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绩效考核

时间:2022-05-17 01:28:58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目标绩效考核

附:1、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目标绩效考核

    2、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机关建设工作考核(40%)(40%)

 

市南区财政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

 

 

 

 

 

 

 

 


                                                                            

 

 

 

 

 

 

附件2

市南区财政局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效能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区及市财政局有关考核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的设置与确定

业务工作目标分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

重点业务目标(一般2-4项):主要是指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我局本年度要完成的重点工作目标及按照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预算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业务工作目标(一般4-8项):主要指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确定的本年度工作目标。

各科室确定的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经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后的目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这项工作于每年5月完成。

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对业务目标的考核(基本分100分),按照重点业务目标60%,业务目标40%的比重。由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对单项目标完成情况划档的方式,考核其工作质量。

1、划档办法 根据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每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项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

优秀: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重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属首创工作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工作指标完成且在全市系统评比获得一等或优秀等次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超过全市系统内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节庆活动、区政府确定要办好的实事等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的;获得市系统内、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经验在市以上有关会议交流推广或在市以上报刊上登载的;工作中的重要经验、重要研究成果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或被市有关权威机关认可的。

良好: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我局属首创工作且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且在全市居前列的;业务指标年终考核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考核列前五名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获得市系统内表彰奖励的。

合格:完成全部业务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制度、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基本合格:工作目标完成超过80%,但未全面完成。

不合格:工作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未完成区委、区政府、本局确定的实事和重点工作年度目标;因工作失误、违法乱纪问题,造成重大损失与负面影响的;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批评的;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投诉,经查属实的;其它造成恶劣影响的。

2、系数与计算办法 依据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档次 ,得出各项工作目标的系数。优秀、良好、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得 1.0 、0.85 、0.75 、0.6 、0.4 。

3、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的工作目标系数定为0.6。客观原因系数指 : 有关科室在实施原设定的工作目标时,已有工作计划且按职能要求展开了相关工作,但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原设定的工作目标不能实施或实施后有负面影响无法调整的;或因相关条件限制,致使原设定的工作目标无法落实。

  4、各项工作目标基本分乘所得系数之和, 即为各科室业务工作目标的考核得分。

三、业务工作目标考核方式

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占科室年度考核60%的权重,工作目标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检查与考试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每季对重点内容进行通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公示后,两天之内各科室对考核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逾期不提视为无异议。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与奖金兑现挂钩

2、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在局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

2、各科室负责人是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各项主要业务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到人,明确目标责任;要按时间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

 

 

 

 

 

 


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

年    月   日

科室

优秀(0.1)

良好(0.85)

合格(0.75)

基本合格(0.6)

不合格(0.4)

得分

办公室

 

 

 

 

 

 

预算科

 

 

 

 

 

 

行财科

 

 

 

 

 

 

综合科

 

 

 

 

 

 

采购办

 

 

 

 

 

 

国资办

 

 

 

 

 

 

企财科

 

 

 

 

 

 

会计科

 

 

 

 

 

 

监督科

 

 

 

 

 

 

核算中心

 

 

 

 

 

 


附件3

市南区财政局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加强局机关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任务、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整体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氛围,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建设学习型科室,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5分)

全局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始终把学习、研究、思考作为一种工作和生活方式。机关建设要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区政治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增强文化涵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建设学习型科室为导向,确保年度“考学”任务的完成,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懂经济、会聚财、善理财的财政干部队伍。

1、学习培训(7分)

认真执行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坚持具有财政特色的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每月组织全局同志采取科室讲解业务知识,重点发言同志辅导政治学习的方式,就相关政治、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此外,还将经常组织科室之间、干部之间开展工作基本常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工作流程等内容的学习交流,不定期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就时事政策、廉政法规和区情、社情以及综合知识、业务知识对全局同志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期间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及时请假。此项考核每发现一人次无故缺勤,扣1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2、完成“考学”任务(4分)

