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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监绩效考核办法
2014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100分) | 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10分) | 制订下发2014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一委(三站)一中心”设施完善,工作正常有效。 | |
2、加强对乡村干部的监督考核,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20分) | 组织召开了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开展了廉政承诺活动;开展了勤廉双述活动;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室”,设置了廉政文化宣传栏;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 | ||
3、党务、政务、村务公开。(20分) | 乡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基层站所设立办事公开栏,所有公开内容整理入档;配备电脑并联网;对“三务”进行了网上公开;有专门的网上公开工作人员;完善和落实“234”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机制,村级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整理入档。 | ||
4、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分) | 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建立了乡镇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组织开展了“入户听诉”等为民服务活动;村级建立了社会化服务中心,社区(村小组)组建了民事帮办点。 | ||
5、乡镇公共交易平台建设。(10分) | 落实“村帐乡代理”、建立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一事一议”制度;乡镇建立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 ||
6、工作落实。(10分) | 加强与县廉政办的联系,认真、按时完成县廉政办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交县廉政办有关材料。 | ||
7、创新创特工作。 (10分) | 每个乡镇要有一项创新创特工作,并形成经验材料(乡镇创新创特工作由县纪委会讨论认可);每增加一项创新工作加5分。 | ||
二、宣教调研信息工作(100分) |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60分) | 每年上报信息24篇以上(其中“机关效能年”信息8篇以上),完成《安远纪检监察网》信息采用6篇以上,每缺1篇上报信息扣1分、每缺1篇采用信息扣2分;完成了《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其它宣教任务。 | |
2、扎实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40分) |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次以上专题调研活动,形成并上报调研报告2篇以上(其中“机关效能年”调研文章1篇以上),被县纪委采用或转报调研文章1篇以上,每缺1篇上报任务扣3分,每缺1篇采用任务扣2分。 |
2014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00分) | 1、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20分) | 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安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本乡镇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责任考核;对违反责任制的有关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 |
2、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制度(试行)》,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32分) | 年初乡镇党政“一把手”做出廉政承诺,承诺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或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宣读;及时上交《安远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考核手册》;年底对“一把手”的践诺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乡镇党政“一把手”向和县纪委进行了述职述廉并递交了述职述廉报告;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向乡镇党委进行了述职述廉。 | ||
3、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实施责任追究。(8分) | 未落实“一案双查”规定扣8分。 | ||
4、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20分) | 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 ||
5、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20分) |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进行了半年和年终汇报,并上交汇报材料。 | ||
四、纠风工作 (100分) | 1、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30分) | 制定了《2014年纠风工作意见》;成立了纠风工作责任制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纠风工作责任制。 | |
2、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30分) | 按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受理、转办或交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了台帐,实行了销号整改;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 ||
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40分) | 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有工作总结;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及时查处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件。 | ||
五、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年工作(100分) | 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另行制订 |
2014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六、信访工作(100分) | 1、信访工作基本要求达标。(25分) | 设立信访接待室;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接访有工作台帐;村、社区设立信访接待室并指定信访工作人员。 | |
2、信访件按期办结,信访工作方法灵活多样。(45分) | 按期办结自办信访件,在1个月的规定时限内办结上级转办信访件并及时报送调查结果;开展乡(镇)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1次以上;把信访举报点的通讯地址、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和本单位领导接访时间、电话联系方式等内容制作成永久性公告栏向公众公示;运用《诫勉谈话通知书》、《信访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书》等信访监督形式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对署名信访举报人信息反馈制度并及时进行反馈,有回访记录。 | ||
3、信息、调研及其他工作。(30分) | 每季形成一份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向各级纪检网站或期刊投信访举报类稿件1篇以上;按时完成信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七、党风廉政预警工作(100分) | 1、预警网络建设。(15分) | 在乡(镇)纪委建立了预警工作站,有预警信息网络图、有工作制度、有指定负责人和信息专报员;在村、社区建立了村级信息采集点,有制度、有工作场所、有办公设施并指定信息报送员。 | |
2、预警队伍建设。(15分) | 运用“多员合一”办法聘用村级预警信息员;积极参加县纪委预警信息工作培训;对村级预警信息员至少培训1次;采取有效的方式对预警信息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 ||
3、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输与分析管理。(20分) | 每月18日前收集各采集点预警信息并按月整理成工作台帐;对当月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梳理并形成预警信息一览表。 | ||
