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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0 17:04:2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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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确了解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危险因素,按照安全措施之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由公司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1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变电、电缆工程。

2.1.2 10千伏单回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电缆工程。

2.1.3公司主管经理指定的其他工程。

2.1.4采用具有较高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公司主管经理指定要求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

3 职责

3.1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项目部级主任、安全员审批。

3.2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安全措施的审批。

3.3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凡符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汇编》中有关规定执行。

4.2凡符合编制施工措施规定的,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编审办法》中4.2.3条之规定执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电切改、重要跨越架、进电作业索道放线等施工措施也应报公司审批。

办法如下:

4.2.1项目部将编制的施工措施送安全保卫处1份。

4.2.2安全保卫处在3日内审批完毕,并在审核文件首页空白处签注审核人意见并呈送总工程师审批。

4.2.3总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审批完毕。

4.2.4由安全保卫处将已审批的文件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发还项目部。

4.2.3本制度2.1.4条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专门制定安全措施。其编制、上报审批程序参照本制度4.2.1、4.2.2、4.2.3、4.2.4条规定执行。

5 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1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5.3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可能给人员、设备(包括电器运行设备)点来危险,从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 安全措施的实施

6.1安全措施一经审批便立即生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认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2凡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内的,无安全措施或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的不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技术交底制度》规定执行)。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 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 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 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 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线路工作票填写执行规定

一、填写规定

1、编号及单位

1)第 号:应写明工作票顺序编号。

2)工作(单位)班组:同时写出班组及上一级单位的名称,如输电项目部一班可简写为“输电一班“。

2、工作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3、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工作时,应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2)多班组工作时,只写各班组负责人的姓名及共有人数,由计划任务下达人填写。

4、停电线路名称:填写已申请停电的线路名称,写清路名、调度(编)号、色标。低压线路停电应填写变台位号。

5、工作范围:(注明分、支路名称、线路工作段的起止杆号)

1)作地段为干线全部停电时,只填写该线路名称即可,如“XX线全线工作”。全线工作停电时,已包括全部停电的分、支线,各分、支线路的名称不必填写。

2)工作地段为干线的部分地段时,应填干线停电工作部分的起止杆号。本地段内所连接的分、支线路的名称不填,有关的分、支线亦包括在内。

3)干线不停电,工作地段是一条分、支线路时,应填写分、支线路的名称。不必填写起止杆号。

4)干线不停电,工作地段是一条分、支线路上的部分地段时,应填分、支线路的名称及分、支线上停电部分的起止杆号。

(分、支线路的命名,一般有两种开工:一种是以杆号和方向命名,另一种是以地名或受电用户名称或地点名称命名。如:东四路20号支线,張镇路李庄支线等)。

6、工作任务与计划工作时间,应写明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与起止日期。

7、相邻带电线路,设备和其他注意事项:

1)需要拉开线路上的开关、刀闸或跌落保险时,应将设备名称和编号填写在这一栏。

2)与工作地段相邻的平行或同杆架设的未停电线路及从带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联接已断开的线路或其他电气设备应提出要求。如线路上的柱上开关,跌落保险器或刀闸,当拉开时一侧没电,一侧有电该电气设备应认为带电设备,在该设备上无论在有电側或无电側均不准工作或触及。

发电厂、变电所出线,由挂地线处至发电厂或变电所側的设备应认为是带电的设备,但不必填写到线路工作票上。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线路工作人员在发电厂或变电所的设备上工作时,应执行发电厂、变电所的有关规定。

8、停电工作范围图:(带电部分为红色、停电部分为蓝色或黑色)地线用蓝色或黑色标注。

1)在图中不应包括线路工作量。(线路工作量可画在背面施工简图)

2)与停电工作线路交叉跨越的高低压带电线路均应标注。

3)邻带电线路只标注停电工作线路两侧距停电工作线路100米以内最近的一条带电线路并注明电压等级和线路名称。(城镇内的输配电线路则以马路中心线为准,只需注明停电工作线路同側道路上的相邻带电线路)。

