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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

时间:2024-05-08 09:17:36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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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1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2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3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4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5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6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7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增强公司的社会竞争力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细则: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五·一后修改,另行通知)。

  2、不准迟到,需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情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9、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食堂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外出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公司就餐,需立即通知公司,以做准备。

  11、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12、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20__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通畅天下(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优秀8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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