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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1 08:04:1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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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保安部消防管理制度

门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前  言

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按照公安部2002年5月1日颁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走群防群治的路线。为保证宾客及员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酒店的正常营运。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奥罗国际大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酒店消防安全。

一、  酒店防火制度

1.  酒店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物品,禁止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烟花、炮竹;

2.  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电炉、煤气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酒店防火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不准将礼物放在如灯笼罩上烤干,不准在房间焚烧东西;

3.  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消防机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堆放地方;

4.  各通道楼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5.  装有复印机、电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进行大量清洗机器进,要到室外通风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的须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管理制度

火源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直接关系到企业财产、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火源管理必须全员参加,各部门积极配合。为加强酒店的火源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生产、生活用火、火炉用火由专人管理,并没有用火警告标志,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开炉,不准靠近火炉烤衣服;

2.  火炉、烟筒安全要严格,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物、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3.  仓库内如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酒店防火负责人或管理人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清除死角,不得留有火种;

4.  仓库区域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维修、检查,保持用火器具的完好、安全;

5.  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须报酒店防火安全责任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6.  在仓库及存放有易爆物品的位置因维修,确需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7.  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纸包、麻包、棉包、布包之类的商品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确保仓库财产安全;

8.  防火责任管理人对临时用火,固定用火都必须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切实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原则,把本岗位的火源管理好。

三、电源管理制度

电源在生产、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酒店,可以说离开电源正常的经营秩序将无法进行。电源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抓好电源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经营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项目,现制定酒店辖区的电源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  用电的场所、电源线路的走向、安装必须经电气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动手接电;

2.  严禁私拉乱接,对生产、生活的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结束,作业结束立即拆除;

3.  用电部门的电源线路安装一定要穿加绝缘管,按设定负荷铺设线路,严禁超负荷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保险装置,下班进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4.  各部门要经常开展电源线路的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月一次彻底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5.  电器和电器设备必须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消防用电必须全面保证并单独铺架线路;

6.  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7.  严禁在柜台内、营业场所内、仓库、堆放场所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8.  在配电及电集中的场地必须悬挂禁令标志,并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四、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  酒店必须设有独立的化学危险品存放库,决不允许与其它物品及放射性物品混存,并设有良好的通风系统;

2.  在存放地点配备专项消防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严禁挪作它用;

3.  化学危险品仓库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采用防尘、防爆、密封型、灯具,并设有醍目的化危物库的标志;

4.  化学危险品存放必须做好防雨、防漏、通风和防阳光直射的工作,杜绝化学危险品自燃、自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5.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是专用运输车,搬运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经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6.  严禁携带放射性物品进店。

五、安全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的最有效的办法,只有积极开展检查,才能发现一些比较难发现的问题。根据酒店点多面广的问题,现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检查应在酒店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三级防火责任制,确保酒店财产安全;

2.  酒店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通报检查内容,提出整改意见、目的、限期整改及指定整改责任人;

3.  各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难于处理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向酒店防火委员会报告,共同拟出整改方案;

4.  各班、室、组,对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安全问题,应摆在第一位,在班会上一定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消防安全检查到任何部门,该部门人员要积极配合,并提出存在的问题,以便能及时整改;

6.  对各部门存在的人为造成的火灾隐患,除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外,同时还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建筑防火审批制度

1.  凡酒店辖内的新扩、改建项目,在动工前要将施工图纸、工程防火制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报酒店防火委员会;

2.  施工场地的电源线路铺设走向,消防设施的配备设置要通过酒店防火委员会审批,否则不准动工;

3.  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报批手续一定要在动工前向消防职能部门报批,取得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4.  施工中电线线路、通道、消防设备如有改动,必须向酒店防火委员会报告,共同研究,作出合理的变更;

5.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将工程项目的电路图、消防设施图纸交一份给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备案;

6.  酒店防火安全管理责任机构成员在审批建筑工程项目时,一定要抱着对国家、企业财产及人身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批,在工程项目动工后勤检查、多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七、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设备属专业用具,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应当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  消防设施、器材应有专人管理,负责按时检查、维修、保养、清洁、更换和添置,保证完整好用;

