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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省所有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各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受理举报的电话和电子信箱,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三条 举报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煤矿在现场管理、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以及煤矿井下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主要内容可参见赣煤行管发〔2015〕4号文件。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提出、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五条 煤矿企业职工发现本煤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煤矿企业负责人提出隐患内容。煤矿企业对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煤矿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煤矿企业职工可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第六条 煤矿企业职工以外的广大群众对其发现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可向隐患所在煤矿企业举报,也可向煤矿所在的市、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举报。
第七条 对职工、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挡,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组织整改。
第八条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收到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可按隐患分级管理规定,组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赴煤矿进行调查核实,或转煤矿企业调查核实并进行督办。对组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查实的隐患,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下达明确具体的执法指令,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属重大隐患的,应责令煤矿立即停产整改。
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公示,同时将相关情况向举报人和煤矿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反馈、报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十条 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举报奖金由隐患所在的煤矿企业一次性直接奖励给举报人。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2、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免了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煤矿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坡头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让老百姓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会战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1 】58 号) 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食品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突出治理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结合全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今冬明春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点,深入集贸市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春节食品供应摊点、食品超市、门店、农村食品市场以及具备承办大型宴席的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和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排查各类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全乡今冬明春食品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要求:
(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实行各村委食品安全监管“一把手”责任制和企业法人食品安全负责制,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会战行动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二) 及时部署,分类整改。各村委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治;对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实行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案。
( 三) 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村委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管理知识,促进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报道大会战行动的进展情况,在全乡形成食品安全“治隐患、防事故、保平安”的良好氛围。
( 四) 健全机制,保障落实。乡政府将进一步建立食品安全联系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报公告制度和举报奖惩制度,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动员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对全乡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督举报,以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约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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