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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7 17:07:06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15篇]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企业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企业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企业。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2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酒店具体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酒店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防火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1)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弄清事故责任者。

  2、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店长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酒店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请酒店导批准;

  (7)对酒店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实施奖惩。

  3、各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工作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当然负责人;

  (2)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安全防火方面的情况;

  (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酒店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宾客和员工的安全;

  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能够做好酒店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排查及时解决存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隐患排查的方式

  1、每日保安人员对酒店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等部位每2小时进行1次巡视检查;

  2、每周酒店各部门经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酒店的重点部位、外包等部位进行隐患排查;

  3、每月由保卫部、工程部对酒店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重点部位等进行隐患排查;

  4、重大节日、活动前夕由酒店店长带队对酒店进行隐患排查;

  (二)隐患排查内容

  1、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杂物堆放影响疏散;

  2、检查酒店内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断电后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是否能够抽上水,并保证水压不低于4帕;

  4、检查消防泵内水枪、水袋、软盘是否完好无缺,并检查消防泵是否有水;

  5、检查厨房烟道是否油迹过多,易引发火灾;

  6、检查各煤气表(罐)房,禁止存有杂物,开关和煤气软管是否完好;

  7、检查酒店各部位电线是否老化或乱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电线或插座;

  8、检查消防联动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9、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10、检查手动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11、检查消防广播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2、检查防火卷帘门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3、检查防烟设施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4、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和缺少;

  15、检查库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参加隐患排查工作人员要对酒店高度负责,在排查过程中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2、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酒店领导汇报,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3、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

  4、隐患排查要做好记录。

  (四)、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七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到“一清理”,即:

  动火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现场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不可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凡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渍,不准动用明火。

  5、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不准动用明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

  明火。

  7、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动火中:

  1、必须有指定的现场安全防火负责人。

  2、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用火。

  4、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动火后:

  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方能离开。

  (五)、员工防火制度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各区域或办公室。

  2、未经保卫部批准,不准在办公室或其它工作场所动火,不准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气等灶具或其它加热设备(厨房除外)。

  3、不准随地丢烟头、火柴棒。

  4、不准在安全走火通道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安全危险标志区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在仓库、机房、等处吸烟、用火。

  7、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擅自接拉或拆除电线、电源插座。

  8、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未熄灭烟头等火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9、重点部位(锅炉房、煤气房、配电房、厨房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灾发生。

  10、厨房工作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

  11、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房,就近拿取灭火器灭火。

  (六)、消防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安保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每日填写一次检查表格;检查包括:各类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栓,消防门,消防通道、烟感 器等。

  2、检查保养:清洁各类灭火器材的卫生,检查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是否正常,消防门是否自动关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把每次检查出的故障及时报工程部进行维修,阻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要及时通知所管辖部门清理。

  4、所有灭火器由消防中心人员检查后每年检测一次,发现漏气、气压不够,及时充气,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

  (七)、宾客防火须知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及充压容器进入酒店。

  2、禁止在酒店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3、请勿在电梯内和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放烟花、爆竹。

  5、未经酒店保卫部批准,不得在客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及家用电器。

  6、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应拨打酒店的报警电话或及时向服务人员报告,从安全防火通道迅速撤散。

  如违犯上述须知要求,酿成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酒店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以下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携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3、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工操作、电、气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

  4、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

  5、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按价赔偿后进行处罚)。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办理用火手续,在酒店内擅自用火作业。

  7、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烧香拜神。

  9、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

  10、外包、租赁单位或个人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装修等。

  11、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在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造成轻微火险事故。

  13、拒绝、刁难酒店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4、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酒店内违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统报警。

  17、其它轻微行为。

  (九)、库房防火安全制度

  1、为保障酒店财产安全和仓库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严禁在仓库内动用明火,严禁吸烟。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标志。易燃、易爆、易自燃物品要单独存放。

  3、库房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5、库房货物码放要整齐,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少于1.5米,物品与照明灯具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6、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采用可燃材料做隔断墙。

  7、库房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库。

  8、确保库内灭火器材清洁、有效,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发现火情应速拨酒店火警专用电话。

  (十)、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酒店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酒店保卫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酒店电工的协助下接电源。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操作。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炉.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一、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贯彻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消防隐患的消除,领导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实行馆、部、库(室)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部主任、各库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各部和各库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对全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结合本馆实际,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四、全馆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和保卫处报警电话(8985110),以及报警注意事项。

  五、各部门、书库、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以及电暖器等设备,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六、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电源插头、插座或电源开关,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须经图书馆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八、各部室的门窗、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切断,发现有损坏及时报馆办公室修理。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

  十一、馆值班室安排专人日夜轮流值班。值班者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守则,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交待清楚。

