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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整绩效考核

时间:2022-05-17 05:51:16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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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整绩效考核

2014年以来,大厂法院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以调动内力、激发活力为目标,相继出台《审判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建立了内容全面、指标科学、可操作性强的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按月完成《岗位目标绩效考核通报》,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今年1--10月份,该院上诉率、发改率与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和1.6%,案件审限平均缩短6天,调解率上升4个百分点,结案率上升3个百分点,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一、以科学规范为目标,细化量化绩效考核内容

一方面全面布局考核内容。实行庭室与个人的双重考评,考核内容涵盖了案件质效、队伍建设、司法政务三大体系,涉及全院干警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基本实现对法院工作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设置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包括出勤率、无违法违纪、信息宣传、理论调研等。个性指标区分审判业务部门和后勤综合部门,对审判业务部门突出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综合考量,考核案件的上诉率、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结案率、涉诉上访率等,明确“三零”目标,即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对行政后勤综合部门着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考核。

二、以绩效考核体系为轴心,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强化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庭审合议、裁判文书签发、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节点的衔接配合与时限控制,以提高审判效率;充分发挥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的作用,从立案到归档的各个环节的信息都限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以规范保障司法公正。二是强化内部审判监督。加强对审执工作的程序监督和月度评查工作,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将存在的问题分类通报,责任到人;审判委员会每月通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查、案件质量抽查等方式,对全院审判质量进行监督;突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审判监督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聘请执法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主动征求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健全绩效考核方法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专门成立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拨专人负责任务目标分解情况的汇总、月度绩效考核和通报、个人绩效执法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的其他事务。二是明确考核原则。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干警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结果一律在全院公开;坚持审务与政务分开,质量与效率兼顾,准确把握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实现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考核结果的平衡和对接。三是建立考核结果异议制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庭室和个人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分解计划进行每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考评,考核结果在全院通报,并计入个人执法档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庭室和个人可向院党组和审管办提出,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以优胜劣汰为导向,完善激励鞭策机制

一方面落实政治激励和精神奖励。积极争取支持,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先述优的重要依据,打破固有的论年龄、论资历的人员任用模式,使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政治激励挂钩。按照相关制度每年度评选“办案能手”、优秀嘉奖等,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公开表彰,增强先进人员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提高-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落实惩戒制度。对于考核结果不佳的人员,启动惩戒制度,通过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审判岗位、免去中层职务等方式,以鞭策落后,使绩效考核成为优胜劣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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