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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1-14 09:00:1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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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

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1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Ⅳ级)、重大(Ⅳ级)、特别重大(Ⅳ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

  10 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Ⅳ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 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Ⅳ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Ⅳ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冬季降雪后得到及时清扫和处理,尽快扫运街、巷积雪,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畅通和市容干净整洁,按照《xx区冬季清雪预案》的通知,结合南调街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冬季清雪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推行扫运积雪责任制为主要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降雪后的清除积雪活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方便,保证道路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降雪清运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南调街办事处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略)

  三、清扫运雪职责

  (一)办事处职责

  1、制定本办事处扫运积雪方案,与辖区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签订铲运积雪承包责任书;

  2、贯彻落实扫运积雪工作承包责任制,负责本街道辖区内铲运积雪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铲运积雪的情况;

  3、以雪为令,紧急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居民、个体工商户及时铲运积雪;

  4、负责划分辖区单位、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和本办事处自扫自管街巷的铲运积雪责任区域;

  5、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落实铲运积雪工作,对不及时铲运积雪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辖区单位职责:以雪为令,紧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办事处划分的`。区域及时铲运积雪。

  (三)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本辖区居民、清扫保洁人员及时铲运区域内的积雪。

  四、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骤宣传动员、清扫积雪阶段:办事处、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自带工具首先搞好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域(降雪时延伸至道路中心线)积雪的清扫工作。

  第二步骤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南调街辖区的重点地段为:南熏西路、利群西街、新华西街、解放西街、民族南街、利民南路、长城路、宝庆路。

  第三步骤办事处清运自管自扫的小街小巷的积雪,楼群院落、住宅小区由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清运,辖区单位区域内的积雪由本单位负责清运。两天之内必须清运各自管辖区内的积雪,保证街巷无积存雪堆。

  第四步骤检查验收阶段:由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单位、居委会、各物业管理办公室清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铲运清理积雪不及时、任务不落实的单位给予处罚。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1、辖区单位、居委会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负责的责任感,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铲运积雪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2、辖区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铲运积雪工作。节假日期间以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必须全部返回本单位5 参加扫雪;各学校(小学中低年级学生除外)应要求本校师生,在节假日期间,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全部自带工具返校,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参加责任区域的清雪活动。降大雪时应停课,迅速组织学生清扫积雪。办事处干部和全体城管监察人员,应立即动员、督促辖区责任单位积极清扫积雪。

  3、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将积雪堆积在树坑内,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和污水,不准向果皮箱、下水道口、垃圾箱内倾倒积雪。

物业小区大雪的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物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

  成员: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于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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