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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环保监督,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于在本公司承担外包项目的单位或相关方。
3 职责
3.1 安技环保处、企业运营部等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3.2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4、管理内容
4.1 奖励
4.1.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环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使用方案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扣罚的金额,由各安全、环保专业归口部门作安全、环保的机动奖金。罚款、赔款应缴回财务部门。
4.1.2对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1.2.1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任务或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年度或季度被评为先进、表扬的单位。
4.1.2.2 在特殊条件下,对安全、环保作出贡献或成绩的个人或单位。
4.1.2.3 在危急关头,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4 及时查出重大隐患并设法排除,从而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5 在企业的工程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质量,并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各类安全措施有革新创造,成绩显著者。
4.1.2.6 对尘毒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有突出贡献者。
4.1.2.7 对于严重违章违制,违反安全、环保法规、法律的人和事,敢于检举揭发斗争,在事故中救护有功者。
4.1.2.8 在安全、环保或安全技术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9 在企业中,对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科研成果或写出有价值论文,可供推广运用者,应申报科技部门给予科技成果奖,如属专用项目,可申请专利权。
4.2 奖励方法
4.2.1 对单位和个人奖励,以精神奖励(如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绵旗等)为主,结合物质奖励。
4.2.2 对单位奖励可按员工人数一次性奖励。
4.2.3 对个人奖励可根据业绩大小,予以 50—1000 元的奖励,业绩卓著的可嘉奖、重奖。4.3处罚
4.3.1 对违反上级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环保政策、法规制度,进行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
4.3.2 年度内发生了重伤(含重大未遂)以上事故或轻伤事故超标,以及发生了环境污染、交通、动能、建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4.3.3 年度内发生了生产性重度中毒、中暑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4.3.4 凡使用临时工,工程(劳务)发包、承包、设备租赁未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4.3.5 凡违反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或者造成事故及导致严重险情、未遂事故的工程(劳务)承包单位。
4.3.6 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未实行安技、环保“三同时” 的单位。
4.3.7 对违规者,按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伤害的严重程度,责任大小酌情予以经济处罚,罚款、赔款、下浮工资等处罚;并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4.3.8 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由所在部门行政书面报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3.9 受违纪开除处分的处理,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部门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职工代表组长签字,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报告公司工会讨论同意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4处罚实施细则
4.4.1 严重违反安全、环保法规,发生因工死亡(每人次)和重大火灾、设备、厂内交通、建筑、动能和环境污染事故,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包括超标排污费和赔偿及补偿等)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10000 元罚款,其中包括对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党、政领导、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等的罚款,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4.4.2 违反安全、环保法规,发生重伤(每人次)、职业病和一般较大火灾、设备、厂内交通、建筑、动能和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污染和排放严重超标,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 4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包括超标排污费和赔偿及补偿等)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4200 元的罚款。其中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0 元。超过考核指标每次重伤事故(每人次)加扣 2000 元。
4.4.3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物排放超标及轻伤事故(每人次)和轻微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 2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1400元和 400~800 元的罚款,其中包括对单位、事故责任人、党政领导、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等的罚款。超过考核指标每次轻伤事故(每人次)加扣 500 元,其中发生小火灾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
4.4.4 在现场安全、环保检查时,安全、环保、防火、交安、动能、建筑、设备等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的,按附表规定进行罚款,生产班长以上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按一倍金额罚款,领导干部按 2 倍罚款。
4.4.5 发生生产性重度中毒、中暑事故的单位,按工伤事故规定对党、政领导罚款 300 元,主管领导 200 元,安全、环保专职管理人员 100 元。
4.4.6 未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擅自使用临时工、工程(劳务)发包、承包、设备租赁的单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其它后果概由该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经办人自理,并对党、政领导和经办人各罚款 2000 元。
4.4.7 违反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导致严重险情未遂事故的工程(劳务) 承包单位按本制度同等处罚。
4.4.8 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未实行安全、消防、环保“三同时”和环境评价的单位罚款 2000 元,党政领导各罚款 400 元,主管领导罚款300 元,安全、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罚款 150 元,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责任罚款 300—500 元。
4.4.9 职工未加入工伤保险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的治疗费、工伤致残补助金等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车间、班组安全、环保 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渝府发[2015]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 〕2 号) ,规范企业车间、班组的安全环保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保障化医集团可持续发展, 结合化医集团实际, 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 化医集团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 按有关规定由化医集团进行安全环保协管的参股企业。
3、 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3 关键装置
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4 重点部位
(1 )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
(2 )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5 “三废”
常指废水、废气、废渣。
3.6 清污分流
清净下水和生产污水分开排放。
4、 车间安全管理规范
车间安全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共有8 个要素。
4.1 活动场所
4.1.1 车间设有安全学习室,为班组提供安全活动的场所。
4.1.2 车间为每一个班组设一块看板、一个资料柜,看板上要有安全内容。
4.2 管理网络
4.2.1 车间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要求横到边、纵到底。
