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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办公室绩效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全面评价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情况,强化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以办公室工作人员所承担工作任务和完成岗位职责情况作为基本依据的评价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的过程。
第三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坚持“正面引导、激励为主”、“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并重”、“客观公正、全体参与”的原则,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结果性指标与过程性情况相结合,既尊重差异性,又注重约束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办公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以及借用一年以上的人员。新考录和新调入人员的绩效考核从正式录用或调入的下一个月开始实行。
第二章 机构和考核模式
第五条成立以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区民宗局、区外侨办、区信息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办公室党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及时向全办工作人员通报。
第六条 绩效考核采取层级考核模式。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由科室、二级机构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各区长对口联系人考核由各区长对口联系副科级领导负责考核;党组书记、主任由政府党组考核;副科级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负责考核。
第七条 考核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无故不参加绩效考核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
(一)共性部分:德(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勤(出勤率)、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个性部分:能、绩,根据各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打分细则;
(三)区政府网站更新情况;
(四)承担综合、临时性工作部分;
(五)应急值班工作。
第四章 考核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种方式。具体程序:
(一)日常考核。主要由被考核人每日填写《工作日志》,具体内容是对每日完成工作、学习思考、心得体会等方面情况的详细记载。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每周分别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审核,并签署意见;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每月对分管领导《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审核,并签署意见。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人员《工作日志》填写及批阅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二)月度考核。主要是将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和承担办公室综合性、临时性、值班工作任务以及政府网站更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填写《月度量化考核表》。
⒈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一)、(二)项,根据各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政府网站更新情况由区信息中心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考核评鉴办法另行制定);值班情况由区应急办进行量化考核打分;为鼓励创新、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另行设立创先争优加分项,由考核小组设置量化考核的加分权重分值,并负责打分;为规范运作,减少工作差错率,另行设立错情失误情况扣分项,由考核小组设置量化考核的扣分权重分值,并负责打分。
2.《月度量化考核表》于次月5日前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月度量化考核表》的,科室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告诫;科室分管领导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和签署意见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对其进行谈话告诫。凡被谈话告诫两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三)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月度考核为基础,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对工作人员全年度表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年度考核意见。
第十条对工作人员违反区政府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影响的,由考核领导小组视情况取消该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评优资格。
第十一条考评等次的确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月评定一次。
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的为良好;70分以下至60分(含6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作为月度考核的基本依据,日常考核、月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并据此评出办公室月度、年度优秀。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参加办公室月度优秀评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人员。
(二)月度优秀人员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每月量化考核排名确定。
(三)办公室月度评优次数不设上限,年度考核在遵循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依据被评选为办公室月度最优的次数,由高至低确定优秀等次,但必须被评为月度最优1次(含1次)以上,否则不能确定年度优秀;对得办公室月度最优次数相同的,由区政府办年度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十三条 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奖挂钩。在兑现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奖时,按本年度年终绩效考评的等次,分别以优秀120%、良好100%、一般80%、差50%的档次计奖。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待岗培训制”。凡绩效考核中表现排在末位且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人员,在每月工作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凡当年受到诫勉教育2次或效能告诫1次、在本年度评定中被确定为“一般”等次2次或“差”等次1次,以及违反公务员法及省市有关规定,但其行为又不符合辞职辞退条件的人员,作为“待岗培训”对象。
第十五条 政府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每半年一次,在政府办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不参加单位绩效考核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成员对作风效能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工作人员中,发生3起及以下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并受到处理的行为,按降低10%的标准发放分管领导的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奖;发生3起及以上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并受到处理的行为,按降低20%的标准发放分管领导的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奖;发生3起及以上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并受到处理的行为,按降低20%的标准发放主要领导的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奖。
第十六条实行绩效考核结果申诉制。考核结果申诉以月为单位,考核结果公布前2日在政府办QQ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申诉理由,提交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职务、级别、工资、奖励、培训、辞退和推荐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月度量化考核表
附件: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月度量化考核表
科室 | 姓名 | 职务 | 年 月 日 | |||||||||
项目 | 分项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科室分管领导评分 | |||||||||
共 性 部 分 10分 | 德 | 政治理论 学习 3分 | 集体学习无故缺席1次扣1分 | |||||||||
学习记录少1次扣1分 | ||||||||||||
学习体会少1次扣1分 | ||||||||||||
集体活动 2分 | 集体观念淡薄,对集体荣誉造成影响的,每次酌情扣1分 | |||||||||||
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活动的,1次扣1分 | ||||||||||||
勤 | 出勤率 2分 | 每旷工半天扣2分 | ||||||||||
上班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 ||||||||||||
事假1天扣0.5分 | ||||||||||||
廉 |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3分 | 违反办公室规章制度的,每次酌情扣1—3分 | ||||||||||
受到诫勉教育的,每次扣1分 | ||||||||||||
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 ||||||||||||
受到行政告诫的,每次扣3分 | ||||||||||||
个性部分 55分 | 能 | |||||||||||
绩 | ||||||||||||
区政府网站更新情况 15分 | 参照区政府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执行 | |||||||||||
承担综合、临时性工作部分 10分 | 承担区政府机关和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档案管理、保密等综合性和临时性工作情况 | |||||||||||
应急值班工作 10分 | 应急值班工作情况 | |||||||||||
加分项 | 创先争先 | 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1次得10分 | ||||||||||
荣获市级表彰奖励的,1次得7分 | ||||||||||||
荣获区表彰奖励的,1次得4分 | ||||||||||||
扣分项 | 错情失误情况 | 每出现1次错情,在全市范围内的扣10分;在全区范围内的扣5分;在办公室范围内的扣2分 | ||||||||||
合计 得分 |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部分、个性部分、网站更新、承担综合临时性工作、值班工作为基础分值,创先争优方面为加分项,错情失误为扣分项。 | |||||||||||
科室负责人签名 | 本人反馈签名 |
备注:“请假”是指除“出差”以外,不能参加学习、集体活动、创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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