  十二、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6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用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8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需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的'确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准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需常常检查,防止泄漏。发觉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准时通风,严禁消失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全部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娴熟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觉火灾险情要乐观扑救,并马上向企管部(报告)。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1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下面小编为家分享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家参考借鉴。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三,吸取教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节日、重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派出所、居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派出所和居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居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3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消防设备,检查火灾隐患并组织整改工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要把带火种的`杂物扔进垃圾桶,禁止在校内焚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每学期两次,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在矿部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落实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各级防火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为安全生产服务的作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及参加生产经营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本制度,以减少和消除本单位的火险隐患和意外事故。

  二防火组织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执行三级负责制,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级防火组织,逐级分工负责,自上而下形成严密的安全防火体系。

  第五条本单位设防火委员会,主要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防火宣扬教育,培训防火骨干,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等工作。

  第六条在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单位均应安排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便于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步进行。

  第七条各单位要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强化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消防器材的配备、管理,传达落实上级和防火委员会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规定等,对员工进行安全防火宣扬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必须设防火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工作,主要负责向本单位人员传达上级有关防火制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时向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反映及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以及防范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

  第九条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强化对本单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上报。

  第十条保卫部设消防主管一名,具体负责全矿防火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在防火委员会和保卫部的领导下展开工作。

  第十一条矿部设义务消防队,由保卫部护卫队员及各基层单位防火小组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全矿的火警值班备防,在火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扑救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保卫部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修理、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防火组织

  〔一〕防火委员会:主任:由矿分管矿领导担任。

  副主任;由保卫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基层防火负责人和保卫部消防主管担任。

  〔二〕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单位防火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防火安全员兼任。

  〔三〕火场指挥部:指挥:由矿分管矿领导兼任。

  副指挥:由保卫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兼任。成员:由保卫部消防主管和各基层防火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设正队长1名、副队长2名,由保卫部经理助理和护卫中队长及主管分别兼任。

  1.灭火战斗班:主要负责火灾的扑灭工作,由保卫部、安全环保部、采掘车间、XX矿区、XX分矿、选矿车间、运修车间、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2.物资抢救班:主要配合灭火战斗班,负责火场内外的抢运、疏散工作,由运修车间、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3.后勤确保班:主要负责消防器材的运送,消防车水源的供应,伤员的抢救、物资的疏散,由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后勤确保部、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

  4.通信警戒班:主要负责火场的警戒,对火险区域道路的管制,对外报警联系,传达火场指挥员的命令,由综合部和保卫部相关人员组成。

  三岗位责任制

  第十四条防火委员会主要使命:

  〔一〕落实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着力推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强化对易燃易爆场所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

  〔三〕督导各单位对所属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

  〔四〕组织全矿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清除火险隐患,关于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五〕依据消防重点部位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计划和抢险预案,依据必须要建议购置、配备灭火抢险设备工具,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术演练,提升灭火本领。

  〔六〕依据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状况,组织防火安全总结评定,查找问题,交流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使防火安全工作不断走向正规。

  第十五条单位防火负责人使命:

  〔一〕认真落实上级和防火委员会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规定,把防火安全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常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宣扬教育。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四〕强化对义务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五〕组织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六〕依据具体部位的防火必须要,申请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强化对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

  〔七〕组织员工群众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十六条消防主管使命:

  〔一〕在防火委员会和保卫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展开防火宣扬,依靠群众做好防火工作。

  〔二〕参加防火安全检查,了解掌握火险隐患的部位、处数,提出整改看法,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制度,催促限期整改。

  〔三〕掌握本矿的重点防火位置、特点,熟悉消防器材、设施存放的位置、性能、种类、数量和使用方法,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建立防火档案。

  〔四〕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灭火方案。

  〔五〕建议购置必必须的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器材,并催促有关人员按时检查修理,保持完整好用。

  〔六〕发现违反防火规章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劝阻和批评,情节严重者,要报告领导并提出处理看法。

  〔七〕依据生产的发展和气候的变化,随时提出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合理建议。

  第十七条各单位防火安全员及消防小组成员的基本使命:

  〔一〕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工作。

  〔二〕负责对本单位员工传达相关防火制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反映,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以及防范一切可

  能引起火灾的因素。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存放的位置、种类、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特点,学会灭火方法。

  〔五〕接到火险报告后,要马上携带消防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听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扑救。

  〔六〕阻止未通过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阻止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发现违反防火规章制度者,要及时劝阻和报告领导。

  〔七〕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生产〔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强化对本岗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三〕发生故障及其他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用措施加以排除,确保安全生产。

  〔四〕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负责维护并学会本岗位配置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发现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应加以阻止和报告,发现火灾时要奋勇扑救。

  第十九条新员工安全防火责任制:

  〔一〕凡新员工入矿,由保卫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知识,学会一般的灭火方法和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二〕凡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新员工上岗后,由各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组织学习,使新员工尽快熟悉本工种的防火特点和消防要求,以及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

  第二十条火场指挥部使命:

  〔一〕接到火警后,应马上向保卫部及调度室报告,保卫部依据火势状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火警:119〕,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火场。

