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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公共场所举办下列大型社会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比赛、表演、游园、灯会、民间竞技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二)人员流量每日5000人以上或者单场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开放性展销会、展览会、交易会等商贸活动和招聘会、庆典集会等其他活动。
第三条下列活动,不适用于本办法: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的内部活动;
(二)影剧院、书店、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举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活动;
(三)宗教场所内举办的宗教活动。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公安机关是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电力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大型社会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者应当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应当在举办活动30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举办商贸和其他大型社会活动,应当在举办活动15日前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第七条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载有大型社会活动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项目、组织形式等内容的活动方案并附相关场地示意图;
(二)载有安全保卫人员数量和任务分配、安保经费预算、入场票证管理等内容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三)场地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向公安机关书面告知举办商贸和其他大型社会活动时,应当参照前款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第八条举办3000人以下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向举办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举办3000人以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向举办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跨地区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向共同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向举办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认为大型社会活动举办者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举办商贸和其他大型社会活动的告知程序,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公安机关受理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申请或者收到举办商贸和其他大型社会活动的告知文件后,应当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举办大型社会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向举办者提出安全保卫意见并督促改进。
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举办大型社会活动: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三)举办者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正在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公民;
(四)违背社会公德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五)宣扬迷信邪说或者渲染淫秽暴力;
(六)活动场地在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领事馆、军事设施及其他要害部位周边控制地带;
(七)活动场地、使用设备不符合安全条件或者举办活动可能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大型社会活动已经获得许可或者向公安机关告知的,举办者应当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不得委托或者移交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办。
因特殊情况变更时间、地点和内容的,举办者应当在活动举行5日前向原受理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或者重新告知。
第十二条大型社会活动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确保场地达到建筑设计和消防安全标准;
(二)临时新建的设施,应当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
(三)超出场所使用范围临时占用场地的危险地段,临时增加的辅助设施中的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并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
第十三条参加大型社会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入场。
第十四条大型社会活动需要使用放飞的空飘物、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应当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大型社会活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书面通知举办者限期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举办者停止活动:
(一)参加人员超过许可人数的20%以上或者现场秩序混乱,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严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发生可能导致公共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活动的;
(二)隐瞒活动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擅自变更大型社会活动方案的;
(四)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举办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大型社会活动许可的,由公安机关撤销许可,但撤销许可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不予撤销。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举办同类大型社会活动。
第十七条大型商贸和其他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三)、(四)项行为的,责令停止活动:
(一)未向公安机关告知举办活动的;
(二)隐瞒活动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四)拒不执行公安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的`。
第十八条大型社会活动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场地安全管理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参加大型社会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大型社会活动举办者、活动场地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以及参加大型社会活动的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合法权益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大型社会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职责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不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2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及城市对外开放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各种大型商贸、文化活动及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不断增多,这些活动的规格高、规模大、人数多、现场使用大量的电气设备,火灾危险性较大,给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目前,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已作为消防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如党的十七大消防保卫、国庆保卫等。笔者结合实际,就做好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呈现的特点
一是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由政治领域向经济、文化领域扩展。随着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各类大型商贸、文化活动、体育赛事及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等不断增多,致使消防部门不仅要完成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及中央领导人视察期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佳节的保卫任务,还要迅速将保卫的触角向经济、文化领域延伸,如党的十七大消防保卫、国庆保卫等。
二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点多、时间跨度长、人数众多。诸如大型体育赛事,一般涉及比赛项目多、比赛场地相对分散、参加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大型演唱会、文艺晚会、焰火晚会一般参加人数多、现场电气设备多、火灾危险性大,这给消防部门的保卫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为消防部队长期处于警力不足、执勤灭火和消防监督任务繁重的超负荷运作状态。派出大量警力,长时间参与消防保卫,势必会给消防部队的各项工作带来影响,是消防部门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消防主抓、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新格局。从实际情况看,大型活动消防保卫已打破了消防部门单打一的现状,开始由消防向公安、安监等部门扩展,并由活动承办单位向全社会扩展,基本形成“政府领导,消防主抓,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如20xx年,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消防保卫工作始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消防部门主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单位参与,达到整体作战、齐抓共管,取得了良好的保卫效果。
二、做好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功的前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大型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就是服务、消防安全就是保障的观念,通过与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达到整体作战、全力推进的目标。如20xx年省十六运安保工作中,南通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部署相关工作时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亲自听取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汇报,共同研究消防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组织的场馆安全检查中,市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逐一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是建设高效运作的组织指挥体系,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功的关键。是否具有高效运作的安全组织指挥体系将成为保卫工作成败的关键,因为大型活动一般具有点多、量大、参加人数多、现场使用电气设备多等特点,造成现场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大,如处理不好,保卫工作将会因为警令政令不畅通,而造成一片混乱。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会产生多头指挥,致使参战官兵无所适从,最终延误最佳扑救战机,而造成重大损失。如20xx年省十六运的主赛场设在南通市区,不少赛事活动涉及六个县(市),因此必须建立高效统一、有序运作的安全组织指挥体系。为此,消防支队成立了由支队军政主官任组长的省十六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防火处、司令部有关人员到组委会集中办公,减少了中间协调环节,提高了运转效率,确保一个指令到底,各部门之间无缝对接。在开、闭幕式两个安保任务中,支队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党委成员的具体任务,实行领导分工负责,靠前指挥,保证了整个内部指挥系统之间有序动作。在开闭幕式举行时,支队党委全体成员和官兵并肩作战,共同维护现场秩序。
