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大学校园安全防范制度
清华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废止工作,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的对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事规程、行为准则。按照内容不同,一般称为“规定”、“办法”、“意见”、“细则”等。对某方面工作所做的带有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称为“规定”。对某项工作所做的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称为“办法”。对某项工作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称为“意见”。为有效实施学校有关规定或执行相关政策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或就相关条文做出的具体说明和阐释,称为“细则”。
第三条 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的活动,以及学校授权职能部门起草、解释规章制度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各单位涉及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以及对具体事项的通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印发公布、监督实施、汇编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维护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
第五条 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正和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制度一般不分章、节,可以分条、款、项、目。其中,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缩进二字书写。
第七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简练,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正确、规范。
第八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
第九条 职能部门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应报请学校立项。立项说明应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进度安排等事项。立项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起草。
党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或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上述情形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可以联合起草,但须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条 起草规章制度包括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和草案说明。
起草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征求其他单位意见。遇有不同意见,应与其他单位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
起草规章制度,须注意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遇有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职能调整等应由学校决策的重大问题,起草部门应先行报请学校决定。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报请审核。
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提出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议的建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由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直接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应实行公示制。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核由学校规章制度审核机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是否符合授权范围;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六)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审议,校秘书长就提请何种会议审议签署意见。
其中,需由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两办安排提交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讨论通过;需提交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起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提请会议审议通过。
起草部门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的具体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按照 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请公布。若相关会议提出重大问题或需做大幅修改的,经起草部门论证、修改后,再次按照规定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经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扩大)会、校务会议、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统一由两办按照学校公文发布有关规定以“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或“清华大学”名义公布施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公布施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两办负责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维护。
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规章制度文本为标准文本,各单位网页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应与其一致。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由学校相关会议授予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经常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公布的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进行修改或废止。
修改规章制度的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规章制度的废止,由起草部门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提出申请,原则上由审议通过该规章制度的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由两办公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两办负责解释。
浅谈大学校园安全隐患及安全处理方法
大学,亦称高级学府,是一国人才教育的最顶级殿堂,也是众多学子期盼已久并渴盼踏入的象牙塔。然而,正如一句电影台词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作为一个容纳来自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的教育园地,作为一个向社会过渡的小社会,其“江湖”也注定了不简单。作为一个大学,明了大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作出及时有效的危险处理对策至为重要。
大学的安全隐患与众多其他地方的安全隐患来源一样,无外乎来源于人与物。然而,由于其社会职能的独特性,在具体的隐患形式上又有各异的具体表现。下面,我就大学校园安全隐患及危险处理方法做一些浅析。
一、大学安全隐患的来源
1、相对自由的管理、学习环境
相对于初等、中等教育来讲,大学较为宽松,自由的学习管理氛围无疑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空间。自主学习,自由生活成为了大学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但正如哲学家所说的矛盾一说,对立统一是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的。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一方面为人才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沃土,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为安全隐患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人身的自由,言论与行动的自由,物件使用的自由,在为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2、相对丰裕的物件设施
相对于初级、中级学校来讲,大学一个相当明显的特征就是大楼。也是指大学拥有更多的物件设施。并且在这些物件的使用上,大学拥有更为宽松的要求。教室里,寝室里,各种电插头,水开关随处可见。加之大学生自购的各种设施器具,在方便他们生活的同时,也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众多隐患。
3、正处于性格成熟期的大学生
大学之所以成为大学,并不在于它宣扬的是什么,或者具备怎么样的条件,他之所以存在,更多的在于有源源不断的学生的加入。一方面,大学里的学生风华正茂,激-情飞扬,具备创新与闯荡的素质。但是另外一方面,大学期间也正是他们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在这样一个环境氛围里,他们激-情洋溢,恋爱、兼职、创业等各种社会技能在不断的尝试,与人打交道也不仅仅局限在校园,与社会团体,领导打交道的机会也大大增加。这在丰富他们大学生活的同时,也增添了大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的几率。
二、大学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形式
1、各种严重的刑事悲剧接连-发生
近年来,世界各地校园枪杀,杀人案等各种恶性刑事犯罪事件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一定程度是由当今社会发展形势的影响造成的。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不得不说,恶性刑事案件在校园的接连-发生也说明大学并不完全是一块净土。它的各种管理及习惯给众多的恶性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2、各种设施使用带来的安全事故
在大学校园里,因为用电、用水以及其他设施使用的不规范引起的悲剧层出不穷。因为用电用水等,给大学生活带来了众多的威胁。
3、 各种民事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也较多
占大学安全事故主体的可能还是各种民事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打架,盗窃以及学生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正是这一类事件的具体表现。
4、 由于心理变异带来的各种事故
由于大学生的年龄及性格所致,学习生活、恋爱、兼职创业等,在锻造大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众多难以承受的压力。心理调适的不及时带来一系列的心里异变,也是大学事故不断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危险处理办法
1、加大宣传,培养大学校园的各个个人的自我安全防患意识。
哲学家曾有言:“人生最难的是了解自己”。任何外在的管理,说教在一定程度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个人对自己的了解都不够,故而只能做到旁观者清。一旦事情涉及到自己,很多时候就难于面对了。所以大学管理在安全知识宣传上应该更注重对每个人的安全防患意识觉醒的引导。例如开展安全各种防范主题班会团活动社团活动、进行各类安全知识竞赛、举办安全防患话剧表演等,引导广大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觉醒,从而为校园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完善规章制定,化他律为自律。
大学管理层及广大师生应树立这样的一个观念:健全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其他各种活动正常进行的必须前提。制度与自由并不是天生对立的。合理人性化的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自由更能得到保障。在这一领域,各高校管理方应积极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全员参与,大众认可,使制度成为共同的行为活动准则。如是方法,能很好的化他律为自律,从而为校园管理带来更好的保障。
3、培训专业人员,落实责任负责制。
在大学校园安全防患上,应加大对各种专业人员的引进与技术培训,责任包干,分工负责,统一调度。“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使用专用人员,化热闹为门道,将安全隐患消弭在萌芽状态。
4、 加大与社会各界合作力度,共同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大学校园是一个较为开放的场所,大学时期也是一个由校园向社会过渡的时期。由于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缘由并不仅仅来源于校园,故而在处理上,学校应加强与家庭、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合作力度,携手合作,共同面对各种危机。
5、加强心理疏导,矫正心理异变。
心理问题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大学里面。心理的异变往往是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至为关键的一环。所以大学在管理上应该加大对广大师生的心理问题的疏导,矫正心理异变,使各种安全事故自我消弭。
总之,大学时期是人生历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成长时期。也是各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时期。了解各种安全隐患,处理各种安全事故,不论是对于大学学校、大学师生、社会都极为重要。希望通过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尽量消弭各种安全隐患,将大学真正打造成为一个读书的圣殿。
【大学校园安全防范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02-25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9篇02-25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9篇)02-25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04-04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制度04-04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合集9篇)03-09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集锦9篇02-25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集合9篇)02-25
安全防范工程管理制度11-18
食堂安全防范管理制度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