3.  对消防水池、防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经常检查,做好防晒、防漏、防雨和防冻措施保证其实用性;

4.  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补充和进行技术处理,保证器材的完好性;

5.  对危险品仓库所配灭火器材一定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责任制度,确保消防器材的质量完好;

6.  辖区内的消防车道、仓库出口、疏散楼道和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预防火灾区重要手段之一,是贯彻群众路线,搞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是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搞好酒店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酒店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  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一定要是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

3.  通过培训要使员工认识到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消防意识有大的提高,能年救一般的突发火警、火灾事故;

4.  新上岗的服务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每两年对老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宽再培训;

5.  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服务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抽查,确保掌握防火基本知识、灭火基本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程序;

6.  进行广泛的宣传,可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板报、标语的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做到人人皆知,防范于未然;

7.  每季对全体义务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每年进行两次摸拟火灾扑救工作。

九、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在酒店区域内无论是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事后应向酒店防火安全责任人先作口头,继后提出书面报告,并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1.  召开事故发生的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2.  对大的火灾事故要上报消防支队,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责任落实到人;

3.  对事故责任人根据火警、火灾事故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责任落实到人;

4.  对酒店发生火灾事故,待火灾扑灭后,应用口头形式向消防主管部门汇报,查明原因、落实措施、处理结果,用书面材料形式报消防主管部门。

十、隐患整改制度

1.  酒店消防管理队员一定要在平时的工作检查中认真仔细,对一些安全死角要认真检查,对可能隐患之处不以马虎行事,查处一处,整改一处;

2.  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认真整改,拿出措施、方案,整改难度大的要会同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在尽短的时间内将问题处理;

3.  对新、扩、改建工程中出现的隐患问题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坚持撤换,不能使问题留下来;

4.  在隐患整改中,遇有不听指挥、不配合、甚至拒绝整改的部门或人员按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条款处罚;

5.  对整改隐患所需的费用涉及人员及各部门一定要大力支持配合不能拖延;

6.  对历年来遗留的问题一时又难以整改的问题,防火安全委员会应用书面形式向消防主管部门汇报,征得上级的支持、理解。

十一、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酒店消防设备、器材的添置、配备、维护、保养、管理由消防中心负责;

2.  消防器材、设备根据重点部位和一般部位的灭火需要和灭火性质而进行配置安装;

3.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不准埋压和围占消防设施、消防水泵、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4.  定期的对酒店内消防设施、设备、各种消防阀门、水泵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能正常运转。

十二、车库消防安全制度

1.  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  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  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  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  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  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  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十三、餐厅防火制度

1.  在客人用餐及各种宴会过程中,随时注意客人吸烟的火柴棒及未熄灭的烟头是否掉在烟灰缸外面,在收台布时注意不要把未熄灭的烟头卷在台布内,在清除垃圾时要先将烟头用水浸湿,再倒入垃圾里;

2.  在使用酒精灯和火炉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要在燃烧时添加材料;

3.  在进行大型宴会或集会等人员众多的情况下,要保证出入口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4.  在宴会、集会和日常工作后要检查餐厅内有无烟头等消防隐患,指定专人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5.  餐厅内所使用的备用酒精存放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应放在餐厅内并由专人负责;

6.  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7.  熟记内部报警电话。

十四、厨房防火制度

1.  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2.  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制定安全规程,并严格执行。比如在使用煤气的地方都有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

3.  厨房在炸、烘、烤各种食物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4.  煤气管道及各种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凡是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的地方都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

5.  炉灶要保持清洁,排烟罩要经常擦洗,要经常检查设备、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  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发生意外;

7.  下班前要有专人清理炉灶,检查并确认火头全部熄灭,阀门全部关紧后方可离开;

8.  要熟悉厨房内的消防器材位置;

9.  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10.  要熟悉内部报警电话。

十五、前厅防火制度

1.  前厅工作人员随时注意并制止客人将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及其它各各上危险品带入酒店,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保安部和值班副经理;

