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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拉动公
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
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标准及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另
行规定。
第三条 原则
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应与公司业绩和规模相符,并参考同行业薪
酬水平,保持其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公
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管理机构
1、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
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薪酬结构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等。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按月考核确定。基本薪酬结合公司内外薪酬水平作
适当优化、调整。基本薪酬的具体发放及计算方法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3、绩效薪酬在下一年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岗位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确定。
1
4、补贴及福利包括公司发放的过节费及其他福利、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贴及福
利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方法按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5、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的考核制度。有关股权激励的规定依照上述文件执行。
第六条 薪酬标准
1、总经理 2013 年的基本薪酬为 60 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最
高不得超过总经理的 90%。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制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
准,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2、绩效薪酬=(基本薪酬/2)×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而确定。
第七条 绩效薪酬的考核规定
1、考核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年度业绩指标指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确定,净利润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最近三个年度(2013-2015 年)的考核指标
以 2012 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3、2014、2015 年的营业收入目标增长
率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均为 30%、69%、119.7%。
2016 年及以后年度的考核指标另行规定。
3、考核分数的计算
当年考核得分=(当年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50
分+(当年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年净利润目标增长率)*50 分。
当年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净利润实际增长率以 2012 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计算。
4、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
当年绩效考核系数=当年考核得分/100。
绩效底限:以 2012 年净利润为基数,最近三个年度(2013-2015 年)净利润
指标的最低增长率为 20%、44%、72.8%。若未到达最低增长率,当年绩效考核系
2
数直接确定为 0 分。
第八条 薪酬调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可以根据物价水平、同行业的薪酬标准对基本
薪酬进行调整,每年调整幅度较上一年增长幅度超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
长幅度的,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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