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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表彰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学校工会各类表彰、奖励规范化、制度化,使表彰奖励真正达到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和会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以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的名义进行的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奖励项目应当合理设置;
(二)评奖应当及时、公开;
(三)受奖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
(四)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二章 奖励种类
第五条 湘潭大学工会奖励分为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和对先进个人的奖励两类。
第六条 先进集体的奖励:
1 、先进工会组织
2 、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3 、先进教工之家
4 、先进工会小组
第七条 先进个人的奖励:
1 、优秀工会干部
2 、优秀工会会员
3 、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4 、优秀女工干部
5 、优秀女教职工
6 、五好文明家庭
第八条 对奖励的种类,应当遵守下列权限:
一、第六条先进集体和第七条1 -3 项先进个人由湘潭大学工会组织评选、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授予称号。
二、第七条4 -6 项先进个人由湘潭大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评选,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授予称号。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九条 由湘潭大学工会结合学校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明确具体的奖励条件(详见附件)。
第十条 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应当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 对同一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重复给予奖励。但有重大成就或者突出贡献的,应当逐级上报给予较高等次的奖励。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 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奖励,一般两年进行1 次,一般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考核或者年终总结进行,由湘潭大学工会组织。
第十三条 奖励工作采取适当形式公布评选对象的范围、数量、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遴选。
第十四条 公布奖励决定,应当采取庄重、节俭的方式,不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只在当年的湘潭大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奖牌、荣誉证书,由校工会统一印刷。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 年6 月12 日
附 :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奖励条件
一、先进集体奖励条件
1 、先进工会组织
在开展工会工作的过程中,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代表和组织工会会员参与各项管理;坚持二级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积极维护教职工利益;重视教职工队伍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了教职工活动室,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本单位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 、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单位党政重视和支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二级教代会制度,并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近两年每年按时召开教代会;积极推行院(部、处、馆)务公开,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等。其工作效果明显,教职工的满意度较高。
3 、先进教工之家
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事业管理,围绕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改革的中心,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和健全了二级教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并认真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积极做好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教职工队伍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职工之家”活动室;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并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本单位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4 、先进工会小组
根据《湖南省学校先进工会小组条件》的要求,工会小组骨干工作积极,团结协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凝聚力强,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开展“三育人”和各种业余文体活动,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秀个人奖励条件
1 、优秀工会干部
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工作,团结动员工会会员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关心教职工利益,维护教职工权益,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务实,表率作用好,在会员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工会干部形象。
2 、优秀工会会员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心工会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集体荣誉感强;作风踏实,任劳任怨,有奉献精神。
