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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事故反思
1、注意事项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3)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
(4)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5)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6)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2、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通信工具。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4)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3、高处坠落事故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高处坠落是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⑴ 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
-在邻边、邻洞及邻口处施工作业 。
-在脚手架、塔架及塔杆等上部作业。
-在高处悬空作业。
⑵ 防范措施:
-严禁身体不适高处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严禁在一个物件上系挂几根安全带或几个人系在一根安全绳上;
-严禁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严禁作业人员随起重物件及送材料设备上下;
-遇有高压架空电线路时,严禁侵入安全限界;
-严禁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严禁以喊话取代指挥。
⑶ 典型案例:
-08年12月27日,湖南长沙市井湾子韶山南路643号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上海城19栋项目部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
原因:
擅自升高施工电梯,严重超载
-2014年10月28日20时,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承建的武隆县芙蓉江跨江大桥缆索吊施工现场,23名工人乘坐吊篮上晚班,吊篮在运行过程中钢丝绳发生断裂,致使吊斗从距桥面7-8米的空中坠落至桥面,当场造成9人死亡,在送医途中又有2人死亡,另有12人受伤。
这是发生事故的芙蓉江在建大桥
这是在事故现场拍摄的与发生事故载人吊斗类似的另一个吊斗
原因分析
大桥于06年动工修建,07年初项目部安装好缆索吊,后未经安全检测便投入运行,平时不仅载物,也载工人上下班。08年初,质检部门发现后,当即下令禁止,项目部也同时发文明令禁止,并制作了不准载人的警示牌。但因工人上下班路途较远,花费时间长,相关管理人员对禁令熟视无睹,仍采用缆索吊载工人上下班。10月25日,有工人发现缆绳挂绳“起毛”,报告后仍未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最终酿成惨剧。
事故处理
重庆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永生和安全保卫部主任彭德敏撤销职务处分;
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超、武隆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科科长李应行政记大过处分;
武隆县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兴田行政降级处分;
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工办副主任吴宏宇行政记过处分;
重庆市交委质检站质量监督处处长刘天健行政警告处分。
批捕七人:黄钢(芙蓉江大桥项目部经理)、唐欣(项目部副经理)、刘平(项目部总工程师)、周平(劳务承包总负责人)、黄誉(施工安全员)、文德生(缆绳吊操作员)及梅运兵(缆绳吊维修保养员)。
-2014年“6.16”黄河桥项目高坠事故
拆除墩间移动模架,用100T门吊配合作业,因承载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超重承载拆除物和料具,导致操作平台倾覆坠落,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原因
1、方案制定不完善。移动模架拆除方案中,无重达700kg扁担梁就位过程安全转换措施,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使作业平台额外承重坠落。
2、作业平台本应用螺栓与支架连接,但现场改变为焊接,且多处焊缝锈蚀,承载力明显下降。作业前虽然对门机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检查走过场,对作业平台的关键部位没有进行检查。
-2014年11月22日,十天高速公路吕河汉江大桥坠落事故,共5人坠落。5名模板安装工人为方便下墩,违规私自乘坐运料吊斗下地面,吊斗下落过程中,钢丝绳卡环突然滑脱,导致吊斗从高处坠落。
事故现场高达20余米的桥墩上,除了运料吊斗外,没有工人专用的任何返回地面的工具。工人们正常的通道应当从塔吊中央的安全梯上下,事发时是工人违规私乘吊斗。据工人们讲,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为了省事,大家就直接坐运料吊斗返回。
-2014.10.29下午2时左右,江安县城长江边,由四川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正在修建的江安长江大桥6号桥墩工地施工现场突发事故,桥墩顶部钢筋垮塌导致11名施工人员9人受伤,2人死亡。
-2014年某月某日凌晨,在建荆岳长江大桥工地突发安全生产事故,5名工人在钢筋笼内焊接钢筋时,承载钢筋笼的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5人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在荆岳长江大桥北岸主27号墩2号孔,承担施工任务的是四川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某日凌晨2时10分,来自四川的5名钢筋工人正在安装最后一节钢筋笼入孔,龙门架主吊的钢缆突然断裂,5名工人随钢筋笼径直沉入桩基孔内的江水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荆岳长江大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潜水工轮番下水施救,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荆州市政府、监利县政府、省交通厅和市县有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紧急打捞,5名落水工人的遗体被全部打捞出水。
据一位张师傅回忆,当时,“5名工人正在钢筋笼里第五层和第六层之间施工,在他们的头顶还有横梁,整个钢筋笼就像一个铁笼子把施工者关在里面。事发时,因为5名被困者所在的位置上面有个约1吨多重的横梁,像这样重的东西砸下去,下面空间很小,江水又有50多米深,
钢筋笼安装工作全线停工
据荆岳长江大桥指挥部一名负责宣传的柳姓负责人称,事发后,指挥部一方面积极组织救援,另一方面,要求钢筋笼安装工作全线停工,并全线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所有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2014年4月19日10时35分,河南天龙建安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刘文峰负责施工的开封市演武厅西街商住楼工地(开封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高世海任项目总监),在进行商住楼东侧门架式提升机升节安装作业时,起重工樊东成违章操作,在15.7米(五层楼面)向上部安装人员传递一根2米长 φ12钢筋时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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