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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3 08:24: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通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

  2.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3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培训、转岗换岗员工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2.4员工每年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三、培训内容

  3.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3.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3.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3.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3.7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3.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形式

  4.1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

  1)采用ppt课件授课。

  2)利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进行培训、考试。

  3)召开座谈会讨论。

  4)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新入职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员工有关要求。

  5.1.1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

  5.1.2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5.1.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1.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1.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5.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5.1.7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5.1.8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5.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5.2.1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5.2.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生产有关要求。

  5.2.3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部门或分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2.4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全环保部。

  5.2.5安全环保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5.2.6安全环保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项目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5.2.7临时工作人员在项目内部专业分项目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项目必须进行分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

  5.2.8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5.2.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5.3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管理

  凡有转岗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5.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管理

  5.4.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授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5.4.2来项目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5.4.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5.4.4项目部每月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少于一次。

  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6.1安全管理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安全技能认证,安全技能认证是指项目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6.2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6.3项目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6.4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6.5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6.6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七、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7.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取证。

  7.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7.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7.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项目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

  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物资设备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八、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8.1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建筑行业系统和项目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8.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制度培训,对项目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8.3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8.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8.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8.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九、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9.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9.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9.3、班组长和班中兼职安全员(区域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9.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9.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9.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9.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9.9、班组活动内容:

  (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和工机具的状况;

  (7)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8)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9)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0)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1)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2)材料、物资整顿;

  (13)工具、设备整顿;

  (14)工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十、培训要求

  10.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端正职工安全态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养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务必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如实开展培训工作,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培训计划的,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计划,以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接受培训教育。

  10.2在每次培训前,需要责任部门提前做好培训所需的各项资源(如培训教材、电脑、投影仪、相机、教学器材设施、培训场所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同时明确培训讲师,培训讲师要做好授课各项准备工作。

  10.3每次培训后必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现场提问、现场操作演示等,考核后必须形成考核记录及总结性评价。

  10.4所有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教材、培训照片、签到表、记录表(具体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二)。

  a、培训教材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编写,内容要充实全面实用易懂。

  b、培训过程中必须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c、培训实行本人现场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参训。

  d、以上培训资料需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10.5公司各级部门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及效果。

  十一、考核要求

  11.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对责任部门罚款200元,参训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

  11.2培训工作准备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11.3培训记录不全、不完整、未规范存档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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