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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绩效考核整改方案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任务。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卫绩效考核整改方案,希望能帮到你。
公卫绩效考核整改方案
各直属卫生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要求,立足基本,突出重点,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4〕6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4〕167号)、《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以及《龙湾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内容包括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00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情况(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100分)。考核重点从过程管理转向目标管理,注重结果、关键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城乡居民的满意度。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社会满意度等调查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二)根据考核时期不同,将考核工作分成日常工作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末考核。
考核采取千分制,由半年度、年末考核成绩和日常工作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其中半年度考核成绩占30%,年末考核成绩占50%,日常工作考核成绩占20%。
1、半年度与年末考核:由区卫生局(农村公共卫生办公室)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按《龙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考核,也可邀请第三方考评专家组开展考核。
2、日常工作考核: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时的工作表现,包括临时性、阶段性、指令性工作完成情况(突发事件处理等)和报表的上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共分两部分,一是局有关业务科室对各中心的综合评估(0.4系数);二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各中心的综合评估(各0.2系数)。
3、年度考核总得分=半年度考核得分×30%+年末考核得分×50%+日常工作考核得分×20%。
三、考核结果评定与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核定卫技人员绩效工资等工作的依据。
(二)考核分值在850分(含850分)以上的为合格,全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考核分值在850分以下的,根据每分业务考核分所含资金值,按比例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总额中扣除。考核分值在700分以下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暂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待整改后根据原考核分值按比例发放。
四、其他要求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参照本办法要求制定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责任医生及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责任医生及责任医生服务团队成员续聘、解聘、劳务补助发放等相挂钩。
附件:
1、龙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2、考核指标解释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公共卫生 绩效考核 实施办法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0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0分)
一、 综合管理(总分100分)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2 |
查阅有关文件,未实行主任负责制,扣1分,未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扣1分。 |
|
2 |
认真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1500-20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团队成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并落实。 |
3 |
未按每1500-20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扣1分;责任医生团队成员分工不明确扣1分,相关工作制度未落实扣1分。 |
|
3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的责任医生(团队)考核办法,并按规定开展定期考核,有明确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每年不少于4次,4分。 |
10 |
无责任医生(团队)考核办法扣2分;未定期组织考核,少1次扣4分;无考核记录(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每次各扣2分,扣完为止。 |
|
4 |
每月召开责任医生(团队)工作例会至少一次。 积极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 |
6 |
查例会记录,工作例会一年12次,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查实际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资料,酌情扣分 |
|
5 |
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有关报表 |
2 |
根据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酌情扣分,报表(汇总表)不准确或上报不及时,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上报虚假报表不得分。 |
|
6 |
合理制定公共卫生经费分配方案并严格执行;责任医生劳务费及时发放到位。 |
10 |
未制定公共卫生经费分配方案扣2分;公共卫生经费分配方案不合理、责任医生劳务费未及时发放到位酌情扣分。 |
|
7 |
公共卫生资金要专款专用。按规定合理使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不得有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 |
7 |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资金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查资料。未做到酌情扣分。 |
|
8 |
社区居民对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度和基本满意度达85%以上 |
60 |
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各10户(人)(以接受服务管理的对象为主),采取现场随访或问卷调查的形式。满意率≥85%得60分,每下降1%扣5分,扣完为止。满意度测试内容包括:可及性(是否方便、服务项目是否齐全)、经济性(服务价格是否合理)、舒适性(服务态度是否良好、环境是否优美、诊疗程序是否合理)、安全性(技术水平、治疗效果是否满意)和总体满意度情况等方面。 |
|
二、 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分900分)
(一)保证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1、健康教育60分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9 |
利用社区(农民)健康教育学校(包括孕妇健康教育学校和育儿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 |
16 |
1.有年度学校课程安排或计划得2分; 2.每季度开课1次得2分,全年8分; 3.每次参加人数多于50人得1.5分,全年6分。上门核查3~5人,有1人不符合扣1.5分。 |
|
10 |
开展防治结核病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计划免疫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有计划、有小结,资料齐全 |
5 |
1.一年开展6次以上健康宣传、咨询活动,得3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记录完整得2分,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
11 |
协助镇(街道)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结合季节防病重点,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存档案资料。 |
5 |
查阅镇(街道)、村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和既往宣传栏的小样,每季度更换1次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得1分,每年更换4次得4分。镇(街道)、村健康资料领取发放记录完整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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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每户居民(包括外来人口)每年获得至少1份健康教育资料。城镇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
24 |
1.随机调查农村15~60岁居民20人(男、女各10人),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标得16分,每下降1%扣3分。 2.查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抽查10户居民,≥90%的居民每年获得1份及以上健康教育资料的得8分,每下降10%扣1分。 |
|
13 |
孕妇在孕早期或孕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每年接受一次育儿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 |
10 |
1.查看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接受健康教育签到本,覆盖率≥70%各得2分,每下降1%各扣1分。 2.有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记录本、参加健康教育签到本、宣教资料各得2分,缺1项扣2分。 |
|
2、健康管理:70分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14 |
结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等各类体检、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随访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2014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50%(2011年≥80%)。 重点人群(60岁以上老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有动态记录)建档率≥80%。 |
