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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2-04-08 16:20:1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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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 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 、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 、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 、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 、 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 、 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 、 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 、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 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 、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二、 安全例会制度

1 、 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 、 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 、 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 、 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 、 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 、 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 、 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三、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 、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 、 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 、 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 、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 、 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 、 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四、 安全检查制度

1 、 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 、 三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 、 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 、 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 、 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五、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 、 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 、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 、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 、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 、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 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 、 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 、 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 、 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 、 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 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 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 、 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 、 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8 、 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七、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 、 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 、 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 、 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 、 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 小时。

5 、 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 、 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 、 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 、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八、 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 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较高的感度,在烟火、摩擦、撞击、电火花、电流等作用下,极易引起爆炸。为防止外来作业的激发能量,对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库区维修施工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制。

2 、 未经批准,仓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严禁使用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进行维修、施工作业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险作业。

3 、 仓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办理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

4 、 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由负责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拟定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员对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 、 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须经现场监护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现场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6 、 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焊工操作,需动焊的建筑物或与电焊网线相联的建筑物内,严禁储存任何危险品。

7 、 动火动焊作业5m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动焊作业时应备好消防水。

8 、 临时用电铺设和拆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9 、 对库房维修、库区土建施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加强监控,严禁带入火源火种,严禁他们接触民用爆炸物品。九、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 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 、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

3 、 公司应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 职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的鞋子进入库房或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5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或人员)验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十、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1 、 为强化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将安全工作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加强经济考核,制定本制度。

2 、 公司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和月份安全奖惩考核办法。

3 、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是将职工全年的安全工作为抵押对象,每年初交纳一定的风险金,年终根据工作好坏给予退还、奖励或扣罚、处分。

4 、 月份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是公司设立每月安全奖金, 由公司安全部门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情况进行每月汇总,根据检查结果对每一员工进行考核。每月对严格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发放一定数量的安全奖金;对安全职责未履行到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根据安全考核表的标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 、 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底应将安全考核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安全奖罚。

6 、 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抢险救灾工作。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的,另行给予适当奖励。十一、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 、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需要的库房、消防器材和管网、避雷针和避雷网线、防静电设施、防盗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设备等。

2 、 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损坏或失效应报告领导,及时进行修理、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3 、 必须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台帐和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

4 、 相关设备、设施管理标准如下:

(1 ) 防雷设施:

①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设置防直击雷和防感应雷设施,其地极网应单独设置。库内门窗等所有金属构件应与防感应雷地极网连接。

②防直击雷和防感应雷的工频电阻应小于10 Ω(欧姆)。

③防直击雷和防感应雷设备及其接地网线不得生锈、断裂,否则应及时维修。

④防直击雷建置避雷针斜拉线时,从地面往上的2.5m 应用绝缘管将其斜拉线套护, 并设置防雷设施的警示标志。

⑤气象部门每年检测2 次,并保存检测报告。

(2 ) 防静电设施:

①雷管、黑火药仓库门口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导除静电设施,其地极应与防感应雷地极网连接或单独设置。

②防静电设施的工频电阻应小于10 Ω(欧姆)。其接地网线不得生锈、断裂,否则应及时维修。

③防静电设施应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进入库房人员必须将人体静电导除后方可进入。

(3 ) 消防器材与设施:

①消防器材(灭火器、水带等)应有明显的“三定”标识,明确换药时间有效期、责任人等内容,检查频次为每周一次。

②泡沫灭火器超过1 年、干粉灭火器超过2 年或指针到红线上,必须进行换药。消防水带应保持干燥,使用后应及时凉干。

③消防泵应每周检查一次,启动运行2 分钟,检查油箱确保满位。

④消防水池每天检查一次,确保水池处于高位,水量满足要求。

(4 ) 库房:

①库房无漏雨、渗水、积水。

②通风良好,门窗便于开启。

③门窗有防小动物措施,金属构件接地良好。

(5 ) 防盗报警系统:每天测试一次系统有效性。

(6 ) 安全监控系统:每天检查,监控点无空缺,画面清晰。

(7 ) 库区通讯设施:便于对外联系,有水灾报警电话,信号良好。十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1 、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 、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尤溪县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申请表》,持单位卡到公安局办证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3 、 在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3 日内,应将购买的品种、数量持单位卡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 、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5 、 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将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 、 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 、 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 、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 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 、 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 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 、 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 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 、 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 、 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 、 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 、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 ;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 ,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 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 米。

10 、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 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 、 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 ℃,相对湿度不低于60% ,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 、 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 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 、 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十四、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爆破员、安全员到仓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上签字,爆破员应当凭本人IC 卡领取,不得用他人IC 卡冒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3 、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不应将雷管和炸药放在衣袋里,领到民用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民用爆炸物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4 、电力起爆时,(1 )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2 )电爆网络不应使用祼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络应与大地绝缘。(3 )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应小于2.5A ,直流电不应小于2A 。(4 )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络。(5 )起爆网络的连接,应在工作面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5 、导爆管起爆法:(1 )导爆管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导爆管网络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2 )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 ,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可以用电雷管反向装置),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3 )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应采用垂直连接。

6 、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7 、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当填写《现场爆破清单》,如实记载当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并在《现场爆破清单》上签字,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不得存放在作业现场、工棚等非专用仓库。十五、盲炮安全处理制度

1 、一般规定

(1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进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2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硐室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3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4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得新起爆。

(5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6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7 )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2015-06-05 21:26 | #2楼

单位领导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

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

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五、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附件5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附件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 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  (白天)  (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附件7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第五条  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八条  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第十一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8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第四条  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第六条  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9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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