4、预警信息的处理与运用。(20分) | 落实预警信息层级处理制度,有处理记录;落实预警信息整改制度,列为整改的各类信息有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能运用《示警通知书》等形式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能从预警信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建立和完善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 ||
5、预警信息的资料报送和调研工作。(30分) | 每月20日前报送预警信息一览表和工作情况分析;向各级纪检网站或期刊投稿1篇以上;预警工作有创新,在《安远县党风廉政预警工作专报》中有点评的视情加分,被市里点评一次加5分,被市里形成工作交流材料加10分。 |
2014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八、查办案件工作 (100分) | 1、实行查办案件严格考核制。 (80分) | 一类镇纪委年内应查结2起以上立案案件,二类乡纪委年内应查结1起以上立案案件,完成办案指导数得80分,未办案不得分,未完成办案指导数按比例得分,超目标每多办1起,加5分;办案中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0分。没有完成办案指导任务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当年不得评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
2、实行案件管理严格考核制。 (20分) | 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立案三个月内须结案并上报县纪委;年内结案率达100%。 | ||
九、案件审理工作 (100分) | 1、案件审理质量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年度案件审结率达到100%。(40分) | 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能,案件审理质量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年度案件审结率达到100%。 | |
2、案件材料报送及时;案件的立卷审查归档符合省纪委文件的规定和要求。(30分) | 案件调查终结后10天内形成初审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好调查卷报县纪委案审室,处分决定下达后5天内按要求整理好审理卷报县纪委案审室、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县纪委案审室;案件的立卷审查归档符合省纪委文件要求。 | ||
3、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和教育。(15分) |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按规定和要求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考察和教育。 | ||
4、按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和任务。(15分) | 未按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的,此项不得分。 | ||
十、创新创特工作 (100分) | 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开创了一项以上特色和亮点工作。(100分) | 1、某项工作被中央、省、市纪委评为先进或因某项工作有特色,中央、省、市纪委在本县召开现场会以及县在该乡镇召开现场会的,每项分别得25、22、20和18分; 2、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市、县纪委文件转发或在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项分别得25、22、20和18分。3、某项工作在中央、省、市纪委会议材料上被点名表扬或被通报表扬的,每项分别得25、22和20分。4、被县纪委认可的创新工作,得25分。 |
2014年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考评责任室 |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00分) | 1、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20分) | 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安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本单位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责任考核;完善责任制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 廉政办 | |
2、继续落实好《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制度(试行)》,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40分) | 年初“一把手”做出廉政承诺,承诺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或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宣读;及时上交《安远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考核手册》;年底对“一把手”的践诺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一把手”向和县纪委进行述职述廉并递交了述职述廉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织)进行述职述廉。 | |||
3、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分) | 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了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治理活动。 | |||
4、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情况。(20分) |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进行了半年和年终汇报。 | |||
二、执法监察工作 (100分) | 1、结合单位职能,积极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0分) | 积极主动开展1-2项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整改、建章立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严肃追究责任。 | 执法室 | |
2、协助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0分) | 协助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
2014年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考评责任室 |
三、纠风工作 (100分) | 1、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10分) | 制定印发了《2014年纠风工作意见》;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纠风工作责任制,分解了纠风工作任务。 | 纠风办 | |
2、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30分) | 按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受理、转办或交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了台帐,实行了销号整改;按时上报调查报告;开播了“政风行风热线”,被安排“上线”的单位要积极“上线”,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 |||
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10分) | 有关涉农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有工作总结;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及时查处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件。 | |||
4、治理教育乱收费。 (10分) | 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治理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有工作总结;治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及时查处了典型案件。 | |||
5、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10分) | 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治理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有工作总结;治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及时查处了典型案件。 | |||