  〔二〕指挥员要依据火势的变化发展状况,尽快了解着火部位,燃烧物资的性质,燃烧的面积,火势蔓延的方向,火势对人是否有威胁,有无爆炸、毒气、房屋倒塌危险及困在火场内的人员伤亡状况等,确定扑救措施。

  〔三〕指挥员要依据火场状况及时、明确地向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员工群众下达灭火作战任务,并依据火场状况合理布暑和调整灭火力量。

  〔四〕扑灭火灾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清理火场,查清起火原因,弄清事故性质和损失的物资,总结灭火战斗的经验教训。

  第二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使命:

  〔一〕落实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要求,积极展开防火宣扬,普及消防知识。

  〔二〕常常进行灭火训练,学会灭火方法,掌握扑救火灾的本领,不断提升扑灭各种火灾的作战能力。

  〔三〕保持常备不懈,搞好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义务消防队员要依据分工密切配合,在火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冷静冷静,忙而不乱,各负其责,快速扑灭火灾。

  〔四〕熟悉本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的地形、地物、房屋建筑结构及储存物品的性质和数量,熟悉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部位、性能和作用。

  五消防安全会议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卫部每年初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制订全年的消防工作计划;年末召开消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报告本年度消防体系运行状况,通报全年消防安全事故,表彰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每月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通报消防工作内容,会议状况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重大节假日〔劳作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的节前,各单位要适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布置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实节日期间的消防值班人

  第二十五条单位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后,应马上申请防火委员会召开现场会或专项消防工作会议,总结教训,提出改善方案及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消防例会由消防安全员召集,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并学习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听取员工的消防工作汇报或建议,研究本单位消防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布置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等。

  第二十七条重点岗位班前会要同时布置消防工作,交代清楚运行〔生产〕方式、当班要进行的操作〔生产〕任务和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应采用的消防安全措施。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八条各单位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为全体员工及所分管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十九条以下人员必须重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按时参加消防安全考试

  〔一〕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全矿各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新参加工作的员工、转岗的员工。

  〔五〕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培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确保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消防演练均应做好记录。

  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强化单位动火作业的消防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单位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消防审批制度。

  第三十三条动火作业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进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一〕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二〕烧、烤、煨管及其他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

  〔四〕其他易引发火灾的作业行为。

  第三十四条动火管理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动火作业审批的办理。

  〔一〕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由动火部门在动火前提出申请,并出具操作人员相关资质证制度,报保卫部审批。由保卫部消防管理人员现场实地勘察,在条件同意下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的批准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形式实施。

  〔三〕《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涂改和代签。

  〔四〕《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报送安全环保部存档,第三联由动火单位持有,第四联由操作人员持有。

  第三十六条外来施工队伍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动火登记审批权限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各级消防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随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上报至保卫部

  第三十八条动火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使命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四十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优良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储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第四十一条储存危险化学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显然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十二条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人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四十三条修理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四十四条怕潮〔如乙快〕、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四十五条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四十六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九火源管理

  第四十七条强化火源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经物资装备公司分部与保卫部批准,严禁私自安装电炉作业和取暖。

  第四十八条确因工作必须要,冬季安装电炉或火炉取暖,由单位防火负责人向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和保卫部写出制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九条电炉或火炉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炉旁四周禁止堆放其他物品,炉旁要配备防护栏,离开现场时要熄灭火种,并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五十条装有暖气的作业场所及宿舍禁止使用任何用火用电的取暖设施。

  第五十一条在同意使用用电取暖设施的作业场所及宿舍,要做到设施使用时不离人,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五十二条禁止在任何场所使用“热得快〞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施。

  第五十三条未通过批准,禁止以任何理由私扯乱拉电线及安装开关、插座等。

  第五十四条禁止无插头取电行为及使用不合格的开关、插头、

  插座等设施。

  第五十五条禁止使用报废的煤气灶具,禁止煤气灶具在不用时不关闭总阀门,煤气灶具连接管必须绑扎牢固,禁止将煤气灶放到在木板上使用。

  第五十五条集体宿舍内禁止同时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总额定功率禁止超过30 W〕。

  第五十八条集体宿舍内照明灯泡禁止超过1W和多个同时使用,禁止焚烧可燃物品。

  第五十九条宿舍内所有的电器设施必须做到人走断电,发热电器设备必须断电冷却后方可离开。

  第六十条矿区及宿舍区未通过保卫部批准禁止存放、鸣放鞭炮。

  第六十一条宿舍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六十二条仓库、木材加工区、油库、加油站等重点防护区严禁吸烟、使用火种或手机。加油站四周15 m内严禁一切明火作业,确因工作必须要,必须由单位防火负责人报告保卫部门,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第六十三条工作人员在从事焊接、烘烤、熬炼工作时应强化责任心,严格执行所属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认真执行防火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外来务工人员来矿从事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公司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八、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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