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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校考勤制度
梅窖中心小学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老师住校、教职工例会、升旗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住校、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不私自调课、换课,不私自请人代课。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中午放学,下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下午放学。(值日教师延至学生离校)
2、上课:上课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班护校:全天24小时。
四、考勤办法
1、各校要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登、漏报。
2、全体教职工在预备铃响起前30分钟内到学校签到处签到,不得代签、先签或补签。
3、原则上不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因私事请假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
4、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5、实行住校制,全体教师应坚持以校为家,每星期原则上住校三个晚上以 上。
五、假期规定
1、教职工每学年的私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作旷工处理。
2、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住院证明等履行审批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非病假。
3、教职工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请假程序:
1、二天内向村完小校长请假(含公、私事),超过2天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村小校长、中心小学副校长、行政管理人员外出乡镇一律向中心小学请假(含双休日、节假日),老师向村完小校长请假。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及调课单,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可电话通知,但返校后必须向校长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七、奖惩办法:
1、旷课一节罚款10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天以10节计算,早1上4下3晚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住校每少一个晚上罚款10元。
2、教职工连续旷工5日以上,本学年师德评估为不合格,连续旷工10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日以上者(除婚、病、产、丧假),作长期离岗处理,上报教育局。
3、教职工出勤由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小结一次,期末总结。
4、教职工请假三天内自行调课,三天以上学校安排,代人上课1.5元\节,公事请假学校支付,私事请假私人支付。
5、全期请假不超过三天,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奖一学期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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