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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制度
支农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明确目标,创新思路,充分利用城镇优质医疗资源,发挥城镇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大力开展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结对帮扶和城镇医生支农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对口支援五所乡(镇)卫生院,两年轮换一次。县人民医院首轮帮扶对象是汉薛、通化、裴庄三个乡镇卫生院;县中医院首轮帮扶对象是西村、里望两个卫生院。
2.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分别协助汉薛镇、王显乡、里望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全县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均安排1名县直医疗单位医生开展帮扶支援工作。
4.县直医疗单位医生晋升职称前均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支持工作一年。从事影像、病理等特殊专业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其中每周工作不得少于两天。
5.支援单位和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生,积极主动开展帮扶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施传、帮、带,推广适宜技术,填补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项目的空白。
6.通过帮扶,受援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医院管理水平、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机构整体实力得到明显提高,城市医务人员为基层、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普遍得到增强。
三、工作措施
1.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县卫生局根据"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方案,明确双方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各支援单位都制定相应的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和计划。由县局对口支援领导组统筹安排。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受援单位要从本地的实际需要出发向支援单位提出具体建议与要求,结合支援医院的专科特色,制订本院专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
3.县乡联动、加强考核。受援单位对派驻的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支援医院对拒绝参加支援工作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医院要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支援医院,作为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受援医院要通报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和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卫生支农工程。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细化活动方案。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支援医院派驻地点、任务和目标。明确支援与受援医院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既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支援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3.加强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受援医院和支援医院要共同向县卫生局报送书面总结,县卫生局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对象包括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派出医务人员,具体内容包括派出人员到位情况、派出人员在受援医院工作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在受援医院开展培训教学等工作情况以及受援医院对派出人员的评价、受援地区患者对派出人员的评价等。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卫生支农工作的舆-论宣传,培育一批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卫生支农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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