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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绩效考核分配细则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我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4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15】24号)、《关于贯彻<南通市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意见》(通人【2015】48号)、《南通市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升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推进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努力将二甲中学办成“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同行认可,学生向往”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办学以才为本,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实绩,优绩优酬。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讲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力求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力戒繁琐。原则上要确保每位考核合格的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人均值的60%,见习期教工只考核见习期的教育教学实绩。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安全工作等方面。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特别关注教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是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否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是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及专业发展的情况。
1. 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特别是关爱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2. 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3.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情况和实效。
4. 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5. 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工作量及班主任工作分配情况进行考核。
6. 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二)其他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其他岗位人员,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法、安等方面,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能,主要考核其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核其廉洁从业,遵守财经、招生、收费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法,主要考核其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安,主要考核其履行安保职责,以人为本,保障师生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五、结果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统一发放。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工作要求的,按规定相应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年终结算。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在师德、安全等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及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情节减发或停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不超过本校教职工当年度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直至全部取消。
六、考核办法
Ⅰ总量核定:
由区教育局和人事局、财政局核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以下简称总量)。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按规定统筹后,按年度统一考核发放。
优秀教师津贴仍根据通人〔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所需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Ⅱ、项目标准
教职工奖励性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人事局、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的基础上,设立以下考核项目。
(一)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左右)
1、考核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2) 考核内容须全面、规范、稳定、细致、可操作。
3) 考核结果全部以量化形式表示,量化结果作为发放津贴和奖励的依据。
4)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一般三等级。
2、基本津贴:(标准由局发文件定)
每月考核一次出勤、常规、寝室等,根据个人每月在考核类别中的考评等级,分别发放。
具体考核办法参见《通州区二甲中学班主任、班级常规管理考核细则》
(二)常规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左右)
1.超课时津贴
按照教师超课时数发放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是指在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前提下,由于编制结构等导致排课过程中少部分教师超过规定工作量所发放的补贴。
冯宅中心小学教师年度绩效考核量化细则
为了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办法行为,更好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在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公平、公正、透明。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学校教师年度绩效考核量化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教师职业道德等级: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教师互评、学生评议、考核综合评定等级。)