三是加强对活动举办场所及社会单位监管力度,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功的重要因素。一要加强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二要加强对活动现场消防设施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活动现场电气线路敷设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三要加强对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给活动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强化实战演练和现场执勤监护,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功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格、规模等实际情况,通过到外地考察取经、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分析等方式,超前研究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明确保卫的重点部位、参战力量、后勤保障等。其次,要加强适应性训练和模拟实战演练,认真查找预案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使之更具操作性。再次,要加强活动现场的执勤和监护,提高现场组织指挥和官兵协同作战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火灾事故,能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功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借助舆论媒体,动员全社会充分关注消防安全并自觉参与消防宣传。如20xx年省十六运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短信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全市各单位和市民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强对主、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明确主、承办方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促使其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三是加强对涉赛场馆、接待宾馆及其他涉赛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3
一、按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情况交接清楚。
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1、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2、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以上制度是保卫科全体人员的工作依据,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4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5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安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第一个对公司安全负责的人。将安全工作提上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责。
2、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保安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负责人为兼职保安员,负责保安员工作,认真承担保安员责任。
4、在厂房、仓库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火栓,不得挪作他用。专业人员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配备各种灭火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换灭火剂;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堆放阻碍消防通道的物品。
5、掌握安全用电:
1、旧电线、电器如不符合规定,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通电源和使用其他电器,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严禁在车间及配电室吸烟及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实现防盗措施:
1、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装置,并在下班时打开报警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应配备防盗门窗,办公室空无一人时应关闭门窗和灯光。
3、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摆放。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必须上锁。
4、停车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7、安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定期检查和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因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系统及相关安全标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6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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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收寄安全保障制度
一)原则
1. 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 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保存至少1年。
3. 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货物安全的内容
(1) 防止损毁。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损毁
(2) 防止被盗。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内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
(3) 防止泄密。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
(4) 防止丢失。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造成的快件丢失。
2、 保障快件安全的注意事项
3、 保障汇通快件信息安全的要求
(1) 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准任何人翻阅快件信息。
(2) 员工不得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
(3) 在货物处理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 严禁将货物私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5) 禁止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货物包装。
(6) 及时上报包装破损并有可能包暴露内件信息的货物。
三、 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各公司中转部应加强对中转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员安全的`快件,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
1、 公司所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 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 及时报告的义务
(4) 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 保守秘密的义务
(6) 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四、 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公司应加强对运输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人员安全的物件,应立即停止派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保证人员安全。
五、 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除为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还应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保密。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领导假冒儡田伪劣等商品的工作,应予以积极配合。
各汇通网点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学习总公司各项安全性文件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安全性文件,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加强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
六、 汇通操作场地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操作场地消防要求
(1) 场内物件、物料码放时远离热源。
(2) 出口、通道处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 场地内严禁乱拉电线。
(4) 经常性地检查电器设备。
(5) 禁止使用明火。
(6) 定点放置消防器材。
(7) 每个工作日结束,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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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重要防线,是学校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严格并规范门卫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
二、门卫要着保安制服在岗,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及时耐心解答家长接及其他人员的问题。在岗期间随时携带保安胶棒。
三、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或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与当事教师或领导联系确认,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核实和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假条,并有监护人来校接送,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后,方可让其离校。上下学期间不得允许非走读生外出购物或从事其他活动。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八、门卫人员不得私自放学生放出,必须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或校外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制止学生将小食品带入校园。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对出入校门的学生,有权检查学生证。
十、外单位机动车辆不经允许不得入内,外单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外来车辆必须得到学校领导许可后方可放行进入校园,上放学、下课、间操等师生在操场活动期间如何车辆不得放行进入校园。校门口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如有停放要及时予以清理制止。
十一、社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校门口逗留的,要及时询问情况妥善处理。制止本校学生在校门口乱扔垃圾、聚集、疯跑打闹等学校不允许的'现象。
十二、负责值班室和校门内外附近地段的卫生清扫,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物品整齐。时刻关注门卫设备及安防 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三、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条款,视情节每次扣款50—200元。门卫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9
1、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贵重器材设备用毕及时归还,以确保安全。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应存放在办公室,丢失责任自负,并对当事者提出批评。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治保会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对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资管理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财物相符,定期检查。贵重物品要在装有安全防范的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清点、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放假期间,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
4、外单位借用活动室,要事先通知保卫人员(时间、人数、内容、活动地点),以便协助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5、节假日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找本单位人员顶替;要负责对重点要害地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6、加强门卫工作。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中途离岗,要有人顶替,要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对陌生人进活动中心要询问,对闲杂人员及各类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活动中心要阻止,对携物出活动中心要盘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要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依本制度办事的给予处罚。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0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进展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制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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