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化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免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机器。不会使用者,要向其他会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请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给该计算机的负责人,负责人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得应报告给学校。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信息化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2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借助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创造及巩固企业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提高工作及管理效率,特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严格按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
第五条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政府及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第六条搞好公司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软件的选型要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树立服务思想。硬件采购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并做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第七条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第八条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保障网络安全。第九条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第十条搞好网络管理工作,公司内部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他人文件。
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严格审查。
第十三条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必须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要尽量减少信息孤岛,开发的平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和协助搞好企业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调配等工作。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负责和协助处理各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七条严格按需求或计划采购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章内部计算机安全防范管理
第十九条凡配有计算机的部门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计算机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条计算机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台帐,计算机软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计算机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加强计算机室内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人员离开后关窗锁门。
第二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室或操作计算机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第四章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公司计算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应采取以下计算机保密方法:
1.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计算机中;
2.设置进入计算机的密码;
3.设置进入计算机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对计算机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5.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6.经申请并获得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计算机保密资料。
第五章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计算机安全管理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的方法和步骤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病毒检测。第三十条发现病毒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病毒清理,新发现的病毒类型和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一条操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工作权限进行操作,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超越权限访问或私自修改他人信息。
第三十二条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造和传播病毒,严禁攻击和非法访问服务器。
第三十三条在网络通讯和系统内部互相传递媒体介质时,进行病毒检测后方可传送,对于外来的、未经检测的软件和数据一律不准上机和上网。
第三十四条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信息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行职责,确保不泄密。
第三十五条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做双重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4
信息技术专用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电教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每周编制出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学活动计划,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协助任课教师设计、制作电教教材及辅助用具。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
6、保持室内卫生,器材柜、实验架里外要干净。电教室使用后要组织学生及时打扫干净。
7、每学期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因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器材,要予赔偿。
8、对学校的电教设备及所管专用教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设备能及时做报修或报损处理,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9、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10、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导处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网络教室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公司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提前10分钟打开计算机室门窗,协助授课教师做好上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8、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9、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1、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2、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3、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4、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5、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6、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校园网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
1、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设备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实现XXX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一条 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
第二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
(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荐。
(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第三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一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
第二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条 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程。
第二条 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和协助。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
第三条 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四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网络建设与网络资源管理
第一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对网络的需求,统一规划,制定相应方案报相关领导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 公司计算机网络线路、设备、服务器均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改变计算机配置
第三条严禁公司人员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进入非法网站、下载浏览非法信息,发布非法言论;严禁在公司电脑上保存非法资料和利用黑客等手段下载保存公司信息系统内的机密信息。对于造成违法结果的,信息化职能部门有权配合公安部门对相关日志、记录等信息进行提取和备案,并将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公司网络和安全、完好负责,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漏本公司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信息。
第六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进行监控管理。
第二条 公司信息平台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等系统软件必须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下载,予以保存,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
组织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三条 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对本人使用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保密,由于帐号、口令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帐号拥有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收集、病毒木马报告,追踪最新病毒动向,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或及时下载最新杀毒软件指导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病毒防范。
第五条 各部门应配合信息化职能部门做好计算机登记、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七章突发情况处理
第一条 网络系统核心设备或主干网络线路发生故障,或因服务器软硬件故障、黑客、病毒攻击,公司主要的应用系统停止服务或系统瘫痪等情况时,运营部应及时组织力量解决突发事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突发事故发生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其他负责人。