若相邻是四回路,无论单侧相邻四回路或双側相邻四回路,停电路用细蓝色或黑色线表示,四回路側用粗红线表示,且标明其中一路路名即可。

4)停电工作范围应包括电源图、工作范围、变电站名称、线路联络开关、刀闸编号、线路油闸、保险器位置及编号、平行或同杆并架线路、停电或带电情况、高低压线路与外前段时间电力线路交叉跨越的地点、杆号,接地线位置、用户双电源、小发电等。

9、现场安全措施:

制定的原则:

1)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实方法。

2)根据工作任务,施工人员素质和现场环境等具体情况,补充安全规程的不足,或提示规程的有关重点具体规定。

3)下列情况应填写清楚:

A第一组接地线,应填写操作人员和监护人的姓名。

B需要采取双重保护的工作。如:抓导线、紧导线工作等,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C立撤杆塔、放紧撤线、超重工作等均应填写统一指挥人的姓名。

D要停发电令及施工令人员的姓名。操作的线路段路设备(含保险器的杆号、调度号、变压器位号),填写操作人和监护人的姓名。

E需设专责监护人的工作,写明监护人姓名。

F临近平行带电线路应注明带电线路色标。

G外单位交叉跨越电源的停电联系手续,及跨越其它障碍物的联系手续。

10、验电后挂地线的杆号组数:

1)这是指在线路工作地段的两端应挂的地线。而不包括发电厂或变电所应挂的地线。并应注明是杆塔的高低压的大号側、小号側、支线側。发电厂、变电所应挂的接地线,仍应按照停电申请,由调度部门负责组织发电厂、变电所执行。

2)线路检修,需要将与其交叉或相邻的线路停电挂地线时,则所挂地线亦应列入工作票地线栏中,并注明电压等级和线路名称。

11、实际许可工作时间及实际终结工作时间两栏的填写:

发布许可开始命令的许可人和完工后接受工作终结报告的许可人都是指调度值班人员、变电所值班员而言,也就是那里发布的许可命令,终结报告时仍向哪里汇报终结。

统一线路的多班组工作,总负责人向调度及有关人员办理停电手续,总负责人向各班组办理许可手续。

低压线路停电登杆工作时,应发给低压停电工作登杆证。

二、执行规定

1.线路停电工作1、2、4……8项由计划下达人员编制。尤工作负责人查活时审查并执行。3、9……12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全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和有关资料,核对工作票所列各项已具备施工安全要求后签字。

2.工作票的填写执行是对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安全方面的综合检查,填写的依据应是完整、正确的运行图纸、完整正确的电源管理资料、符合实际的调度图板、准确的缺陷记录等,必须依此加强各环节的责任。

3.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复写),11、12项可不复写但两联票面必须项目齐全。票面要字迹清楚,一个停电段一次使用,工作完成交令后不可再次使用,使用完成后保留三个月。

4.工作票填写的字迹应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在上、下加填字,每张工作票按上述方法必定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应作废。

5.工作票有空项时,应在空项处化一条/(斜对角线)。

6.工作票使用完后,应由班组的上一级前段时间每月进行检查并签字,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基层单位安监部门要定期进行抽查并签字。

工作票管理规定2015-06-30 20:49 | #2楼

1 总 则

1.1 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所属技术部,发电部及外包单位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

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94年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91年版)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5 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不必办理工作票的作业项目见本制度2.1.9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

2 管理要求

2.1 工作票使用范围

2.1.1 公司的工作票分为四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又分为热控第一种工作票和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2.1.2 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2.1 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1.2.2 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2.1.2.3 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2.1.2.4 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

2.1.2.5 主要汽,水,油,瓦斯,氢,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

2.1.2.6 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

2.1.2.7 磨煤机,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煤粉管道的检修;

2.1.2.8 斗轮机,,运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及煤粉取样装置,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

2.1.2.9 在煤斗,原煤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

2.1.2.10 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2.1.2.11 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

2.1.2.12 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1.2.13 设备卫生清扫.

2.1.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3 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

2.1.3.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5 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6 高压电气试验工作;

2.1.3.7 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

2.1.3.8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9 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

2.1.3.10 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

2.1.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4.1 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4.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4.4 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1.4.6 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1.4.7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2.1.4.8 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4.9 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

2.1.4.10设备卫生清扫.