48 (20) (20) (8) |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014年规范建档率≥50%(2011年≥80%),得20分; 抽查10份健康档案,核实真实性、规范性,建档率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每发现作假1份,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健康档案不规范1份,扣2分,扣完为止。 2. 重点人群(60岁以上老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有动态记录)建档率≥80%得20分。 抽查10份健康档案,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建档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每发现1份作假,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1份健康档案不规范,扣2分,扣完为止。 3.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整、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及时将健康体检、儿童体检、常见妇女病检查、重点管理慢病、健康随访服务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等资料等记录在电子健康档案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指标要求,平时服务过程中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得8分。记录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 |
|
15 |
对健康档案提示的健康问题和行为危险因素,开展上门随访服务(包括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内容),实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干预措施,重点是不合理的饮食起居方式,生活卫生习惯等。 |
5 |
针对健康档案提示的健康问题,责任医生开展免费上门随访服务,每季度1次,得5分,随访次数未达标,酌情扣分。 |
|
16 |
按要求为参合农民提供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达60%(2014年达30%以上) |
15 |
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60%,得15分,每下降1%,扣1分。发现体检率作假,扣5分。抽查10份体检表,体检项目不齐全,缺1项,扣2分。 |
|
17 |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
2 |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基本医疗惠民服务:40分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18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首诊负责制,安排门诊、急诊、住院值班制度。医务人员在中心(站)主任(站长)的领导下,担任全科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
3 |
1、查看相关制度及门诊、急诊记录,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19 |
按照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要求,中心加强对站的行政、业务、人事、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的规范管理。 |
5 |
1、查阅中心对站的行政、业务、人事、药械、财务管理及绩效考核的制度、记录,缺一项扣0.5分。 |
|
20 |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
5 |
1、查阅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及各项工作制度,发现无资格人员1例扣1分,发现违规操作1例扣1分; 2、有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落实医疗安全的措施或年度计划,无措施或计划不得分,有措施、计划未落实扣1分。 |
|
21 |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公布,实施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制;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自费药品和自费诊治项目费用,并执行事先告知制度;落实有关医疗优惠措施,让利于民。 |
8 |
1、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公布,合理收费,实施费用清单制的得2分,抽查门诊收费清单或处方10份,差错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2、抽查处方及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30份,未发现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得5分,发现一份不合理扣0.2分,扣完为止; 3、有落实有关医疗优惠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22 |
执行双向转诊制度。对急症、重症及疑难病症病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会诊、转诊;经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后需要随访管理的病人,责任医生要做好康复指导、健康随访等管理。及时建立或更新居民健康档案。 |
7 |
1、查阅双向转诊制度及转诊记录,无制度扣1分,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查阅20份健康档案, 重点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诊疗记录情况,档案记录完整,更新及时得5分,发现1份未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
|
23 |
医务人员对待病人要热情、耐心、细致,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建立良好健康的医患关系,患者满意度达80%以上。 |
5 |
实地查看服务流程,随机调查10名服务对象并进行满意度测试,服务流程不合理扣2分,满意度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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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病进社区比例,城市≥35%;农村≥50% |
7 |
小病进社区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合作医疗便民服务:30分
序号 |
具体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25 |
确定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2 |
无确定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扣1分; 无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
|
26 |
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设置介绍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内容的宣传栏。 要在出入院登记处、挂号窗口设置明显的告知标识,告知参保农民在挂号、就诊及办理出入院结算时出示合作医疗卡(证)及身份证,并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
3 |
无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扣1分; 无设置介绍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内容的宣传栏,扣1分; 未在出入院登记处、挂号窗口设置明显的告知标识,扣1分。 |
|
27 |
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和卫生部门的医疗诊治技术规范进行诊治,严禁滥开药、滥检查、开大处方,严格控制使用进口、贵重药品,参保人因病确需施用自理药品必须先行告知,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使用。 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总额占该病人该次诊疗总费用的比例不能高于15%。 |
15 |
至少抽查不少于十天的处方,一次违规扣5分, 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总额占该病人该次诊疗总费用的比例高于15%的一个百分点,扣2分; 该项15分扣完为止。 |
|
28 |
定点医疗机构结报人员每月要整理参保人员报销的处方和发票存根,并和其它非参保人员的门诊处方分开整理存档,以备核查。 使用电子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要做到能随时根据时间要求调出电子处方,以备核查。 参保农民就诊刷卡结算结报率不低于85%。 |
6 |
处方、发票存根,未分开整理存档(或未能根据时间要求调出电子处方),扣3分; 刷卡结算结报率少85%一个百分点扣1分; 该项6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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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上报上月报销报表。 严格按照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对医院HIS系统和新农医平台进行药品及诊疗目录匹配。药品目录的匹配及时准确。 |
4 |
一次报表上报未及时准确,扣1分; 一次药品目录匹配未及时准确,扣1分; 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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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医改,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的实施,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xx版)的通知》和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xx-x年度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办字〔20xx〕2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卫妇社字〔2xx-x〕32号及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卫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修水县20xx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各乡镇根据本《细则》和卫生部《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制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办法,确保村级职责明确、工作落实、经费到位。
一、考核原则
(一)分级考核。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以乡镇为考核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乡镇卫生院由县局组织考核,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
(二)量与质结合。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准确、合理评价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项。
(二)社会效果。主要是居民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上考核。
四、考核时段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要采取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平时工作,原则上每季督查一次,每半年综合考核一次。
五、考核管理
(一)县局年初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二)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县卫生局下达的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将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各村(社区居委会)及具体岗位和责任人。
(三)县局制订《考核细则》,实行1100分制考核,折合成1000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折合总分值在800分以上者为优秀,799—60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及单项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50%的经费按总分分配,50%的经费按单项分分配,具体按年初县卫生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修水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修水县卫生局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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