3 、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作为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思想认识上有高度,一贯重视和关心工会工作,从多方面积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热情为工会排忧解难,做到政治上把关、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工会组织在本单位的地位和作用明显;能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参与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能与会员群众打成一片。
4 、优秀女工干部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女工工作,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在女教职工中起表率作用。
热爱女工工作,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5 、优秀女教职工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6 、五好文明家庭
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品格高尚;勤俭持家,关心邻里。
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考核及奖励制度
稿)为进一步助推寒鸦学校的发展,全面推进我校教师间、班级间、学科间的教学有合作、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奖励制度。经工会分组讨论、校领导组研究,从期中考试开始实施(期中按总奖金的40%,期末60%进行核算,若期中考试不进行校际间排名,按期终100%落实。):
一、教学质量:
1、【县抽考】:获得县中间以上名次,被抽班级所牵涉的学科教师共同奖励100元,被抽考者个人每科目50元,每前进一个名次奖励30元,全县第一、二、三名,再加奖100,80,50元。(教导处负责)
2、【统考】:
(1)【合作与竞争】:在区统一组织的学科考试中,学科整体第一名,奖励该学科全体教师200元;第二名150元;(总额计算方法如下:1人按80%;二人按120%;3人按150%;4人按160%,可适当调整)教师间按4: 3:3: 2的比例分配。(教导处负责)
单科排列,区第一名奖励该任课教师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80元;整体折分在3个百分点以内,不是第一名的学科可以按前进一个名次奖励;综合学科学校不分配到人奖励,由任副科的教师协商分配。(教导处负责)
校长按学校整体名次奖励;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按整体的50%奖励;对学校整体名次贡献大的前两个级段负责人按30%和20%嘉奖。(教导处负责)
获教师节考核的各项‘先进单位’称号,该项目负责人上台领该项奖励,并每项奖励100元。(校长负责)
(2)【大局与进步】
【学科进步最大】在期终和期中的对比中,自第一学期期末起,进步学科总名次最多的班级(2个),荣誉等同于优秀班级一样奖励。(教导处评定)。
【优秀班级】优秀班级评选以班级整体考试成绩40%和少先队考核60%为准;每期评选2个学校优秀班集体,学年第一的班集体推荐参加市县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并奖励班级经费50元。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产生条件:少先队考核总分前列、在班级管理中有创新、有可作为推广的经验;(少先队负责人负责评定)。
【优秀级段】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级段考试成绩、级段管理三个部分为主要依据,每期评选优秀级段1-2个;奖励级段经费100元,并进行必要的办公室装备更新;(领导组推荐)
(3)【进步与保持】
在上一个学期(或期中考试,区大型统一)的名次基础上,每学科进步一个名次,在统考中进入前1-3名,每名次奖励任课教师20元,4-5名,每名次奖励任课教师10元;单科连续保持前三名的学科,第一名保持奖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学校整体获得第一名,奖励每位教师50元学习经费;每级段奖励100元;奖励教导主任特殊贡献奖学习经费150元。有1/3参考学科位居区单科第一名,另加奖获奖任课教师30元。
3、【业绩与创新】:
领导组成员奖励 期终,学校不再设立统一的奖金。按自己负责的工作,被县、市、省授牌表彰,分别奖励100元、150元、200元。自己所分包的工作,被开现场会或作为经验推广,视情况定励奖。
班主任奖励,不再发放班主任费。包班教师在考试中,班级两科均居前三名奖励30元。全年无辍学学生、无半途推出校外的学生,奖励班主任10元(教导处)。全期没有安全事故或赔偿的、没有发生流行病等事件的、没有人访信访的、奖励班主任15元(安全负责人)。其他协助性奖励,由具体承办人随时发放;在级段中,全部学科考试位居单班前三名者,奖励班主任20元,兼课教师(语数外)的奖任课教师15元。在活动中,级段获得一二名,奖励20、10元(体音美)。全期组织够四次家长学校学习的,奖励班级20元(家教负责人),申报省示范性家长学校成功,奖励班主任和具体负责人500元,并由负责人按工作实效和历次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二、其他学科及活动:
(1)兴趣小组:
音、体学科(运动会、门球赛)以参加区以上(区活动按80%执行)活动,并经过切实的辅导,以获得整体名次为准,按一等200元,二等150元;(前四名为一等,第4-8名为二等。) 负责承办洛新区或县现场会或大项活动(教学教研、体音美),奖励负责承办人150元,并提供全部经费(含参与老师补贴)不低于300元;组织学校内部具有创新性活动,提供奖品和人员经费200元。体育教师负责人均按体育竞赛成绩,教学考核的量化考核按前一个学期的教学成绩折算。奖金计入学校当期奖励。(体育组负责)
竞赛(含华赛、计算机)竞赛(县级以上)每选中1名学生: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不再设立辅导补助,县级以上不再区分级别。赴京参加比赛,报销师生参赛中上级未提供的花费(车费、住宿和生活费)。书法绘画比赛减半,演讲按80%。参赛师生的交通、生活费用按制度报销。特殊贡献和名次另行计算。(利利负责)
(2)教研与教改(教导处负责)
优质课奖励(语数外三个学科按100%,小三门按80%,其他按60%,仅交教案按40%):
(3)可持续发展
在区《洛新教育》和《开卷有益》上,发表1篇原创文章,奖励1元,被评为区优秀读书个人,奖励20元(最高标准)。在学校博客和区博客上上发表原创文章和讯息数量前三名的教师另奖励10元。凡不够每月1篇的取消该项奖励。电子屏全期更新及时奖励20元。(王雪、怀超负责)
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外出参加学习的,报销住宿费、单程交通费、(不报销考察费,文件规定除外)。领导组成员的奖励原则上为奖励外出学习。(利利负责)
三、其他奖励:
1、全期校园安全工作,能及时进行检查和清校、在值班室值班、无空岗、无失盗现象,是可以评选为年度考核优秀和评选区级以上单项模范的前提,安全工作实行评先评模一票否决。
2、对中心工作或临时性重要工作,奖励标准由校委会商定。
3、教师订阅专业类教育书刊的奖励和班级订阅报刊标准:教导处负责教师教学用辅导资料的征购,全报销。报刊的报销比例:教学类70%,半年定价不超40元;非教学类40%,半年定价不超30元。
4、奖励性绩效工资(一等6人,二等15人,三等4人)、评先、评模、评选优秀班主任主要依据区整体量化考核执行,同时结合领导组动态调控1人。县及以上模范荣誉的获得,班主任在同一考核档次中优先。三等绩效教师每人每月拿出30元,奖励给一等绩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依原办法执行。
四、落后者的压力。
1、学校不能完成整体第二名,所有落后学科教师所获奖金按30%执行并活工资居于末位。2、完成学校整体第二名,所有落后学科所获奖金按50%执行,活工资居于末位。
3、教师全年居于落后(后两名),下学年不再聘用(村官和男55,女50酌情考虑);科任教师担任同一课头,两个班中有后两名者,总教学奖励按折算后的70%计算;同一教师不同学科,有后两名学科者,按折算后总教学奖的80%计算。
五、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在平时和期中考试后算奖不发奖;在学期结束时,全学期奖金一次性发放到个人,所有教师总奖金的30%,为下学期集体性外出学习资金,学校另补贴总额的一半。
六、资金筹措:按照上级文件,取消教师节、中秋节、元旦、年终和五一及夏季补助。所有奖励和补助在期终一次结算。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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