2.1.5 填用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5.1 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需要停运热力设备或降参数运行者;

2.1.5.2 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需要停运热力设备,倒换热力系统或者降参数运行者;

2.1.5.3 涉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装置及其回路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 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6.1 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2 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3 备用设备及其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4 化学补给水,凝结水除盐及其废水处理,输煤,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胶球清洗,输灰系统,制氢装置等热工程序控制系统及仪表检修工作.

2.1.6.5 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监测器,高能点火装置等热工装置的检修.

2.1.6.6 热工组态的在线修改工作.

2.1.6.7 全厂消防报警系统检修维护.

2.1.6.8 全厂工业电视检修维护.

2.1.6.9 热控设备上(内)从事照明工作.

2.1.6.10设备卫生清扫.

2.1.7 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以动火工作票制度要求为准)

2.1.7.1 油泵房和油罐区防火堤内;

2.1.7.2 卸油站,污油池,油处理室.

2.1.7.3 直接与油罐,氢罐内系统连接的管道,设备;

2.1.7.4 汽轮机透平油储油罐及管道;

2.1.7.5 制氢站内;

2.1.7.6 锅炉燃油系统管道;

2.1.7.7 汽轮机油系统周围5米内;

2.7.7.8 氢冷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10米内;

2.7.7.9 油浸变压器内部.

2.1.8 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

2.1.8.1 油罐区内的水,汽设备及管道;

2.1.8.2 汽机房零米,6.9米,13.7米层;

2.1.8.3 煤粉仓,原煤斗;

2.1.8.4 蓄电池室,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2.1.8.5 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

2.1.8.6柴油发电机房内;

2.1.8.7集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间,通讯计算机房;

2.1.8.8档案室.

2.1.9 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

2.1.9.1 检修人员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应当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2 电气检修人员接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3 预计在4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应填写工作票.

2.1.9.4 事故抢修以及已经必须夜间进行的紧急检修工作,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方可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2.1.9.5 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2.1.9.6 生产现场卫生保洁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

2.2 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2.2.1 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并做好检修交待.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

2.2.2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2.2.3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2.2.4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

2.2.5 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统一编写并打印在工作票上,工作票按照七位数字编号并以专业拼音缩写区分,电气一种票为DQ1;电气二种票为DQ2;热控一种票为RK1;热控二种票为RK2;热力机械票为RJ1(锅炉),RJ2(汽机) ,RJ3(燃灰),RJ4(化学);一级动火票为DH1,二级动火票为DH2.后面加年份两位数字和序号四位数字进行编号.如:第一份电气一种工作票为DQ1070001.

2.2.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确定:

2.2.6.1工作票签发人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由技术部经理,经理助理,专业专工及其他外包公司领导担任,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本专业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热控只能签热控工作票;

2.2.6.2工作票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并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6.3工作票许可人由运行主值班员和运行副值班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必须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7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其他检修任务时,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并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开始工作.

2.2.8 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主值班员,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运行主值班员,由运行主值班员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2.2.9 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前,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热控工作票一并执行.

2.2.10 热机,热控工作票上需停电的设备,其停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须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

2.2.11 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黑色字体票, 许可人处留一份红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收回,交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

2.2.12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2.13工作票延期和终结:

2.2.14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2.2.15一般检修工作应在批准完成期限前2小时向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2.15.1大,小修的延期手续,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未过半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

2.2.15.2每张工作票只能办理延期一次,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得办理延期;

2.2.15.3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

2.2.15.4办理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专责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是否整洁,检修工具是否遗留,同时工作负责,点检员人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检修设备与检修前是否有异动,并说明设备检修后,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2.2.15.5全部工作完毕,拆除安全措施后,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运行,检修专业各保存一份;

2.2.15.6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

2.2.15.7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

2.3 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2.3.1 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人员办理工作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2.3.2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如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还需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

2.3.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适用工作范围: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外,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3.4所有在我公司生产现场从事检修作业的外包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工作票制度.

2.3.5外包单位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时,应由技术部指定本部门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监护制度.