第三条 突发事故处理完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组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进行估,并提交分析评估报告给相关领导。
第四条 接到当地供电部门或公司内部临时停电预报,信息化职能部门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作好备份和应急准备。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6
一、用户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1.1为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制定本标准;
1.2为了规范企业局域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3企业范围内的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其配置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并得到日常系统的维护,制定本标准;
1.4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1.5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生产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标准; 2范围
2.1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办公自动化、ERP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络机房与络设备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络与络安全管理、电话和虚拟管理;
2.2企业信息文档的上传、发布与协作(信息文档特指企业或部门之间交流与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通知、请示、报告、文件、工作联系、通报、简报、会议纪要、计划、信息传递、报表等);
2.3ERP管理
2.4企业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2.5络机房与络设备管理;
2.6企业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管理与操作;
2.7络与络安全管理;
2.8企业电话和虚拟管理;
3.职责
3.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的配置、购置、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3.2信息中心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络机房与外围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3.3信息中心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络设备的采购计划的'编制;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配置的批准;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软件购置的批准;
3.4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的正确使用及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4.办公自动化
4.1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相关有电脑的部门;
4.2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载体
企业OA系统办公,办公系统主要用于信息文档的传递、交流与协作、企业内部邮件的收发;
4.3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要求
4.3.1OA系统账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姓名及职务告知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统一建立账号和分配权限;
4.3.2办公系统由各部门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后保持办公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
4.3.3个人密码由自己掌握,信息中心分配给用户的初始密码,第一次登录后,应将初始密码修改,如有不改密码者或把密码告诉他人造成的后果自负;
4.3.4各部门在接受、处理下必的通知、工作联系及文件时,重要的文件和通知应及时保存到本机,以便使用;
4.3.5部门按要求进行信息浏览,对公司发布的制度、通知、公文协同等,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回复,以便于公文发起者和办公室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
4.3.6在拟定公文时,应按相关要求填写,再提交相关部门传阅和领导核批,并且一定要注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最后由送部门签发文件;
4.3.7各部门上传的附件资料、信息用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传送(文案类一律用word文档,表格类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不得采用wps、cced等格式;
4.3.8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程序
4.4.1公告通知、新闻、工作流、待办事宜、内部邮件、便签、常用址、文件柜等在办公首页中发布,部门负责人以个人密码进入,对发布的信息点击【发表评论】进行阅办和处理,或下载学习;
4.4.2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文件共享在“信息交流模块”,里面的“公共文件柜”里面,各个部门、各个人员都只能有权访问自己部门或自己有权限访问的数据;
4.3企业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培训工作;
5.ERP管理
5.1ERP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使用ERP系统的相关单位;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ERP管理负全责;
5.3ERP系统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初始密码由信息中心统一设置、第一次登录后员工必须修改ERP系统密码,如不修改初始密码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6.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6.1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全责;
6.2信息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可设置、修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密码(不包括管理员密码),系统设两个账号,一个是管理员账号,密码只有络管理员知道,一个普通用户账号,密码由使用电脑人员自己设定。
6.3严禁员工在公司局域内擅自共享文档,并严厉禁止使用完全访问权限,确需共享的文档一律采用只读访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全访
问,设置完成访问密码,该密码只能告知访问人员;
6.4营销、财务、外贸等部门所涉及到的商业数据,禁止共享;特殊情况下应设置访问密码后共享;
6.5使用win20xx和winxp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设置系统登录密码,密码由操作人员本人设置,但应通知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络管理员可修改本密码,但必须通知操作人员本人;
6.6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提供密码,一旦发现密码泄露,应当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以更新密码;
6.7员工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情况,比如文件丢失、文件被删除、密码失效、数据被指定以外的其他人员加密、修改等,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
6.8严禁员工私自连接互联,员工在连接互联时不得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事情,比如看电影、游戏等,违反本规定将进行考核;
6.9严禁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传输公司文件到第三人;传送至分公司或办事处含商业机密信息的文档必须使用密码进行加密,密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任何人员未经公司许可,严禁泄露公司数据资料;因操作不当或失职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经济赔偿管理制度执行赔偿;
6.10严禁员工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员工对公司局域进行攻击和破坏,擅自更改公司局域络设置的行为视为对公司局域的破坏和为;管理员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对局域设置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会造成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大范围的络维护工作,需报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的络通畅,络共享和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络服务。对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上传递。对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不涉密、涉密不上”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挡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亦称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是指档案网络建设、档案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档案馆库智能化软硬件系统建设,以及各种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程建设等。
第三条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档案管理应用网络,按照《江苏省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内网,接收党政机关等单位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的计算机网络。其安全保密解决方案及安全保密产品的选用,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协调促进的原则。
第五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省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保密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工程建设
第七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同步规划并落实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研制、开发和安装,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做到防泄密、防窃密。涉及保密的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管理要求相一致,并按其最高密级的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第八条承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综合布线、软件开发、服务咨询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必须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审查。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一般不得交由境外机构或人员承建。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第九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保密管理实行审核备案制度。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后、决定招标前,应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甲表)》(见表一),通过审核,才可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未通过审核的,应按规定调整后再报审核。招标或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开工后,10日内,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乙表)》(见表二)。
第十条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省级各部门、单位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批量数字化工程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报经省辖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运行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章档案信息保密
