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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人事制度培训
在职人员培训办法
一、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为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二、权责划分
第三条 本公司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
9.研拟、执行其他有关人才开发方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第四条 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 教育培训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导致生产条件、制造过程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教育培训部审核。
第八条 教育培训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人事部审核、签发。
第九条 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 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十二条 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一周前把原稿交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十五条 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至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 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七条 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十八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人事部门,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 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小时费用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教育培训部,以支付费用并存档以备查。
第二十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人事部门和教育培训单位,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第二十三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事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 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教育培训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教育培训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 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 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教材讲义编撰费用及讲师小时费用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订定。
第三十条 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下班后培训超过1个小时或上下午均有培训时,应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学员餐费。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普通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员工正式上岗后,因种种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结合部门需要,可能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安排进行。
1、培训制度:
1)根据部门经营管理需要进行针对性,阶段性的培训课程。
2)被安排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按时参加。
3)培训员工考勤制度按人力资源部P&P规定处理。
4)培训结束后,培训情况将登记存档。
5) 培训考核优秀者,将结合部门表现可推荐优秀员工评选。反之,未或能过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培训内容:
1)岗位责任,工作内容
2)操作标准,工作流程
3)与部门业务有关的操作及管理知识
4)酒店的管理知识,技能技巧的培训
5)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操作流程培训
6)投诉事件的反映与处理,进行安全分析
7)礼节礼貌,仪容的反复培训
8)综合素质的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归属感等)
9)外语培训
员工晋升培训制度:
1、培训制度:
1)员工被提任必须通过管理级培训课程
2)培训人员考勤制度按人力资源部P&P规定处理。
3)试用期内,不获能过者一律不准许晋级加薪。
4)培训结束后,培训情况将登记存档。
2、培训人员应掌握的知识:
1)管理基本知识
2)人力管理
3)管理人员的职责和领导技巧
4)管理心理学基础知识
5)培训的重要性和领导人员必须成为培训者
6)如何处理投诉
7)如何建立客户关系
8)良好的沟通技巧
9)激励机制
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1、凡属酒店安排的强制性、阶段性、针对性专业培训,被安排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参加。
1)参加培训员工的考勤与工资挂钩,每缺勤1次扣月工资20元,每迟到1次扣5元,无论何种原因,若缺课达总课时量的20%,培训部有权取肖其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2)参加培训人员均需在签到表上签名。
3)培训部每月缶各部通报一次对缺勤人员的处理。
4)将考勤情况存入档案,作为今后晋职,调薪的依据之一。
2、当每个专题培训结束后,培训部将会同部门培训员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
1)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后晋级提薪的依据之一。
2)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将扣月工资20元,参加补习考试仍不合格者,予以降薪至试用期工资,再培训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处理。
3)培训部查核,现场操作未按规范者,一次扣工资20元,当班经理(领班/主管)在现场同时负边带责任扣月工资5%。
3、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针对所有员工),此次考核是对这半年来的培训的一次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纪律、礼貌、敬语服务、服务技能、领导技巧、组织能力、与客关系、部门协调、服从安排等等;再是半年以来培训内容的综合考核。
2)考评合格者,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后晋职,提薪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评不合格乾,予以降薪20%,为期一个月,一个月后再补考,合格者恢复原工资级别,不合格者予降职或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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