2.  前厅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客人扔掉的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棒等,以防着火;

3.  行李寄存处不得替客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及各种危险品,如有发现立即向上级报告;

4.  行李寄存处内严禁烟火;

5.  各工作点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如因工作需要,应由工程部负责安装,并经常检查是否安全可靠;

6.  前厅工作人员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消防中心;

7.  爱护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发现有损失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8.  应熟记内部报警电话。

十六、客房消防管理制度

1.  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2.  及时清理退房卫生,严禁隔夜打扫、清理;

3.  维护、保养好客房、楼层的消防设备设施、救生器材,确保其完整好用;提醒客人不要在床上吸烟,制止客人乱拉电源线路或使用高功率电器设备等;

4.  加强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

5.  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6.  一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汇报至保安部。

十七、洗衣房的消防管理制度

洗衣房内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较多,容易产生大量的热量,加上布草堆放特别多,且是易燃物品,极易因温度过高而发生火灾。洗衣房消防管理应做好以下几点:

1.  所有的电器设备须经常检查,以免因故障而发生火灾;

2.  严禁在此区域乱拉电源线路及增设大功率电器,防止电源线路超负荷运作;

3.  保证当天收进的布草当天清洗,以免发生意外;

4.  对堆放物品进行定期通风检查,以防止集温过高而引发自燃;

5.  不允许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6.  指定专人负责班前、班后的检查工作。下班前须切断电源,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无异常后方可下班;

7.  维护、保养好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并熟记消防器材的的摆放位置;

8.  一旦有火险隐患,立即知会保安部进行整改。

十八、康体部防火制度

康体部的电器设备多,用电量大,易出现超负荷使用。在营业时间内,需要使用大量灯光,电器,如果安装不良或电器线路发热、绝缘层加速老化损坏、发生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移动灯头的插头和插座如接触不良,会因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灯具的位置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时,极易因温度过高而烤燃起火。康体部防火工作切记以下几点:

1.  所有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需经常检查,以免因设备故障而发生火灾;

2.  各营业点内不许乱接搭电线,一切用电需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3.  所有电量是额定(即电器、电源所能容量的最大负荷、功率)控制,不许乱增加电器设备,以免因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火灾;

4.  照明灯具安装位置,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调压器等易发热的设备,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防止烤燃可燃物起火;

5.  严禁在康体营业点内吸烟,应设有专门的吸烟室;

6.  康体营业点内不得堆放其它任何可燃物;

7.  走道安全通道保持畅通,不准堆放杂物;

8.  所有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密切注意喝酒过度而又吸烟的客人;

9.  每次下班前,应指定专人负责切断电源,进行防火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去;

10.  熟记消防器材摆放位置;

11.  熟记内部报警电话。

十九、工程部防火制度

1.  工程部在施工场地,重点要害部位,严禁吸烟和未经允许动火作业;

2.  工程部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电机设备和系统,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  定期对电机设备和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工作;

4.  严禁电机设备超负荷运转使用;

5.  工程部内严禁放置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6.  经常性检查本部区域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  发生火灾时,注意应先切断电源和关闭有关电机设备和系统的电源。

(一) 配电间安全规定

1.  严格遵守酒店规章制度,精通业务,熟练掌握配电间系统的继电保护回路。

2.  严格遵守操作和规程,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防止因电污造成短路;

3.  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认真监护电压、电荷变化情况,填写运作记录,严禁值班期间脱岗、离岗、擅离职守。

4.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5.  本房电话,保证畅通,不得外借和私人占用;

6.  停电清扫检修电器,线路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执行电器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不准违章作业;

7.  发现电器故障,应立即排除,并逐级汇报,严禁误操作,使故障和停电面积扩大;

8.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班次的设备隐患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方可离开;

9.  对室内的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并按规定睿期检查;

10.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

11.  严禁在室内存放食物,避免引诱小动物造成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12.  对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爱护、保养、维护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并会使用;

13.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  锅炉房入口应写有“锅炉重地,闲人谢绝入内”及“安全第一”的标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房。

