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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专人管理,并由后勤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电扇、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的充电。放学后必须关闭电灯、电扇、多媒体电源。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电线,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教室、寝室内私接电源、插座等。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后勤或班主任,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定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功能教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白天由所在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后勤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晚上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4、宿舍楼走廊和寝室的管理,宿舍生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5、食堂、商店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一、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四、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五、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有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七、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八、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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