2.4 工作票的填写及说明

2.4.1 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4.1.1 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应尽可能用仿宋体书写,票面严禁涂改,勾抹,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4.1.2 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应改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2.4.1.3 工作票编号规定详见(2.2.5规定)

2.4.1.4 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应分别明确填写工作内容项目及从事工作的确切地点,如检修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2.4.1.5 工作票填写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调度术语.

2.4.1.5.1 开关:"合上""断开"

2.4.1.5.2 刀闸:"合上""断开"

2.4.1.5.3 地线:"装设""拆除"

2.4.1.5.4 保护:"投入""解除"

2.4.1.5.5 压板:"投入""断开"

2.4.1.5.6 保险:"装上""取下"

2.4.1.5.7 阀门:"关闭""开启"

2.4.1.6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中,年要写全,月,日,时,分应用双位填写,必须用零占位.

2.4.1.7 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名称要注明全称.

2.4.2 热机工作票的填用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2.1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 " 检修单位 专业 班组",填写说明见2.4.1.7.

2.4.2.2 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共有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填写"0",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等).

2.4.2.3 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2.4.2.4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工作许可人要紧顶第一空白行加盖"以下空白号"章.

2.4.2.5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2.6 热力机械检修作业时需做停电措施的,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注明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4.2.7 "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2.4.2.8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按以下要求填写:

2.4.2.8.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隔离范围的措施;

2.4.2.8.2 运行人员需要保证现场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2.4.2.8.3 提示检修人员注意的安全事项;

2.4.2.8.4 补充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2.4.2.8.5 如补充措施较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2.8.6如无补充措施,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2.9 "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 ,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4.2.10 第14项,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2.4.2.11 "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2.12 "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3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用(二种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3.1 " 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 专业 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

2.4.3.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 ,地点分别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2.4.3.3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栏,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编号,对于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3.4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应按照措施的项目执行顺序逐项填写,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为执行项目,必须写明执行情况.

2.4.3.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

2.4.3.6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如无应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7 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该项安全措施已做,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该栏目进行补充.对工作地点带电部分,交待于工作负责人.

2.4.3.8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3.9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检修员注意事项人"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及注意事项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或提醒,应填在第一栏加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10 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

2.4.3.11 "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动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2.4.3.12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分别签名.

2.4.3.13 每日开工前,当值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开始工作.

2.4.3.14 "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4 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控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4.1 " 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 专业"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具体专业;" 班组"填写专业的班组名称; "附页: 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包括补充安全措施,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等附页),按照自然数字填写.如无附页,填写"0".

2.4.4.2 "工作负责人: 工作人员: 共 人" 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

2.4.4.3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 一栏,应分别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2.4.4.4 "计划工作时间: " 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2.4.4.5 "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人员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在附页上填写"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 "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且应分别签名;

2.4.4.6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隔离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顺序填写,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2)要求热控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运行人员签名.若"措施执行人一栏"热控人员和运行人员同时出现后,热控人员与运行人员应共同签名.

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2.4.4.7 "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补充措施较少,在补充措施后面加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补充措施较多时,可以使用"补充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页的张数,"补充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述第2.4.4.6条中的要求相同.

2.4.4.8,"动火审批"一栏,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需动火的具体内容和地点,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工作内容和动火安全措施,按照制度审批.并在附页附动火工作票.

2.4.4.9 "批准工作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开工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批票时间.

2.4.4.10 "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填写允许开工时间.

2.4.4.11 "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和签名.

2.4.4.12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2.4.4.13 "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系统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并经值长同意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2.4.4.14 "备注"一栏的填写: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5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2.4.5.1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4.5.2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批准.

2.4.5.3 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

2.4.5.4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签发人,动火执行人,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通知运行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每次开工前均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

2.4.5.5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及可燃气体测试合格的结果,方可动火.

2.4.5.6 动火工作终结时,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

2.4.5.7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2.4.5.8 外单位在生产区域内动火,应由该生产区域的专业专工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 工作票的考核标准.

