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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细则
妇幼保健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健全我院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升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全面提高我院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中层干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干部个人绩效与科室整体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达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和提高效率效能的目的,医院成立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先贵
副组长:郝跃霞、闫翠芳、房秀丽、杨晓礼、赵广庆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广庆(兼)
成 员:闫梅红、任建英、赵明睿、孙双利。
考核小组职责:
1、负责全院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对中层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
3、接受申诉和复议。
4、逐步完善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标准体系。
5、研究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方面其它未尽事宜。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细则)。
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按岗位说明书对团结协作、医疗安全、学科建设、科室业绩、表率作用、出勤情况、行业作风等项目进行考核,其中团结协作、医疗安全、学科建设为单项否决类,科室业绩考核得分须达到该项目分数(总分60分)的60%,即36分。
(一)考核方式
季度考核与任期(一年)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1、在中层干部述职基础上,考核办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负责做好相应的考核工作。
2、在平时督查和考核中发现被考核科室或个人违反考核标准的现象后,应及时通知被考核科室负责人。
3、严重违纪违规及涉及考核标准外的违章行为,由院长指定考核办等相关职能科室组成调查小组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后,提请考核小组决定。
4、被考核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复议后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科室负责人。
5、考核办每季度按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院长,每年度对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绩效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并予反馈。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核结果的认定
1、考核总分<60分或科室业绩考核<36分或一票否决者,为考核不合格。
2、考核总分≥90分,且科室业绩考核≥36分为优秀;
3、考核60—89分,且科室业绩考核≥36分为合格。
(二)考核结果的处理
出现一票否决事件的即时解聘。
季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任期(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取消下一轮竞聘资格。
任期考核优秀者续聘。
合格者重新竟聘。
五、考核要求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是医院主要的管理手段,是干部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各级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读考核内涵,并切实贯彻执行。
2、坚持绩效考核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近期考核与远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对失查失究等行为,医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3、考核标准根据大环境变化和医院新的管理要求而作阶段性的调整。
湖口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管理改革项目正式启动
继湖口县人民医院、湖口县中医医院之后,湖口县妇幼保健院也选择了易策公司作为医院绩效管理改革合作伙伴,1月13日上午,由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汤勇带领的项目组抵达医院,开始为期一周的现场调研工作。调研期间,咨询团队针对医院新迁院址、新设立科室、新引进人员、员工从未接触绩效考核等特殊情况,与各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职工代表等多层次群体进行座谈交流,发掘出医院各群体人员的需求。
1月17日上午,咨询团队为医院进行《绩效管理调研报告》讲解,提出了新型成本核算,医护分开核算、分开考核,新成立科室设置倾斜、激励、控制政策,妇幼保健公共任务单独进行工作量考核等符合医院当前发展需要的新思路,得到了医院决策层的高度认可。
在未来1-2个月内,咨询团队会结合调研情况,根据医院实际发展需求,起草绩效管理方案(草案),为后期客观数据测算验证确定总体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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