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资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合资合同1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保险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保险、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保险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 ×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公司合资合同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________合资设立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____________。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______,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4、合资公司为______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经营到期前______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______%;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______%。各方出资需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各方委派,其中甲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______万元,由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所产生的亏损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进行承担。
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提供担保,由向银行融资______万元,该融资款项由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所产生的亏损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进行承担。
3、利润分配在每年度结束后______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
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
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
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合同的终止
(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县_____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________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公司合资合同5
甲方:_________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_________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_________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_________年10月18日起,至_________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__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6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甲方公司总部;
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职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年 月 日
公司合资合同8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公司,并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股权分配协议。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一条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
国内零售、批发(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_______________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_______________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工作;(备注: _______________股东如不能履行其从事的相应工作,经股东会商议讨论,股东股份投票通过率达到50%以上,有权降低其股份;如情节严重者,有权撤销其股东身份并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东会管理)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 _______________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100%被公司收回,并由股东会管理。)
(5)股东离开公司,不可以带走公司任何资料信息和财产;如因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投票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 全体股东股份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会议由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
第十六条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人选,交股东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_______________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5)宣告破产。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 位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广州市合资设立 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 (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建材贸易 。
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广州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4、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 ,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 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 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 币出资,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40%。各方出资需在 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委派 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丙方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2400万元,由丙方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丙方提供担保,由丙方向银行融资万元,该融资款项由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丙方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 xx%:3、利润分配在每年度结束后30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
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
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
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合同的'终止:
(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
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 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合资合同10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资合同11
出让方:
住址:
受让方:
住址: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_______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二、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三、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
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_%,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本合同因上述第、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
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
除非是:
法律要求;
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资合同12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三、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四、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五、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六、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七、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八、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九、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十、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十一、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十二、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十三、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十四、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电传/电报: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十五、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资合同13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顾xx.
乙方马xx等。
委托代理人马xx.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xx县xxx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xx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年十二月八日
公司合资合同14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商场经理聘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为加强超市管理,提高工作绩效,聘用乙方为超市经理。工作时间随商厦办公室制定的工作时间。
2、超市经理负责超市全权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达成工作绩效,并对超市股东负责。
3、超市股东不参加日常经营管理。非重大决策问题股东不干预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每月底工资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每月一次探亲假,报销往返路费。
3、甲方按地方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企业承担部分,
4、甲方每月给乙______元伙食补贴并解决住房问题。
第四条工作绩效
1、乙方在聘用期间,保底指标年销售额______元。
2、保底指标超出部分,乙方可获得5‰提成。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有5%的销售增长。如完不成保底,则按1‰扣除工资。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参照商厦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参照商厦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商厦管理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资合同1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_______ 公司、 _______ 公司与 _______ 国(地区) _______ 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
甲方:_____(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国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乙方:_____(同上)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如投资方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国籍等内容。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_____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 (含币种) 。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含币种) 。
其中:_____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占注册资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资。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 ,占注册资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资。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有差额的情况下适用)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解决。
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注册资本出资缴付期限:_____ ______________ 。
投资方出资无先决条件。
第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期内一般不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方向合营各方以外的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各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不少于3人)。其中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 方委派 ___名(由合营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董事长由 ___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___ 方委派。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_____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 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不设立)监事会(公司如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_ 名股东代表和 ___ 名(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由 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不选择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 名(1-2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_____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全体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以下条款选择设立监事会适用)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 ___ 次(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及其职权由董事会决定。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前180天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依法解散:_____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条 公司宣告解散时,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合营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额,即构成违约,应承担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由合营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于 ___ 年___ 月 _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权代表在 _____________ 签订。
投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资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丙方: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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