6、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10分) | 完善了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快速机制;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并有工作总结;未发生公路“三乱”行为或发生后及时进行了查处。 | |||
8、专项治理工作。 (20分) | 加强对物价、扶贫资金、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
四、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年工作 (100分) | 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另行制订 | 优化办 (效能办) |
2014年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考评责任室 |
五、宣教调研信息工作 (100分) |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40分) | 每年向《安远纪检监察网》上报信息24篇以上(其中“机关效能年”信息8篇以上),完成《安远纪检监察网》信息采用6篇以上,每缺1篇上报信息扣1分、每缺1篇采用信息扣2分;完成了《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其它宣教任务。 | 宣教室 | |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20分) | 制定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方案,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相关活动,有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活动。 | |||
3、扎实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 (20分) |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次以上专题调研活动,形成并上报调研报告2篇以上(其中“机关效能年”调研文章1篇以上),被县纪委采用或转报调研文章1篇以上。每缺1篇上报任务扣3分,每缺1篇采用任务扣2分。 | |||
4、惩防体系建设相关事项。(20分) | 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了行业构建工作,形成了系统的制度体系。 | |||
六、查办案件工作 (100分) | 1、实行查办案件严格考核制。(80分) | 一类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组(纪委)年内应查结2起以上立案案件,二类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组(纪委)年内应查结1起以上立案案件,三类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组(纪委)原则上年内查结1起以上立案案件,完成办案指导数得80分,未办案不得分,未完成办案指导数按比例得分,超目标每多办1起,加5分;办案中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0分。没有完成办案指导任务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当年不得评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纪检室 | |
2、实行案件管理严格考核制。(20分) | 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组(纪委)自办案件立案三个月内须结案并上报县纪委;年内结案率达100%。 |
2014年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考评责任室 |
七、信访工作 (100分) | 1、信访工作基本要求达标。(25分) | 设立信访接待室;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接访有工作台帐;村、社区设立信访接待室并指定信访工作人员。 | 信访室 | |
2、信访件按期办结,信访工作方法灵活多样。(45分) | 按期办结自办信访件,在1个月的规定时限内办结上级转办信访件并及时报送调查结果;把信访举报点的通讯地址、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和本单位领导接访时间、电话联系方式等内容制作成永久性公告栏向公众公示;运用《诫勉谈话通知书》、《信访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书》等信访监督形式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对署名信访举报人信息反馈制度并及时进行反馈,有回访记录。 | |||
3、信息、调研及其他工作。(30分) | 每季形成一份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向各级纪检网站或期刊投信访举报类稿件1篇以上;按时完成信访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 |||
八、党风廉政预警工作 (100分) | 1、预警网络建设。 (20分) | 成立预警信息直报点,有工作制度,并指定负责人和信息专报员,涉企预警网络单位在相关的重点企业建有监测点。 | 信访室 | |
2、预警队伍建设。(6分) | 积极参加预警信息员学习培训。 | |||
3、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输与收集管理。(24分) | 每月18日前收集各采集点预警信息并按月整理成工作台帐;对当月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梳理并形成预警信息一览表。 | |||
4、预警信息的处理与运用。(20分) | 落实预警信息层级处理制度,有处理记录;落实预警信息整改制度,列为整改的各类信息有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能运用《示警通知书》等形式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能从预警信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建立和完善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 |||
5、预警信息的资料报送。(30分) | 每月20日前报送预警信息一览表和工作情况分析;向各级纪检网站或期刊投稿1篇以上;预警工作有创新,在《安远县党风廉政预警工作专报》中有点评的视情加分,被市里点评一次加5分,被市里形成工作交流材料加10分。 |
2014年县直及驻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考评分 | 考核责任室 |
九、案件审理工作 (100分) | 1、案件审理质量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年度案件审结率达到100%。(40分) | 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能,案件审理质量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年度案件审结率达到100%。 | 案审室 | |
2、案件材料报送及时;案件的立卷审查归档符合省纪委文件的规定和要求。(30分) | 案件审理结束后5天内按要求整理好卷宗报县纪委案审室审核,处分决定下达后5天内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案审室;案件的立卷审查归档符合省纪委文件要求。 | |||
3、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和教育。(15分) |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按规定和要求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考察和教育。 | |||
4、按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和任务。(15分) | 未按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的,此项不得分。 | |||
十、创新创特工作 (100分) | 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开创了一项以上特色和亮点工作。(100分) | 1、某项工作被中央、省、市纪委评为先进或因某项工作有特色,中央、省、市纪委在本县召开现场会以及县在该单位召开现场会的,每项分别得25、22、20和18分; 2、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市、县纪委文件转发或在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项分别得25、22、20和18分。3、某项工作在中央、省、市纪委会议材料上被点名表扬或被通报表扬的,每项分别得25、22和20分。4、被县纪委认可的创新工作,得25分。 | 县纪委相关室(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纪委会集体评定 |
2014年度基层纪委(纪检组)综合评议测评表
序号 | 单 位 | 敬业程度: 政治素质,团结协作,责任意识,奉献精神。 | 创新精神: 开拓精神,理念创新,特色工作,创新成果。 | 工作实绩: 精力投入,工作效率,完成任务,工作成效。 | 自身建设: 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群众满意。 | 综合评价 |
25分 | 25分 | 25分 | 25分 | 100分 | ||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乡镇安监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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