二、出勤10分:1、学校规定的公假、调休等除外;2、满勤得10分;3、请事假2天内(含2天)扣0.5分,超过2天按每半天扣0.5分以此类推,累计超过8天(特殊情况校评议组评议再定)此项不得分;请病假(一次性请0.5天以上需提供病历证明)3天内(含3天)不扣分,3天以上学校评议组评定后酌情扣分;4、无请假手续不能到校上班视为旷工,无病历证明办理病假视为事假;5、迟到、早退每次计0.1分。6、旷工0.5天取消评优资格。(此项材料由考勤组按校及上级相关规定提供。)2、会议及教研参与要求及时到位,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要求请假,无请假手续无故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确因有个人特殊原因请假每次扣0.2分,公出、病假除外。
三、3-1专任教师工作量18分: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课时,并按学校考勤规定做好调代课工作得12分,委托教导处派代课1节扣0.5分(类推),不能完成安排教学课时由考核组评议扣分;2、能承担学校安排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得6分,不能及时完成班主任工作由少先队、德育组、安全组提供相关材料,考核组评议给分。3、未能接受学校安排班主任工作,并且未能书面提出申请和申请原因不充分的此项不得分。4、承担学校安排其他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由年度考核根据安排的工作量相应给分,不能接受任务或未能完成相关工作,由校务组提供相关材料,考核小组酌情扣分。
3-1管理人员工作量18分:1、承担学校安排管理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基础分10分,分管各口完成效果良好酌情加分,教育信息上送每条加0.3分,未能完成相关工作由考核小组酌情给分。(由校务组提供相关统计材料)2、完成相应课时工作量给6分,未能完成相应课时由考核小组酌情给分。
四、4-1班主任7分:1、班级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完成班主任工作手册优得1分,缺其中一项或完成情况不理想酌情扣分。2、定期召开班队会有材料效果良好得1分,未按要求召开或材料上交不齐效果不好酌情扣分。3、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并按要求进行家访有记录材料,班级五项评比在年段中成绩:优秀得1.5分,良好1.2分,差0.7分(少先队提供统计材料),相关材料未能上交不能得分。4、根据在班级环境评比、学校“雏鹰争锋”评比或在学区及以上指导班级学生获奖,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班级先进或优秀班主任酌情给分(德育少先队提供相关统计材料)。5、对学生进行实事求是评价,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得1分,未上交酌情扣分。(教导处提供相关统计材料)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德育工作得0.5分,未能完成相关任务不得分(德育少先队提供相关材料)。
4-1管理工作7分:1、有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视工作开展的时效性得2分。(校务组提供各口完成工作登记情况表)、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生评价良好根据评价给分。(校务组提供评价表组织民-主评议)。得分:2分、1.8分、1.5分、1分四档。3、4完成工作目标,效果良好得到上级表彰或信息上传数量多质量高,得3分。(可根据校领导、上级领导对各口的检查情况或上级表彰给分)
4-2教学常规33分:1、有教学计划、参与教研集备完成相关材料,教案规范有反思可得基础分5分。根据教导处组织评比等级优良或担任教研主备任务(公开课、教研组长、教科研组织者等)情况评定提高分为3分、2分、1分。2、3上课情况根据平时巡课记录酌情给分,基础7分,对于课堂纪律好及未违反课堂相关规定的加分0.5-3分,根据课堂教学学生测评表的结果考核酌情加0.5-3分。(根据学校课堂常规要求检查)。4、重视学科德育与安全,配合班主任开展学生德育安全工作,任课班级学习氛围浓、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基础分2分,教师撰写德育论文可获0.5获奖1分。5、多媒体、教具教材使用登记有归还教导处。根据使用及上交登记给分1-2分。(教导处进行材料收集统计)6、批改作业、辅导差生,4分(教导处根据作业检查,上交学生辅导表给分)7、学生评价材料上交。(教导处根据各学科对学生的评价表,报告单等给分)注:发现教师未按学校规定清校,留生但又不能做到生留师陪,或未按学校要求做好教育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此项酌扣分(如导辅师工作、学生课间活动等)。
五、专业发展14分:1、2参加上级培训考核合格,校内各种培训、完成记录(教导处统计并收齐会议、教研、培训记录及证书为证)培训不积极、不认真等酌情扣分1-6分。3、公开课、指导开课及讲座,学区1节1.5分,区级1节3分,指导教师得分按开课教师一半计,正常完成学校安排教研工作基础分1分。4、课题、教学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基础分1分,有课题记录及成果加1-2分,论文获奖学区1分、区级2分。5、指导教师有协议或证书及相关指导记录加1分,指导公开课学区级1节得0.5分,区级1节2分,本学年度通过骨干培训区级得1分,市级及以上得2分,获得骨干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得2分,此项最高限2分。(教导处统计并收齐证明材料)
六、工作成效18分:1、成绩合格率达到学校要求或进步率持平基础分4分,合格率超出标准相应百分比或进步率增长相应百分比给予适当加分。(根据教导处提供相关两个学期期末考试数据)2、家长、学生教学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达90%以上的为优2分,80%-90%之间为良1.5,70%-80%之间为合格1分,70%以下不得分。)3、指导获奖:集体获学区级一等2分,二、三等奖1分,区级三等以上2分,个人获学区一等每人次1分,二、三等奖每人次0.5分,获区级及以上一等奖每人次2分,二、三等每人次1分。(各类竞赛所获名次,由校考核组评议酌情给分)4、注重学生习惯培养:课堂坐姿、课堂纪律、班级卫生等。(检查评比每学期一次综合评定酌情给分)5、注重学生心理教育:家访记录,心理辅导表,日常教育等。(德育少先队根据上交材料及日常考查综合给分)6、配合组织开展健康的各类活动。态度积极效果良好得1分。(考核组评议给分)7、班风: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不发生安全事件得1分,班级面貌评比一等1分,二、三等0.5分,或指导学生团体获区级奖项或学区一等奖加1分。8、学困生案例:有进行学困、特殊生辅导,留有案例且有成效得1分。9、获学区级奖项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分(教学比武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分),学区荣誉统一1.5分;获区级以上奖项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分(教学比武三等奖以上3分),区级荣誉统一3分。
七、 附加分:教龄达到20年以上每递增1年加0.5分加满5分为止;担任校长、书记、副校长及正(副)教导主任每满一年加0.5分,加满5分为止;教师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经校考核组研究酌情加分(如:取得从教光荣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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