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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劳动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的主营业务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甲方在前述行业中享有特定的专利技术及其他相关技术,并且甲方未将前述该等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对外公开;
2、乙方即将成为甲方的雇佣员工或将办理离职手续,将(或曾经)在甲方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可以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接触甲方的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3、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为确保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盗用或外泄,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等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及保密范围
1.1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以及其他可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任何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产品
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产品配方、科研成果;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战略规划,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招投标资料和信息,营销方案,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5)其他保密信息:
a.乙方在入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或乙方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秘密;
b.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营销方案、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
c.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d.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已经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通过观察设计等途径获得的甲方其他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在工作期间、调离岗位或离职后,应严格保守在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非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保密信息及其与之相关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被泄露;
2.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调离本岗位或离职后,均不得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的专利技术、产品配方、产品研发计划和方案、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案、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与甲方属于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或其他不属于同行业的任何第三方;
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4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拥有绝对和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撰写论文及向第三者公布;
2.6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保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2.7 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保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保密信息尚未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保密信息;
2.8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
2.9 但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乙方能证明该保密信息已进入公知领域;
b.乙方能证实该保密信息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所获得的;
c.乙方因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的要求而披露的保密信息,但遇到此情形时,乙方应及时的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可行的机会与要求乙方披露信息的机构进行交涉,且乙方所披露的范围仅限于该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2.10 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离职后五年。
第三条 竞业禁止
3.1 乙方应履行的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在前述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
(1)在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行业)的单位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2)自营或以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研发、生产、经营、销售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3)抢夺甲方的客户或合作伙伴,引诱甲方的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与甲方终止服务合同(即劳动/代理/顾问等合同)关系;
(4)其他有违竞业禁止原则的行为。
3.2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甲方应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之前或自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告知乙方是否要求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或直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等行为明示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3.3 乙方被新工作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工作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工作内容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的工作单位确认核实后发放补偿金。乙方在月末仍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的,视为放弃当月的补偿金。
3.4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3.5 如甲方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的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终止,但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支付补偿金。
3.6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
(1)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数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的50%,乙方在甲方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月平均收入的50%计算。
(2)补偿金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0日左右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补偿金无法支付,甲方可以暂不支付或将补偿金向公证机关等有关单位提存,但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的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检测技术流程再造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4.2 乙方确认并同意,在职期间内为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专利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乙方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4.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生产秘密、管理秘密、经营秘密向第三者公布或者外界公布;
4.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的保密信息;
4.5 若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消除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或侵权责任。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本协议,与甲方的竞争单位脱离关系,采取措施挽回泄漏甲方秘密所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保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5.3 除因乙方原因之外,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六十日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甲方自逾期支付之日起,按逾期支付的补偿金数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论甲方是否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均可以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6.2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6.3 本协议的终止、撤销、解除、无效,不影响前述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未尽事宜
7.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前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若协议中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超过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年限,或补偿金数额低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数额,本协议仍然有效,但乙方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按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来确定,且甲方须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按法律规定补足补偿金数额。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双方的签署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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