为尽快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文化素养,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全局同志要高度重视市区各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下达的更新知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综合教育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任务,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班。全局同志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培训、自学三者关系。在全市、全区统一考试中,力争好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1分。

3、培训“学分制”管理(4分)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各科室要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日常培训的管理,认真做好公务员外出培训登记,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中,各科室需报送培训“双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发现缺少一班次认证材料的,扣所在科室1分;弄虚作假、报送假证明材料的,该项不仅不得分,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科室工作规范高效(15分)

1、岗位目标责任制进度监控(8分)

各科室要依据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在岗位责任制执行上实行AB角制,明确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根据责权统一的原则,按照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科室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分季度填写在《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上。按计划进度、质量标准要求每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工作目标的,每一项扣1分。凡两人以上(含2人)的科室都要实行AB角制,未建立AB角制的,扣1分;虽建立AB角制,但执行不力的,扣0.5分。

2、执行工作纪律情况(7分)

以每名同志填报的请假、外出登记为依据,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1人次无故离岗,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严格执行《市南区财政局计算机管理规定》,凡因未遵守规定的发现一次扣2分。

(三)强化服务观念,全面提高执行力(40分)

1、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提高为民服务意识(10分)

全局同志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力求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争取最大的效益。每个科室特别是窗口科室,要全方位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并自报家门,倡导个性化、精细化、高效能服务。建立首问责任制台账,即时认真记录首问落实情况,未认真执行并有突击应付现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若发现接听电话有不使用礼貌用语的一次扣所在科室2分;若出现过错行为,受到行政效能投诉经查属实的,扣5分,并追究责任。

2、增强执行能力,提高办事效率。(20分)

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工作目标、任务,要做到贯彻坚决、执行有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雷厉风行、认真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双学三创”,创建“财兴政通”服务品牌活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奖惩。要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对工作中出现差错的发现一次扣5分,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5分。

3、全面使用局域网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10分)

根据“金财工程”的要求及现代化办公的发展,我局启用了OA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并已进入试运行期。为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化办公,对局域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局内的文件传递、各类通知、申请、审批等一律通过局域网进行传输。凡是因未使用局域网造成工作贻误、通知不知等情况发生的扣2分;凡因此造成工作严重贻误的扣5分,并追究科室及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考核工作(10分)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提高各科室报送信息的质量,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实行信息工作考核。

信息考核标准:每季度报送4条信息的科室:办公室、预算科;每季度报送3条信息的科室: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综合科、会计管理科、企业财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每季度报送2条信息的科室: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办公室。

信息考核评比报送计分,各科室每年完成信息报送数量的,给予基本分6分,未完成报送数量的科室当季度基本分为零。在完成报送数量的基础上,每多报送1篇加1分。

信息考核评比采用计分,报送的信息被区委、区政府、区宣传部、区纪委等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等采用的每篇加2分;被省级部门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部级部门采用的每篇加4分;被市级刊物采用的加2分;被省级刊物采用的加3分;被中央级刊物采用的加4分。

信息被多头采用和被领导多次批示的按最高加分计算得分。

信息考核办法,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季度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并计算出各科室的总分值(总分值=基本分值+超额分值);年度考核,以各科室全年总分值的高低排出名次,评出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局岗位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未完成信息报送数量的科室不得列入先进科室的评选范围。

(五)以廉洁高效公正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一票否决)

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财政机关良好形象。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参加区、局组织的廉政教育,构筑机关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加强行政监察和预防监督力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取消科室本年度考核评比资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为基础工作项目和工作加分项目两部分。

基础工作项目考核,主要是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共组目标任务,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廉洁自律情况;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加分项目,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工作及配合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成效突出,被财政部、财政厅、市政府、市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表彰、肯定或推广的工作经验做法,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

二、考核方法

机关建设考核在整个考核体系中占40%的权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按年度进行,其他单项考核按季度进行。机关建设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得分乘以40%计入年终总分。考核采取考核小组工作制,由办公室牵头,轮流抽调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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