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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劳动合同

时间:2024-04-16 12:25:0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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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劳动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劳动合同

工作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财务会计。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甲方的财务会计,其工作内容包括:甲方日常财务管理、财务指标分析、经营成本监控、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内部审计、经营成果分析等;

  其工作采坐班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 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会计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合同到期须提前________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做好交接工作。

  合同期间无故辞职,不能做出书面适当理由的,不予批准和结算工资。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2、在履行财务会计职务时,不得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在公司规定发放职工薪酬时支付余下报酬,乙方报酬为________元/月。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甲方规定标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乙方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________月;

  2、乙方无故________月不完成工作任务;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________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财务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会计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聘用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双方不可以违约。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劳动合同2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劳动合同3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作劳动合同4

  合同编号:13972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乙方如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而希望增加____________元工资作为补偿,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乙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本合同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工作劳动合同5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无一定期限”

  第二条职务(或工种)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技工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清明、五一、国庆),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每月最多请假两天,若超过一天则按一天工资扣)(8:30~12:00 13:30~18:00)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要求

  1、乙方月薪为___元。(第一个月押半个月的工资,至年底发)若需增加,则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按时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年底前擅自解除合同则抵消半个月的押金。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管理及分配等

  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指纹)

  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6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四、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弱势者,所以法律给予了广大劳动者更多的保护。如果有企业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是规定了企业要承担比较严格的责任。与此同时,也希望我们劳动者朋友们能够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4、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____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___%,内训为___%(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账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账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7、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账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8、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9、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10、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8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临时工: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卫生清洁工作岗位承担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制订各项管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

  2、乙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除寒暑假期外全包干800元/月;寒暑假期间按照实际上班天数以25元/天发放。上述工作报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乙方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由乙方本人到当地局自行缴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办统一发放。发放形式采用直接转账到中国__银行个人账户的方式。

  五、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条件

  1、乙方与甲方确立劳动关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关系:_____________

  试用期间被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的;

  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与甲方确立劳动关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_____________

  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学校学习的;

  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者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另一方。

  六、违反协议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七、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十、本一式三份,校长办、总务科、临时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主管副校长签名: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劳动合同9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固定期限_____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___个工作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工作的需求,安排在___部从事___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岗位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要求达到技能标准并完成工作指标;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情况,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或岗位;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第二职业;销售及技术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同产品工作;

  6、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甲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

  此条款无论合同解除与否十年内有效。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在洛阳工作执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小时每周不超过___小时工作制;

  2、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息;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并应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调休(跨年作废)。

  四、劳动报酬

  1、双方实行保密工资制度。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___元,转正后工资为每月___元。

  2、甲方洛阳公司每月10日,甲方北京公司每月15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去北京学习或工作的员工在基本工资外另加每天100元补助,员工入司后一律执行保密工资制,每位员工工资额由公司经理根据部门主管的评价意见决定。

  3、甲方在经济效益提高基础上,每年应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入司一年以上员工)。

  4、甲方视年度经营情况及乙方工作表现,年终时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及发放多少奖金。

  5、派往北京工作的人员,去京车费由北京公司承担。

  先由员工个人垫付,到京工作一个月后,员工凭车票在北京公司报销车费。

  6、到京工作的试用期员工,公司提供免费住宿,并提供一套全新被子、褥子、枕头,但需自备被套、床单、枕套等生活用品。

  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被褥免费,归个人所有。

  员工在试用期内或派去北京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离京,公司所提供的被褥每套费用300元,则由个人承担,被褥归个人所有。

  7、从乙方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起开始计算工资。

  五、保险和福利

  1、在洛阳及在北京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即可将保险档案转入和建立在甲方,并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在当月20日前及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甲方必须配合;

  六、劳动纪律

  1、甲方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该严格遵守,服从管理;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和合同集体变更属自动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无故苛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害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规定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甲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劳动纪律、技术与商业机密等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不辞而别或辞职通知期未够合同中规定时间的;

  (3)辞职交接有隐瞒,或恶意漏缺不配合交接的;

  3、乙方因本合同第八条中(2)(3)(5)(7)(8)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加班不再计算。

  4、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同产品及同行业的相同工作,否则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高级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调解无效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洛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员工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交公司办理正式手续,并需找一位具有洛阳市户口年满十八岁以上人士做为其担保人,乙方向甲方交纳500元退职移交工作、物品保证金(转正后从每月工资中分五个月扣交,合同终止时退还)。

  十二、乙方需提供真实的履历表、离职证明、毕业文凭、户口证明、身份证、担保人证件和担保证明,并要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内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或个人透漏,未尽事宜出现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均为无效。

  附加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

  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方案,提出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

  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工作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款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为年(月)。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确定乙方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甲方应于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青岛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内容如下:乙方工资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按月结算工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次月8日(节假日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向工人支付生活费元,剩余记在剩余户,年底返乡时一次性付清。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约定福利待遇如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内包含各项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指定地点缴纳。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七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工资的50%乘以剩余未履行合同月份进行赔偿。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工作劳动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使用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其中,从生效日起的首三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三)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将对乙方进行专门的培训或教育。乙方应该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实际情况,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时安排乙方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四、工作报酬。

  (一)乙方月工资(工资已包含五险一金费用,乙方拿到工资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元。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奖金、津贴等其他费用,按甲方有关制度确定并支付。

  五、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三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6、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7、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内容在第八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工作劳动合同13

  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应当订立,应当和谁订立?

  目前我国针对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问题没有进行专门规定。对这部分群体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分析,首先就应当对这一群体有所认识。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般包括两类群体:一是根据《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选举法》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二是社区、村委会自行聘用的工作人员。对于第二类聘用的工作人员,从劳动关系认定来看应该没什么问题,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双方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键是对第一类经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产生渠道的特殊性而存在争议。不过这只是产生渠道不同而已,如同用人单位招用人可能会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也可能会通过网络招聘,甚至各种推荐渠道等,但这些渠道的.不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即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和社区、村委会之间形成了用工关系,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自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他们应当和谁订立劳动合同?有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村委会没有营业执照,所以无法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乡镇社会事业办订立。这一观点明显不妥:其一,和工作人员有劳动用工关系的是社区、村委会,并不是社会事业办,除非各方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其二,社会事业办属于乡镇的“劳动局”,是为乡镇各单位办理用工登记、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是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以及劳动争议的调处提

  供服务的机构,否则容易造成角色的混淆;其三,作为用人单位的必备条件并非是营业执照,而是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组织,都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不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是国家确定好人员定额类似于编制,所以这部分群体应当签订聘用合同,而且他们的报酬也是由国家发放。这有些道理,但操作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和谁签劳动合同?

  因此,社区、村委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工作劳动合同14

  一、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使用一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作了如下定义:“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从该案例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认为应聘者确实有该文凭的情况下,才作出了录用决定。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使单位作出了违背其意愿的错误表示。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一而受聘,同时又不能容忍这种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就无效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员工对于单位以一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答案是肯定的,用一找工作也就是变相的欺诈,这个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单位发现文凭是造假的,可以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赔偿。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工作劳动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 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 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6)泄露工作机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依法罢免的;(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 鉴证人员: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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