2.  锅炉房除操作人员和直接领导,有关人员进入锅炉房进行检查和作业应做好批准登记手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动锅炉,辅助设备及相关阀门;

3.  当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班不不得穿拖鞋及背心;

4.  锅炉房内不准洗澡、洗衣,凉烤衣物和堆放杂物;

5.  锅炉房操作间禁止会客,禁止串岗闲谈;

6.  锅炉房应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并配有会使用该灭火器的人员;

7.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关门落锁。

(三)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的消防管理制度

1.  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的操作人员须经专项的技术业务培训,执有关部门发的合格证,上岗证才能上岗独立操作,禁止未经批准培训考试的临时上岗,如有不适合的应随时调换;

2.  锅炉房、配电房是酒店消防工作的重点部位,工程部各级主管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经常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于未燃;

3.  未经准许,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需以登记的方式进入;

4.  必须配置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每个操作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材;

5.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6.  锅炉房应经常对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锅炉附件进行检查,及时排污,保证锅炉正常运作,如烧煤,注意清除煤中的雷管等爆炸物,清除炉灰要用水将余火彻底熄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  配电房应严格执行供电局规定和电工防火守则等有关制度,对电工用具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8.  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9.  严禁在配电间、发电机房内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改;

10.  保护、保养好区域内的消防灭火器材,保证其完整好用;

11.  做好防雨、防潮措施,维护好CO2灭火系统的启动装置;

1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配电间进行电氧焊;严禁动用明火。

13.  定期对配电间的零部件进行检修,各种线路接头必须接紧,防止电弧的产生;更换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的部件。

(四)液化气站的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属酒店重点消防保护部位,为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

2.  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气站;

3.  在更换液化气时,必须加强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以防万一;在换气和转移钢瓶时,严禁掷、砸、滚、撞,应轻装轻卸:

4.  值班人员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不定时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  维护、保养好区域内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不得挪作它用;

6.  在对液化气站管道阀门等部件进行维修时,必须通知与其相关的部门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  谢绝人员参观,如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气站。参观时须有专人陪同。进入液化气室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不可携带BP机,手机;

8.  液化气站外墙应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以示警戒。气站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二十、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库房管-理-员应经过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性质,熟悉物资的安全消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2.  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标语牌;

3.  保证库房门口及区域范围的通道畅通,严禁在进出货时堵塞通道;

4.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热水器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灯泡的使用功率不能超过60W,灯头与库房货物存放距离在0.5米以上;

5.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照明灯必须使用防爆灯,所在的照明灯的开关必须装在库房外面,并带加强保护盒;

6.  物品入库时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存。货物码放整齐,货物与墙距0.5M,物距1.5M,货物与柱距0.5M,货物与顶距0.5M;

7.  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情况要及时更换;

8.  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9.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酒店对库房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库房内灭火器材摆放的位置,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用;

10.  严禁库房内住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11.  严禁私拉乱安电源、超负荷用电现象发生。

二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消防法》和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制定本项考评和奖惩制度。

1.  酒店的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总结中和评比,评出优秀部门和先进个人,在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作为评选优秀部门和个人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2.  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在发生火灾后能积极参加救火,抢救人员和财产,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酒店将作为评功评奖的重要条件;

3.  对于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火险隐患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未能整改或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贯彻消防管理制度不强,因管理不善引起火灾,给酒店和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书面、停职、开除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4.  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人员,其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分别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5.  对随便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未经酒店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批准擅自动火施工的部门、个人,将责成当事人停工接受检查,并上报管理层予以相应的处分;

6.  对在扑救重大火灾事故过程中临阵逃脱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7.  为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影响或损失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十二、防火检查及火险整改

1.  酒店三级防火责任机构成员一般每月对全酒店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情况下发火险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2.  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部门下属各级各班每天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3.  各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查出的火险隐患必须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  各部门在整改中通力合作,优先于其它工作安排解决;

5.  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并争取临时防范应急措施;

6.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防火责任人如不按期整改隐患,发生火灾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

保安管理之消防管理制度2015-07-08 15:10 | #2楼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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