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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工程施工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工程施工计划1
一、明确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编制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县人民政府是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负责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消防专项规划。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消防规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成有关部门整改。
(二)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县财政要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依据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建设配备年度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县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
(三)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和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各类化工、电力、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物资仓库(基地)的主管单位,要建设专职消防队(站)。化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专职队要针对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配备特种车辆和器材;电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应配备消防器材。县公安消防大队可以根据扑救火灾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及其灭火物资装备。
县公安消防大队应当根据我县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火灾与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性、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练。特别要加强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法研究,不断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一)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楼)、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消除火灾隐患。县气象局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县建设局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五)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镇和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县建设局要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县建设局根据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县交警大队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规范供配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对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使用人对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负责。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由县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严禁场所边使用(营业),边施工。
(三)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不得使用、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县教育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内容。各居民委员会和单位要在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演练。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县建设局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电工、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鉴定。
(三)加大公益消防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有线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刊播各类安全防范知识、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六、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里将组织编制“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镇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队,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满足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资料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责任主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凡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
县科技文体局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主动参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查;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提请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函告县建设局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县供电公司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监管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机制。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或依法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已建立专项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县公安消防大队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经过维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设部门可以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先行列支。维修资金不足,由所在乡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建立诚信监管机制。建设部门等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调整等级,实施资质、项目动态管理。
消防工程施工计划2
一、建筑消防工程的主要内容
建筑消防工程,作为我国现代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包含很多具体组成环节,按照内容区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系统:检测传感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与消防炮系统,自动报警喷淋灭火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火隔离设施(挡烟垂壁和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系统(应急照明装置、应急广播装置、消防电话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消防电梯等)。
这些建筑消防工程中不同的系统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当整体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同时,消防系统并不是单一的,它涉及到机械系统、电气系统、供水系统、结构设计等很多个方面,各个方面需要共同合作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因此在设计时为维证计划的切实可行需要设计方、施工方各个不同领域的设计人员共同讨论确定。
二、建筑消防施工现状
建筑设计计划不符合实际要求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计划改变问题。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尤其是其中的消防工程施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而消防施工中,需要从给排水系统、机械机电系统、结构设计各方面综合考虑。在给排水系统中,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强度、压力、严密性等的检测,并根据建筑高度等信息计算确定维护半径、水枪充实水柱高度等技术数据。有的设计人员之间根据经验、不考察实际情况就进行设计,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计划要求都有可能造成水压不足等严重问题,损坏管道、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
施工材料不满足消防工程需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都与材料使用不规范有直接关系,例如塑料类的材料不仅燃点低而且易燃,同时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中绝对不会使用塑料类易燃材料,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控制造价等原因对此并不重视,产生严重后果。当前的消防工程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或者新型复合材料等,不管选择什么材料,其性能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燃点高不易引燃。此外,除了消防器材,对其他的家具或装饰,在装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器械安装布置不合理。消防类器材安装是以救援为目的的,救援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消防器材布置的要求就是要醒目、不能隐蔽,有些装修单位为了美观刻意隐藏消火栓箱,这给消防工作造成时间上的耽搁,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重视或者疏忽,在安装消防设施和配件的设置上随意修改设计计划从而未能满足使用需要,例如消火栓箱底预留孔的位置、排烟设备与通风方向的关系等,如果设计或者安装不当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电源容量不足、通风排烟设备未能起到效果等情况。
三、消防施工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消防施工项目进程中,成本控制进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消防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问题首要表现三个阶段,消防项目施工前成本控制问题和施工时期成本控制问题,以及竣工验收时成本控制问题,它们具体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项目施工前存在的问题
在消防工程项目中,一般只注重施工进程中成本控制,疏忽了设计时期的成本控制,由于消防项目在施工前收集的有关材料较少,各种消防材料把握的.不够充分,因而就会形成预算员关于消防项目的工程施工预算估量不正确,也使预算员对消防项目不能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因而就会影响工程造价的总成本。消防项目的设计时期,关于工程投资有很大的影响,某些消防工程中在设计时期对造价方面思考甚少,只注重项目的安全性,而且存在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消防项目施工中成本控制的问题
1、关于消防项目在施工中对所用的开支没有计划性,比较随意因而就会形成超出预算控制以及增加项目成本等结果。
2、在施工进程中存在工人罢工窝工等现象,而且没有进行及时的解决,另外没有安排合理的工人施工计划表,致使施工效率降低,增加工人成本。
3、施工机械没有正确操作和维护,对施工机械形成损坏,然后致使误工,增加开支。
4、关于消防项目施工进程中材料管理不到位,由此导致材料的损失浪费,增加施工单位的材料成本。尤其是在使用外包施工队的建筑工程中,往往缺乏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经济效益流失。
(三)消防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期成本控制问题
1、消防项目的竣工验收不受领导注重,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验收都是比较繁琐的一项作业,消防项目的竣工验收时期,工作人员松懈而且缺少具体的计划,以及缺少人力和物力的安排,因而就会使消防项目施工中很多细节不符合需求,形成施工项目在收尾时期呈现经济损失严重的现象。
2、关于消防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没有做好后续作业加没有及时的整理施工现场,以及对剩下材料的解决等现象会形成其它成本费用的发生。
3、消防项目的工程验收的材料缺少完整性和可靠性投有及时的把材料交给造价有些进行审阅就会呈现有关人员进行重复对账!审阅等问题然后增加项目建造的费用开销。
四、消防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
(一)有效控制消防工程施工前设计时期造价控制
想要有效降低消防施工项目的建造成本,就要做好控制投资决策时期与设计时期的造价控制,设计时期中的费用尽管只占用工程项目总造价的一部分,但是它对整个工程总成本具有重要的影响。施工单位通常只注重对消防施工图进行的造价控制,疏忽了设计时期对消防施工成本控制的作用,因而需要转变这种观念,加强消防施工项目在设计时期的控制。
(二)有效解决消防施工进程中成本控制问题
首先,在消防施工进程中,拟定费用计划表,树立消防施工项目的成本方针,严格对开支进行有效控制,并实行责任机制,关于超出成本方针的职责进行相应的惩罚,并补充这有些的费用,这样就会减少费用的随意开支,从而保证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其次,在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施工成本控制过程中,总负责人给每个分项目设定责任负责人,责任负责人员需要对负责的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到施工进度到施工材料的采购以及难点部分的监控等等,从图纸的制定、参数的设定计算、材料的采购、工程关键点的督查、项目验收各个阶段都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加强现场综合管理控制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消防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各个分项目负责人应当保持协调合作,遇到突发情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保证工程的透明。另外应注意分项目负责人不宜过多,项目不宜分的过细,防止多头管理造成的纠纷。
(三)消防项目竣工验收的成本控制
消防施工项目,要做好工程结算的工作。在工程保修期间,由施工相关人员来引导工作人员,按照保修计划进行保修,加强保修费用的控制。建筑施工单位应重视工程结算的审查工作,但是要想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注意以下环节:分析竣工材料;核实工程数量;在结算过程中扣除未完成的工作。同时还要审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审查签证单的内容与设计图纸中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内容,如果确实存在重复内容,务必要尽快予以消除。
(四)完善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制
在消防施工成本控制中,需要结合消防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完善成本控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终身责任制度。其重点在于提高参与人员的重视程度、加大监管力度、发展工程成本控制管理的理论等。由于消防工程是一个不容许出现差错的领域,针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重点责任个人,如果发现有刻意严重违反有关设计规范的情况出现,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提高重视程度; 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出现,需要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一人一证积分制度,而建设招标单位在确定施工设计单位时,也会将积分作为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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