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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7 06:59:0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十八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二十二条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术语定义) 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包括熟食、冷菜、冷荤、凉菜、卤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标签:本规范所称标签为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说明物。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超市购物环境:由超市的内部经营空间及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组成,包括商品陈列设施、设备布局、安全环境设计、停车场设施等。

  第四条 对超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三)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第二章 采购环节

  第五条(要点说明)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第六条 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企业应有明确的供应商引进标准。

  资质审核 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

  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第七条 商品审核 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原产地域专用标志证明;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专卖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等。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动植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

  索证索票 有标准的索证索票流程和制度。

  第八条 采购流程管理

  (一)采购工作流程

  企业应有明确的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流程。

  (二)采购流程中的要点

  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存档每一种商品的样品或图片资料;

  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应设立与采购部门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考核,并签订承诺保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本环节的职责包括:制订相关审核流程,对供应商和商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与采购人员保持协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验收环节

  第九条(要点说明)本环节适用于商品在企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进行商品验收的过程。

  超市应制定并执行相关食品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其合法、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条(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册:进退货工作手册、商品验收标准、企业进退货工作流程、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手册。

  第十一条 商品验收

  (一)企业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进退货工作流程。

  (二)卸货前检查

  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三)商品包装检查

  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内包装应无破损,商品的形状完好无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

  (四)商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商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商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

  (五)定型包装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围内;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六)非定型包装食品(包括生鲜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根据需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专用送货单据,国家或地方执法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许可证明,相关载具的清洁消毒证明等。对运输工具、加工日期和产品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查商品的剩余保值期,确保在允收期限内。对保质期较短的生鲜产品须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允收期要求。

  确保包装和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卫生状况等)符合法定要求,无交叉污染危险,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

  对高风险产品建议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检验。

  建议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统一食品的验收、存储和配送。

  (七)预包装商品标示检查

  国产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对于最小销售包装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产品,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生产日期):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两项产品)制造者;

  d)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e)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f) 质量/品质等级(国家,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的产品);

  g) 产品的标准号。

  进口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 进口食品必须表明原产国、地区名;

  e) 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f)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期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g) 进口商品应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第十二条 环境要求

  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验收时应当注意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专用栈板上,保证商品分类、分架。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第十三条 工作要点

  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商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

  如发现商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

  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供应商方面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在退货过程中,对那些确定能够威胁健康的商品,建议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第四章 食品存储控制

  第十四条(要点说明)适用于企业在门店库房、配送中心商品存储环节过程的管理。企业应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环境要求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十六条 商品管理

  在食品专用独立仓库或存储区域,和其它食品有适当物理分隔避免受到污染。按常温、冷藏和冷冻等不同存储要求相应存放食品。

  食品存储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和先进先出的操作原则。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应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外包装要满足相关运输和存储安全及质量要求。散装食品入库前应转移进带盖的食品专用周转箱存放。

  在冷库存放的食品应分类、分架,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货架上或食品级的专用栈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于不同的冷库内,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类别的商品应分库或分架存放,库房内备有相应的货架和货垫。

  食品外包装应完整,无积尘,码放整齐,隔墙离地,要便于检查清点,便于先进先出。

  常温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适宜(按不同产品的具体要求)、干燥的库区,避免阳光照射。

  冷藏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藏库中。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5 - 15°C。要求冷冻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18°C以下冷冻库中。冷库要定期检查、记录温度、定期进行除霜、清洁保养和维护。库房内安装温度表、湿度表。冷藏库(柜)温度为-2℃~5℃以下。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

  根据商品储藏要求进行相应的湿度控制。

  第十七条 流程管理要点

  超市应建立食品储存、报废和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所采购食品特别是熟食卤味的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进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运输包装、产品质量等信息,确保食品从采购、运输、储存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

  库内储存商品应有明确直观的标识信息。标识信息至少包括货号、品名、数量等。

  超市配送中心或门店仓库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给销售部门。认真执行食品入库出库检验登记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对库存商品应定期盘点检查,确保无过期报废食品,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冷冻和冷藏食品在装卸和出入库必须保证冷链的持续有效,任何环节中商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货物验收相关单据的整理应科学有效,不应有遗漏。

  商品在入库时,必须经过验收通道由收货部人员负责验收,并按进货日期分类编号,按类别存档备查。

  对库存商品定期进行保质期和质量检查,发现将过期或腐败变质商品应及时处理。

  对货物的存放应有系统的管理,将货物放置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 食品现场制作

  第十八条(要点说明)企业在配送中心和门店中,有对食品进行加工的这一过程。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企业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环境要求