4.2.2 车间设有安全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危化品车间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有班长、兼职安全员。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车间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人就有岗,有岗就有责”。
4.3.2 车间与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责任金,责任书要目标明确、内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3.3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4.4 管理制度
车间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 安全会议制度;
3 ) 安全教育制度;
4 ) 安全奖惩制度;
5 )干部值班制度;
6 )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7 ) 安全设施、 设备管道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8 ) 事故 报告、处置制度;
9 ) 交接-班制度;
10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2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5 台账、记录
车间建立以下安全台账和记录
1 ) 安全会议记录;
2 )安全教育台帐 (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3 )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4 )隐患登记及整改台帐;
5 ) 风险分析清单;
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7 )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
8 )安全设施台帐和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
9 ) 职业危害因素台帐;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和检查记录;
11 )事故台帐;
12 )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
4.6 设备设施
4.6.1 关键岗位、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要规范设立标志牌,标牌内容包括相应基本信息、企业领导 承包人、现场责任人等。
4.6.2 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明确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责任人,并挂牌。
4.6.3 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正确、醒目。
4.6.4 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保护装置完整、完好。
4.6.5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校检,有检测报告、有校验标识、建立检测台帐等。
4.7 安全检修
4.7.1 制定检修项目作业方案,开展风险分析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修负责人。
4.7.2 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学习检修方案和进行风险交底。
4.73 作业前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7.4 检修作业时巡回检查。
4.7.5 检修作业完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8 安全活动
每月开展不少于2 次安全活动。
5 班组安全管理规范
班组安全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部分组成,共有5 个要素。
5.1 安全台账和记录。
1 )活动、学习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参加人员、活动议题、内容以及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离岗转岗教育、检修前安全教育、日常教育等,记录完整,参加人员要亲笔签名。
2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隐患整改期限、实际整改时间、验收人等,记录完整。
3 )防护用品登记使用台帐。包括班组配备的空呼、过滤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口罩、虑毒罐等防护用品。
4 )风险分析清单。包括常规活动风险分析和非常规活动风险分析清单。常规活动分析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如检修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等。
5.2 人员
5.2.1 班组人员“八懂四会”
懂规章制度,懂安全技术知识,懂岗位操作法,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懂职业危害和防治,懂防火防爆知识,懂事故报告和急救知识;会操作、保养设备,会预防事故 和排除故障,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使用灭火器材。
5.2.2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 (含危化品作业人员) 必须取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作业时持证上岗。
5.2.3 穿戴防护用品
根据岗位危险特性, 当班人员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5.3 安全活动
5.3.1 每周开展不少于1 次班组安全活动。
5.3.2 搞好三工活动
工前“三交”: 即交待当班生产任务、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交代安全技术措施; 工中“三查”: 即查员工着装、查现场运行状况、查员工精神状态; 工后总结。
5.4 安全操作
5.4.1 持证
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人、岗、证相吻合。
5.4.2 操作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工艺指标,精心操作;不 违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5.4.3 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并及时更新巡检时间牌。
5.4.4 记录
按时记录,字迹工整、记录如实完整。
5.4.5 劳动纪律
坚守岗位,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4.6 交接-班
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5.5 工作 场所
做到工作岗位(主控室、值班室等)整洁、摆放规范、无安全隐患。
6 车间环保管理规范
车间(“三废”处理车间除外)环保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有7 个要素。
6.1 活动场所
6.1.1 车间设有环保学习室,为班组设立环保活动的场所。
6.1.2 车间为每一个班组设一块看板、一个资料柜,看板上要有环保内容。
6.2 管理网络
6.2.1 车间建立环保管理网络,横到边、纵到底。
6.2.2 车间设有环保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环保员,班组设有班长、兼职环保员。
6.3 责任制
6.3.1 车间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责任制。
6.3.2 车间与班组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收取环保风险责任金,责任书要目标明确、内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6.3.3 对环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6.4 管理制度
车间建立以下环保管理制度:
1 )环保责任制;
2 )环保会议制度;
3 )环保奖惩制度;
4 ) 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5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6 )“三废”管理制度。
6.5 台账、记录
车间建立以下环保台账和记录
1 )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台帐;
2 )环保检查及整改台账;
3 )环保奖惩台帐;
4 )环保会议记录。
6.6 作业要求
6.6.1各生产车间要进行雨污和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收集处理排入污水管网。6.6.2 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临时堆场,固废、危废分开储存,并设立标志牌。( 车间可不设立专用堆场,可与公司堆场合用。)
6.7 环保活动
每月开展不少于2 次环保活动。
7 班组环保管理规范
班组环保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有5 个要素。
7.1 记录
1 ) 活动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参加人员、活动议题、内容等,记录完整,参加人员亲笔签名。
2 )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隐患整改期限、实际整改时间、验收人等,记录完整。
7.2 人员
班组人员要有基本的技能,要懂规章制度,懂环保技术知识,懂事故报告和急救知识,会应急处置,会预防事故 和排除故障 ,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3 环保活动
每周开展不少于1 次班组环保活动。
7.4 环保操作
7.4.1 操作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工艺指标,精心操作。
7.4.2 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并及时更新检查时间牌。
7.4.3 记录
按时记录,字迹工整、记录如实完整。
7.5 工作 场所
工作场所清洁、干净,无跑、冒、滴、漏。
8 附件
8.1 附件1 :《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8.2 附件2 : 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8.3 附件3 :《 车间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8.4 附件4 : 班组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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