3.1 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热机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3.2 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3.2.1 工作票丢失;

3.2.2 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错编号者;

3.2.3 票面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3.2.4 工作班成员与实际不符;

3.2.5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

3.2.6 安全措施不完备或错误者.如:已装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 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3.2.7 票面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者;

3.2.8 补充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或空白者;

3.2.9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3.2.10 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3.2.11 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修改三处即为作废票);

3.2.12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代签名;

3.2.13 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3.2.14 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3.2.15 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3.2.16 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3.2.17 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

3.2.18 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3.2.19 未盖"工作结束","工作许可","以下空白"或"作废"印章者;

3.2.20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4 工作票的管理与统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按不合格工作票处理.

4.1 工作票应有统一编号.

4.2 工作票终结后,检修留存联(黑色票面)由检修人员负责收回保管;运行留存联(红色票面)由运行人员收回保管.

4.3 "以下空白"印章由运行人员分别盖在检修填写和运行填写的措施最后一行,紧贴左侧.

4.4 工作票开工前,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名称前盖"工作许可"印章.

4.5 工作票终结后,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编号上方"工作结束"印章.

4.6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结束",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机,热控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许可"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起算).

4.7 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但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时,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书.

4.8 工作票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管理.

4.9 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4.11发电部,外来检修公司及其他外包施工队伍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各部门每月2日前应对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分析记录簿中,还要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中进行讲解,将结果统计上报.

4.12 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不定期抽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并每月对各专业的工作票合格率进行考核.

4.13 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每月5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并考核.

4.14 工作票按规定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保存三个月.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 = 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

5 工作票制度奖惩规定

5.1 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予考核,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100元对使用部门进行考核(n为对比99%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2 所有工作票月合格率达不到96%,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500元对安全质量部进行考核(n为对比96%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3 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100%,对使用部门按当月工作票总数×10元给予奖励奖励.

5.4 所有部门的工作票月合格率达到100%,奖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1000元

6 附录(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附录一: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

附录二: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本企业标准:

起草人:罗银钢

审 核:刘志宏

批 准:李曙光

附录一:(检修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

1,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要求

1) 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若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随工作票一并办理该审批单.

2)若解除机组主保护以外的其它联锁和辅机的联锁,可不办理该审批单(但工作结束时不能投运的热工联锁,必须补办该审批单,作为班组设备管理的档案资料).

3)工作提出单位负责办理审批单的手续.

4)主要保护的解列必须得到总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同意批准并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得到总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口头授权的值长代签,但值长必须做好记录.

2,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的填用说明

1)"审批单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

2)"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3)"申请部门"一栏的填写:填写工作任务提出部门(分场)的具体名称.

4)"班组"一栏的填写:填写申请解列主要热控保护装置所在班组的名称.

5)"申请人"一栏的填写:

a工作任务由热控专业提出,应填写部门经理或热控专责工程师姓名;

b工作任务由其它部门提出(值长可代为申请并填写),应填写任务提出单位的部门经理,专责工程师(值长)姓名;

c由于运行工况变化需要提出时,填写值长姓名.

6)"申请解列热控保护装置名称" 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提出单位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保护装置名称.

7)"申请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8)"解列原因"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填写解列保护的原因和必要性.

9)"解列步骤"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专业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解列步骤.

10)"批准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总工(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

11)"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

a由措施执行人执行具体解列任务后,填写解列的时间,

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措施执行人在解列保护后签名;

c监护人应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签名;

d值长确认保护装置已解列后签名.

12)"恢复时间" 一栏的填写:

a措施执行人执行保护装置恢复后,填写恢复时间,

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c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签名;

d值长在保护恢复后要落实清楚并签名.

13)"备注"一栏的填写:审批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

附录二:(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1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作为工作票的一种补充安全措施,对于有些在工作票中不能填写的安全措施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填写.如:高空作业系安全带,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危险以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人身造成的伤害等方面的措施.对于有些可以不填写工作票的工作也应使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2 填写工作票的同时应填写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签发工作票的同时应签审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3工作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工作组成员宣读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中所列控制措施,工作组成员在明确措施后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签名.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所列安全措施.

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每次填写一式一份,工作中与工作票一并带入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终结工作票时一并收回,与工作票同时进行分析,总结,同时讲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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