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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做到仓库物料帐物相符、安全储存、保证生产,特订立本制度,望各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严格遵守执行。
一、请购:所有物料、原料、配件按以下规定进行请购,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询价、采购。
1.常用零配件、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物料仓管-理-员按月计划填写《请购单》(三联单:一联采购部,二联部门留存)。
2.备件、维修材料、五金工具由各主任提报月计划,经主管审核后报生产厂长审批。
3.生产急需用件由车间、部门填写《请购单》,由生产厂长审批。
4.燃料由燃料库管-理-员报计划,厂长审批。
5.化工料、材料由科研室主任报计划,总经理审批。
6.纸箱等包装用品由纸箱仓仓管员报计划,主管审批。
二、入库:
1.各仓管员必须凭相关主管审批的《计划通知单》,按规格、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入仓,经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完整无缺,符合质量标准,由仓管员填写收料单,签名认可。
2.化工原料,入仓后必须及时送科研室化验,经检验合格,由技术总监签名认可,加盖合格章。
3.物资材料验收时,若发现实物名称不符、规格不同、质量差异或数量短缺等异常情况,应妥善保管好物资材料,分开堆放,不予收货入帐,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物料在保质期及领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确属质量问题,要及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三、管理:
1、推广和运用物资、材料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排列,标志明显,便于清点、盘点和物资发放。对各物料进行设卡登记,做到卡、帐、物三相符。
2、仓库管理工作,要树立防火、防盗、防事故观念,仓库内严禁吸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存物资材料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不损坏、不混乱、不受潮,对易腐、对易挥发的物资要经常检查、保养。对易燃、易爆物资要严格执行安全保管规程。
3、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材料、物料的合理储备。 如发现物资材料超储或短缺,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搞好仓库管理工作。
4、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每月的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收发数字准确,手续完备,票据齐全,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库存报表要及时准确(月报表要求在每月截数后第二天报财务部)。盈亏损耗应有书面说明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由主管部门报厂处理。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差异,应按情节进行处罚。
四、领用:
1、物资材料领用发出,必须按物料领用管理规定办理。如手续不齐全,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材料领用发出须经双方当场验明,由领料人在发料单上签认。
2、各车间班组每月20日应做出班组月度生产计划,交车间审核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交物料仓。
3、各车间班组或个人领用计划外工具、物料时,仓管人员需凭车间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计划发放。晚上急需领用材料,事后二天内须补办审批手续。
4、各车间、班组、科室或个人需领用五金、工具物料的一律要登记五金、工具保管领用卡,车间和仓库应设有底卡,并由车间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发放。
5、对一切五金工具物料(包括电器、五金备件)发放,原则上以坏换好。 对于价值高的贵重物料应由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按计划到仓库领用,否则一律不能发放。对所换坏件应集中存放,有计划地进行维修处理,尽量翻新再用。
6、仓内的一切物资、工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须经部门主管以上批准方可借出。物资、工具外借时应做好登记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5天,仓管员对所借出物品负有催收归还的责任。因生产特殊急需,仓管人员有责任提前追还。
7、纸箱等包装用品由各班班长直接在纸箱仓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由仓管员备案。
8、化工料由使用人在化工仓领取,所发原料应有合格标记,领料双方进行数量、品质等确认后,填写出料单方可出料。
9、各类物资必须经仓管员验收后方可发放和领用,供应人员不得兼领所采购的物资。如违反本管理制度,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的危险品库房 仅储存校验检定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所用的标准气体。
第二条 危险品库房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危险品库房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危险品库房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检定人员应经过检定培训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分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各岗位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储存、运输、使用,依照划分的管理职责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 生技室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管理 规定。
2.定期检查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3.库房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安全管理工作。
2.针对危险品库房,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
3.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班组建立危险品库房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七条 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长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危险品库房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有关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和事故演练。
4.负责危险品库房安全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落实危险品库房用火安全措施。
第八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对危险品库房的安全工作。
2.完善危险品库房相关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3.组织开展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4.负责班组的危险品库房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5.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规定好劳保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九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十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大门明显处张贴《危险品库房使用规定》。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一条 危险品库房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第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危险品库房房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完善危险品库房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巡检记录。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记帐、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房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险危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库房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加锁保管,要建立存放档案、领用登记卡,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一条设置与管理
1.置在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件、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2.在危险品库房内使用临时用电或用火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四条 灭火器材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制定应急预案,绘制事故逃生图、消防器材配置图。
第二十六条 灭火器材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二十七条 装卸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
第二十八条 装卸作业过程严禁拖瓶和滚瓶,应小心轻放,严防产生火花和静电。
第二十九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车间将在经济责任制和事故零考核中对违规个人进行考核,发生责任事故按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批准日起执行,由××××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规定不一致,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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