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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6 14:22:59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场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停车场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1

  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设有固定停车场,占地面积1300㎡,为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车,车辆专用停放使用。

  二、停车场地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大门24小时不得关闭,方便使用车辆进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完好、防盗、防火、防漏。

  三、本公司车辆停放实行免费制,外单位车辆不得停放,以保证停车场的'安全。

  四、根据公司内定车辆最大停放值,按车辆投影面积2倍计算,每辆货运车辆为36平方米,正常停车量不得超过18辆,停车数量超过规定时,管理人员必须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

  五、进入停车场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地。

  六、管理人员对场地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当班管理人员承担损失,对事故隐患不阻止,不汇报的,经查出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停车场管理制度3

  成都派瑞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和酒店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的'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有擦挂、痕迹、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9)值班人员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酒店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手机游戏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校停车场供本校教职员工小轿车停车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禁止个人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本校教职工需在停车场停车的'车辆,必须事先在总务处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以便管理。

  三、校园停车场仅供本校在职教职工停车,除学校公务准许临时停车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严禁停入。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障碍,严禁乱停乱放。学校有权对乱停乱放者责令改正乃至驱逐。

  五、停车场车辆由各自车主负责自己车辆安全,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学校停车场不负责车辆安全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限速进入停车场;严禁在停车场内洗车、练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八、爱护场内设施设备;若损坏场内设备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九、本规定自颁布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总务处。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类型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1、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指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

  2、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停车场的设立

  (一)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的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营业执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收费价目表》等'四证';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四)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停车场负责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温馨提示的标志;

  (五)在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并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标志;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七)停车场管理员在上岗前应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四、停车场管理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二)未经市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三)停车场应根据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其它设施,并保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七)停车场应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置扑救汽车的专用灭火器材;防火卷帘门下应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和规划黄格线停放区域等;

  (八)停车场应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闭路电视;管理处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护隔离桩,防止车辆冲撞逃匿;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管理处每月组织财务和安全护卫部对停车场的收费,ic卡凭证的办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住宅类停车场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车主出场无卡(丢失或忘带卡),管理处办理手续或填写《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后放行;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六、停车场服务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根据车场日流量或频率,管理处确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务时间,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七、停车场凭证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证的保管、资料和车位租赁合同的办理、缴费工作,必须三人分开实施工作;

  (二)各类(含ic卡或纸卡)车辆出入凭证统一由管理处服务中心管理,发放时必须登记、签字、盖章;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八、停车场收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2、理处财务室应向车场管理员

  (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3、停车费收取超过500元以上,车场管理员应持税务发票副本、《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免费车辆放行记录表》、《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到财务室及时缴费;及时现金上缴到财务室;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不用发放进出凭证和收费,但必须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6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5.负责对外协调和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6.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

  1、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2.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对出入车辆按规定指挥放行,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

  4.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内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班长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工作。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

  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4.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5、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大方、端庄,精神抖擞。要求举止文明、

  2.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3.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5.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

  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7.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以上管理规定至本日起执行实施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领取月保号牌;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8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第十四条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9

  花园小区业主手册:停车场(库)管理

  停车场(库)由物业公司设置专人服务,所有出入停车场(库)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物业公司所发出的车辆“出入证(卡)是车辆出入停车场(库)的.唯一有效证件,一证一车,领证后请勿放置在车上,需妥善保管,勿借给他人。如不慎遗失,请立即挂失并交纳相关工本费补办。无车辆“出入证(卡)”或未交清停车费用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摩托车、自行车需停在停车场(库)的,必须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交付停车费。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库),禁止超高超重超限制车辆停放。

  请勿在停车场(库)内洗车、修车、加油或清理杂物。

  本停车场(库)按物业公司规定缴费,逾期未交纳停车费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停放。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蜀跃东路街面车场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临时车位收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3当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4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4.2.5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管理员

  4.3注意事项

  4.3.1临时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临时停车场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3.1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 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带给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停车场管理制度。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持续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持续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个性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带给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停车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辖区内的停车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所有车辆管理。 3.1职责:

  3.1.1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管辖区域安保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

  3.1.2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管辖区域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停车场车辆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按有关规定执行。

  3.2车辆进入:

  3.2.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安保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安保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2.2、进入时,安保员打卡后把停车卡发给车主。 3.2.

  3、除公司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3.3车辆停放:

  3.3.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安保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3.3.2、车管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3.3.3、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3.3.4、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3.4驶离:

  3.4.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车管员交回停车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3.4.2、车管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3.4.3、车管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3.4.4、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安保部主管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5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3.5.1凡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顾客,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安保员的管理。 3.5.2凡管辖区域顾客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到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5.3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安保员领取存车牌;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安保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安保员有权扣留该车。

  3.5.4外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管辖区域,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3.5.5对无执照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3.5.6安保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供给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坚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坚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异常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供给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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