴和早晚自习课时津贴,七八年级白天每课时按1课时计算,早晚自习每课时按1.2课时计算;九年级相应的每课时按七八年级的1.1倍计算。1课时的钱数等于学期工作量总钱数除以学期总课时数。
2、门卫、宿管、网管、后勤人员、报账员的课时数等于教学人员课时的平均数。网管、报账员所任课的课时不再另计入工作量。
注:
(1)、体育教师带早操一次按0.5节计算,早晚卖货按1课时计算。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负责人按每周3课时计,物理、化学任课教师1节(同一人既是专用室负责人又任课者不累加),生物任课教师0.5节,其他功能室管理人员和团总支书记每周以1节计。
(3)、学校组织的考试监堂,2小时以上每堂以4节计,1至2小时按3节计,1小时以下按2课时计。
(4)、学校组织加班时,根据加班时间长短折合成课时计算(按一日8课时计)。
(5)年级主任、学科主任每周另计4课时,各部门副主任每周另计4课时,政教干事每周另计5课时(如果不履行职责,不记工作量)。
(四)、教育教学过程(21分)
1、导学案(4分)
按《六道河中学教学案的编制和使用》编写教学案。必须一学时一案,内容为教案和学案的有机整合,并能从教学案中分离出学案。质检部抽查,进行量化打分。
2、常态课(5分)
提前十分钟通知,按高效课堂评价表由学校评价小组进行课堂量化打分,每月至少评价一次。
3、常规检查(8分)
按《六道河中学教职工量化考评细则》和高效课堂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质检部等进行考核。
⑴学生导学案、预习本、作文本、纠错本、作业 批改(5分)
⑵教学反思(1分)
⑶课改博文(0.5分)
⑷ 业务学习(0.5分)
⑸听课笔记(1分)
⑹其它档案性材料(包括试后分析、计划、总结、论文、活动记录等)未按时上交每人次扣0.5分,不交每人次扣1分。
6、教师专业考试(4分)
教师专业考试成绩达到90%以上,得满分;教师专业考试成绩达到80%——89%得3分,教师专业考试成绩达到79%——70%得2分,教师专业考试成绩达到60%——69%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不任课教师的专业考试成绩取所有参考教师专业考试成绩的平均数,或提前申报专业并以实考成绩计入量化。
(五)、教育教学业绩(35分)
1、工作业绩(25分)
(1)以全县统一命题的各学期期末考试(中考)成绩为准。届在籍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的综合值在全县排名,全县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第四名22分、第五名21分、第六名20分、第七名18分、第八名16分、第九名14分、第十名以后10分。
(2)音乐、美术、计算机教师抽测学生基础知识、一门技能或操作,及格率达到100%以上得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县级举行的活动没有获得一等奖的每次扣4分。
(3)体育教师七、八年级体育及格率100%得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九年级按体育中考合格率100%,优秀率70%以上得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以县体育中考排名为准)。大课间的考核计入体育教师成绩量化。
(4)全县体育运动会、各项竞赛,从第7名开始,每降一个名次扣2分,音美全县抽测或音美大赛从第7名开始,每降一个名次扣2分。
(5)跨课教师取所教学科的平均数。
2、流失生(10分)
每流失一名学生扣控辍保学责任教师2分。
注:考试分母按届在籍计算,确实因病请假的需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分流转出不计入分母。
(六)获奖情况
在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上课堂大赛、说教材大赛、说课比赛获奖的教师在绩效量化总分上分别加0.5、1、1.5、2、2.5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课件、课题评选和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的教师,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2.5分。
备注:
1、门卫、宿管、网管、后勤人员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取平均数。图书管-理-员的教育教学业绩取平均数。
2、包班领导与年级组实行捆-绑管理,如果该年级组期末成绩排全县一至三名,包班领导绩效得分与本组教师第一名得分相同;如果学期末成绩排全县四至六名包班领导绩效得分为本组前三分之一教师得分的平均数:如果学期末成绩排全县七至九名,包班领导得分为本组教师的平均数,如果学期末成绩排全县十名之后,包班领导绩效得分为本组教师后三分之一的平均数。
3、学科主任与本学科进行捆-绑管理,如果学期末本学科成绩排全县前三名,学科主任绩效得分为本人得分的120%;如果学期末本学科组成绩排全县四至六名绩效得分为本人得分的110%;如果学期末成绩排全县七名之后绩效得分为本人得分。
4、书记、校长由中心校考核,中考成绩进全县前三名,为一等;四至六名二等;七名之后末等。
5、其它没有涉及到的按《六道河中学教职工量化考核方案》量化细则执行。
六道河中学
2012年9月4日
附:六道河学区中心校教师绩效工资师德规范部分考核实施细则
(1)对学校或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政业学习、培训、会议、影视收看等未请假不参加的。(谁组织谁负责记录,签好会议记录)
(2)工作期间打牌、玩电子游戏,看网络电视和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的。
(3)外出培训或其他事宜集体外出时,不遵守社会公德,不履行考勤考核,不认真参加的。
(4)对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义务劳动,校领导分派的工作任务推三阻四,敷衍了事或拒不接受的。
(5)视集体财产于不顾,造成学校财产损坏、丢失的,除赔损外还要扣分。
(6)泄露学校机密,散布未公开的消息,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
(7)认真开展安全、普法、校规宣传教育,对学校分派的与此相关工作不认真履行的。
(8)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不及时报告,不进行应急处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9)在背后闲谈同事是非,议论同事长短,或搬弄是非,挑拨离间,造成同事不和的。
(10)有不尊老爱幼,藐视领导,妄自尊大,目中无人的言行的。
凡违反以上各项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扣完此项分为止。
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师师德分数为0
1、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造成重大影响的。
4、违规高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乱推销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5、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在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6、写匿名信,无中生有,诽谤、诬告他人等行为查实者。
7、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罚者,或受拘留以上处罚者。
8、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一学期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
9、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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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细则05-08
绩效审计考核细则05-16
绩效考核细则07-27
绩效管理考核细则05-18
考勤管理制度细则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