  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合适的温度、湿度,防蝇虫及灰尘控制设施和设备,具备独立的排水、排污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直线距离应在10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粪站、化粪池、垃圾站、公共厕所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需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常应当接受卫生学问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选购食品应当根据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选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选购原料必需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选购食品原料时必需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选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选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选购的发票都必需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需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开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干净、有序。

  (8)全部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干净、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准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需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准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根据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供应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需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仔细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觉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别状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贮存柜要准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经营的奶粉应批批索取检验报告。索取的证件复印件应使用专门的档案盒,保管两年。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通”。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完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逐步完善条件,推行电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在条件不成熟时,进货台账采用书面粘贴式,即指派专人将索取的进货票据(“一票通”使用后索取“一票通”)按供货商分类,依次粘贴在进货台账本上,保管在经营场所至少两年,供消费者查询和有关部门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

  八、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三)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用具要有标识。

  (四)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五)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六)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八)各班教师、保育员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儿卫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及时将幼儿送入医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

  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项目,增加此内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涉及销售进口乳制品的.企业请增加以下制度)进口乳

  制品需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乳品的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注意事项:

  1、没有冰箱冰柜的企业不需要打印冷链销售管理制度。

  2、零售企业不需要打印批发制度。

  3、每页都加盖公司公章;新办企业每页由所有投资人签字

  4、本制度必须A4纸机打。

  5.提交的“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果不涉及“批发”或者“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方式的,请去掉“乳制品进货、销售台账制度”或者“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坚持“统一部署,联合运动、全面整治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努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重点与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冶理,采取有力措施,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镇社区为重点区域,以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的饮食安全。

  通过深入扎实的整治活动,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县城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合格率达到85%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无“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抽验合格率达到99。5%,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基本消除米、面、油、肉类制品、豆制品生产加工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建立率达90%;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80%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95%以上,人民群众食品消毒安全感明显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建设监管责任网,实现县有委员会、乡有食安办、村有协管员。建设现代流通网,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建立一支社会监督队伍,健全社会监督网。建立“三网”建设考核制度,发挥“三网”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卫生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公告,消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肉及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3、提高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针对农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实际,组织编写各类农村食品安全教材和资料,组建食品安全义务宣传队伍,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种植养殖过程整治。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种植、养殖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规范种植业、养殖业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坚决禁止违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逐步推行农业投入销售和使用登记、跟踪抽检、责任追究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监测信息制度。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评价与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定期农产品监测信息,曝光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公示牌,将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公示。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律。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强化产前农资、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从源头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认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冷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标准的实施,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认证试点。

  (三)集中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料的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集健食品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启动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加大对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28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

  5、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工作。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推进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三无”等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2、加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的程序,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3、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扎实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五)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新建的餐饮企业,按照量化分级信誉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信誉度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的按期年检。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小餐饮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整顿和规范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认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及时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订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和重点,层层落实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五、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六、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学生小饭桌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处置;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杜绝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为学生加工食品;

  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七、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学生小饭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学生小饭桌食品加工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学习记录,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二、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一次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三、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四、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构造办理

  (一)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当局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二)企业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做到企业诚信、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制假、不售假。

  2、负责教育企业部分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尺度生产合格、优质乳品,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负责实施"科技兴奶、科技兴企",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加工、检测、冷链、信息化办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为生产安全、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从乳品生产的源头(奶牛饲养办理、原料奶验收、原辅材料采购)到乳品加工(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成品奶检验、入库冷藏)直至市场营销终端(产品运输、销售网点),严格按规范操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做到环环扣紧,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尺度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5、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尺度和告白法规,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办法与饮用办法等,全面照实的告知消费者,不做任何夸大、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道、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发现题目,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并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变乱,并有人员死亡的;(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五)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变乱的发生、发展、处理历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变乱都必需有初次报告、希望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干方面改良及借鉴、总结。

  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变乱的单位、地址;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形;变乱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变乱缘故原由、性子的初步判断;需相干部门协助变乱救济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变乱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变乱后立即报告。

  2、希望报告的内容:变乱的发展与变化、处理历程、变乱缘故原由等,在希望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形,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形进行补充和批改。

  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

  人员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构造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变乱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构造应急变乱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信息保障

  在变乱处理时代,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干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通顺。

  四、其它事项

  1、在变乱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四、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群众性宣传教育。

  五、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村、村设食品安全信息员,实现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准确、及时。

  六、组织开展本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组织指挥本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履行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为加强本公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原辅料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验证明及出厂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采购使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采购使用。

  六、公司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计划进货,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八、检验购入的原辅料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则不得采购使用。

  九、本公司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公司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餐厅、小卖部从业人员应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食堂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当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需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材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需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需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需执行下列规定。

  a自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学问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c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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