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应急预案

时间:2024-01-13 09:32: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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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应急预案

  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8年7月7日修订)

  1、总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3、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6、信息报告

  7、保障措施

  8、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9、预案管理

  10、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海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依据,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海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生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水平,确保局馆的安全和稳定。

  (二)档案馆现状

  海淀区档案(馆)新楼于1999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6227.6平米,为地上9层地下1层砖混结构。2006年5月对安装的消防系统及电视监控系统进行了更改造,监控点位51个。一至二层为展览与档案查阅大厅,三至五层为办公区,六至九层为档案库房,其中七至八层为本馆的核心库房,保存着区属单位已进馆全部档案,九层为图书资料库,截至2007年底,馆藏共118个全宗计16万卷件张档案。照片档案8000张、光盘65张,影像档案315盘。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首要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案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一般突发事件:局(馆)库房出现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隐患时,对人员未造成伤害,保存档案未受到损失,单位内部可以控制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指挥局(馆)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局(馆)长

  副总指挥:副局(馆)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指导科科长

  管理科科长

  征集科科长

  编研科科长

  计算机中心主任

  2、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局(馆)总务科,由总务科科长具体负责。

  (二)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的职责:

  1、审定局(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负责指挥局(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作出科学决策和提出处置意见。

  3、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依程序向海淀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由海淀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协调、联络区相关部门及专业部门开展救援、抢救工作。

  5、负责局(馆)各类突发事件定期预测与分析。

  6、负责宣传、组织局(馆)干部参加各种专业培训、适应性培训及预案演练。

  (三)海淀区档案局(馆)应急组织体系:

  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接警组、保障组、救援组、档案抢救组、疏散组、信息组。

  各部门职责:

  1、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宣传教育、培训及预案演练工作;局(馆)安全保卫干部负责定期检查、分析、监控局馆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申请专业部门对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当发生火灾、水灾、盗窃隐患时,由总务科科长和监控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对设备进行更新、加固,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局(馆)的安全。当发生应急事件时负责协调、组织、联络、沟通工作。

  2、接警组负责119、110、120车辆的引导、就位。

  3、保障组负责提供局(馆)消防设备的具体位置及其他保障物资。

  4、救援组负责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救援工作。

  5、档案抢救组负责各门类档案的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1)管理科库房管理员负责定期监测、分析各库房在不同季节各种虫类是否对档案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虫灾隐患时,由管理科科长和库房管理员及时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邀请档案专业部门进行虫灾鉴定,并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防治措施,杜绝虫灾事件的发生。

  (2)当发生地震事件时,由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局馆干部值班,保卫局(馆)整体安全,严防外人进入,确保档案的安全,待专业部门对楼体确认安全性能后,研究是否恢复工作。

  (3)当发生盗窃事件时,事件发生位置责任科室负责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区应急办,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待公安部门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损失物品,制定加强防范措施。

  (4)水灾事件,一是遭遇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当雨季来临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值班,遇有特殊天气情况提早准备,做好防范工作。二是当发生水房或暖气管道跑水时,由发现人员立即通知总务科关闭总阀门,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时采取堵截办法,使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当发生火灾事件时,由发现人员立即通知总务科,切断总电源,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拨打119报警,由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区应急办公室,并提出应对隔离措施,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待消防人员清理火场后,清点现场物品,研究恢复工作或档案转移方案。

  (6)档案抢救工作由档案抢救组负责组织实施。

  6、疏散组负责危险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7、信息组负责局(馆)突发事件信息的定期收集、预测、分析、报告。

  三、预警级别

  重大突发事件:局(馆)库房出现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事件时,事态复杂,对局(馆)工作人员造成伤害,保存档案受到损失;

  一般突发事件:局(馆)库房出现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隐患时,对局(馆)工作人员未造成伤害,保存档案未受到损失;

  四、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

  1、审定局(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负责指挥局(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作出科学决策和提出处置意见。

  3、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依程序向海淀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由海淀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协调、联络区相关部门及专业部门开展救援、抢救工作。

  5、负责局(馆)各类突发事件定期预测与分析。

  6、局(馆)人员在发现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时通知局(馆)应急办公室(火警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7、由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事件作出科学判断和提出处置意见,立即上报区应急办公室。

  8、由局(馆)应急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通知本科人员。

  (二)预案的实施

  1、局(馆)突发事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作出科学决策和提出处置意见。

  2、局(馆)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3、局(馆)其他人员也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各就各位随时待命。

  (三)应急结束

  局(馆)突发事件由海淀区应急办公室确认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1、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为事件调查小组,并在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将调查总结报区应急办公室。

  2、海淀区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六、信息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时,局(馆)应急指挥部先口头报告区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七、保障措施

  1、物资储备保障,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的安全性能,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正常使用;在局(馆)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确保局馆救援物资储备资金的使用。

  2、救援物资(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震灾物资等)由局(馆)负责提供、组织、协调,当救援设备不能满足救援需要时,由区应急办公室进行协调,调用。

  3、应急队伍保障,结合局(馆)实际情况,按照责任分工,定期进行应急队伍演练。

  4、认真落实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适时修订、签订局(馆)个人安全防火责任书,确保责任区的安全。

  5、平时,局(馆)应急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材料、应急手册对突发事件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局(馆)干部的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积极参加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每年组织局(馆)干部进行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海淀区档案局(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应对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等灾害事件的宣传教育规划。

  2、组织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减灾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3、宣传党和国家应急管理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4、海淀区档案局(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等事件预防的相关培训。

  5、海淀区档案局(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局(馆)干部开展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盗窃等灾害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十一、机关文档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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