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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贺龙高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要求
在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作日内,全校教职工一律实行坐班制。任课教师每天坐班时间为5小时(含上课时间在内,而不包括早晚自习时间),行政、后勤、教辅人员每天坐班7小时;实行工作任务和经费承包的考勤要求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上下班具体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规定。
二、考勤办法
1、全校考勤工作由学校指定各处室负责考核记载。任课教师到岗情况由教务处负责记载;行政、教辅、后勤人员分别由相关管理处室负责考勤记载。
2、各处室要求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无误地做好记录,不得乱凑追记,更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请假条和诊断书,每月底连同考勤卡一并交报行政办公室汇总,以便向教职工公布出勤情况。
3、学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当天值日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考勤抽查,以抽查情况认定其到岗正常率(各处室考勤记录结果以值日领导签字为准)。
4、处室负责人和考核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秉公办事,若有渎职行为一次将直接追究考核人员与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并酌情扣除其有关津贴。
三、请假规定
(一)病假
1、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请假治疗或休息者,必须持指定医院证明书和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准假(急诊除外);
2、请病假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报校长批准。无诊断书和医院证明或不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病假日累计不超过10天的,扣除病假期间的所有津贴;病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务院(81)52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教委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凡因私事需请假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岗。请事假3天内,须经处室主任批准;超过3天须经分管校长批准;超过7天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校级干部请假须经校长批准。不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月累计不超过3天者,事假期间不享受津贴,并每天扣除5元;超过3天不足10天的,事假期间不享受津贴,并每天扣除10元;确因特殊情况事假超过10天不足30天的,一个月内不享受津贴,事假期间每天扣除10元;请事假超过30天的,学校将作停聘处理。
(三)产假和节育手术假
1、女教职工产后假56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
2、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仅取消产假,离岗期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3、女教职工怀孕满4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者,休息20天;
4、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0天,产后结扎增加7天。
(四)教职工婚假、丧假
1、教职工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增加婚假15天;
2、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7天。
3、必须到外地结婚或办理丧事者,可增加路途往返时间,因故延长者可酌情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进修学习
脱产进修人员按学校(98)3号文件精神执行;不脱产学习人员考试期间只扣除所有津贴。
(六)公差
因公外出需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并酌情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七)违纪
1、旷工1节课,扣款50元。一节课迟到早退达20分钟者,视为旷课一节;无课旷工1天者,扣款50元;旷工超过1天不足一周者,只发当月的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和教龄工资;旷工超过一周者,作停聘处理。
2、教师私自调课一节,每节扣15元,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只能调当天的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作旷课处理。
3、工作不服从分配,5天内不到岗的,只发给当月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教龄工资,5天后仍不到岗的,作拒聘处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小会议、升国旗、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的,缺1次扣40元。
5、教师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私自外出代课(含在校内为校外学生作辅导),扣除当月的所有津贴,指出后仍不改正者,只发国拨工资,直到劝其调出学校。
四、停职和拒聘
按照上级教职工实行聘任制的精神,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实际,可以确定教职工的续聘或停聘或拒聘。停聘者自学校宣布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发本人工资的70%,从第四个月到第六个月只发国拨工资;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拒聘者自学校宣布之日起,学校再不安排其工作,并通知其另找工作,一年内学校只发国拨工资,一年后停发工资,并将强行要求拒聘人员调离学校。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上课、早读晚自习)、开会和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予以考勤登记。
1.冬春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1:40-----2:20 下午签退 4:20-----5:00
夏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2:00-----2:50 下午签退 4:40-----5:30
2.签到考勤办法:
① 每天在点到机上签到四次,另加每天两次随机抽查。签到以点到机记录为准,在签到时间以外算缺签处理。当天四次签到加上两次抽查全到为当天满勤。缺勤一天以旷工论处,扣除绩效工资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旷工半天论处,扣除绩效工资29元,每天缺签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奖为40元。每月累计缺签6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③每月请事假超过三天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病假一周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事假一天内,不扣考勤奖,二天至三天内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内不扣考勤奖,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计算。
⑤当天考勤结果,第二天进行公布。考勤按月考核汇总,所扣金额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绩效工资不够扣除,此种情况将向教委有关部门汇报。
⑥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应及时与有关教师联系。教师旷课一节扣除20元
⑦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校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请假制度
1、教师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假内调课以代课计算;病假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以代课计算。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四、查岗制度
学校领导、值班领导以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对教师的上课、早读、晚自习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对教师的坐班进行不定时检查。
五、本制度如需改动,需经校委会商议后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台前按此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做出与此制度不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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