第十三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传输、审计跟踪、防电磁泄漏等安全保密措旋,加强管理。对其系统的访问应当采用权限管理机制,不得越权操作。未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入局域网、公共信息网等网络。
第十四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电子政务外网、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五条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等档案信息应尽早上网,有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文件不得自行上网。
第十六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档案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的,组织者在上网前,应当征得档案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第十七条凡在档案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应由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相关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谈论和传播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八条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九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载体的复制,即用扫描、复印、翻拍、手工抄录或印刷等方法仿制原稿,必须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在公共信息网或与公共信息网相联的网络上档案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公共信息网提供或档案信息,必须通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书面审查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上网公开档案目录或全文信息,必须按照有关信息上网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由本馆鉴定机构按有关规定逐条鉴定、审阅签字。
第二十二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应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列为单位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及其重要程度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并依照有关保密和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的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档案信息泄密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发展信息产业,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建设信息网络(有线、无线)及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等活动,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信息化建设应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xx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市信息产业局)。xx市信息产业局是本市信息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信息化建设规划
第五条xx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拟订,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编制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应当符合国家、省、xx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第七条市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市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按计划实施。
各镇、市直各部门也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级经费预算。
第八条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本镇、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备案。
第四章信息产业
第九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产业,是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通信业(有线、无线)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第十条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计划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经贸局、市科技局进行编制,指导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鼓励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我市投资信息产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生产先进的信息产品。
第十二条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软件、集成电路以及其它信息产品的开发、研发、制造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第五章信息工程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投资主体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它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第十四条凡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均须经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非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公共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理方案报市信息产业局备案。
第十五条信息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信息工程标准目录及索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凡符合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息工程,统一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信息产业局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择优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对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要逐步完善信息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第六章信息资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和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镇、市直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
第十八条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打破政府职能部门对可供利用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锁,建设跨部门的,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均通过政务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各镇、各部门对外公开的信息,允许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无偿地查询或索取。确需收费的,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共信息网络的经营单位和利用公共信息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公共信息网的经营单位和应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所禁止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信息的提供者和者,通过公共信息网络信息的,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合法的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信息网络系统中储存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xx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本市三级域名系统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市范围内各级域名的注册使用情况;各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GOV、ORG、NET下申请三级域名注册,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同意后,再报xx市信息产业局批准方可向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申请注册手续。
第七章信息网络管道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网络管道,是指各类信息传输网络专用管道和市政综合性网络管道专用管孔,由管道、管道出入口、建筑物的引入管道和上引管道等组成。
第二十四条市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信息网络管道规划,并纳入市信息化建设规划。要加强对信息网络管道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应坚持先立项,后勘察设计,再施工、验收的原则。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阶段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和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为抓好全市的信息网络管道联合共建工作,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在办理立项和规划手续前,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备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第八章无线电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变更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或不按总规划内容制定专项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对违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处予以没收外,还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暂行办法其他条款的,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三十一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或者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应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1
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厂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务必借助于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发展,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就务必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籍以创造及巩固企业好的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务必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
严格按工厂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4、按工厂年度宣传计划,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趣味多变。
5、按工厂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教材、教师、教学环境的准备工作。
6、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政府及组织持续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7、搞好企业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其中软件的选型要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多比较,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持续密切联系,多交流思想认识,克服各种阻力。另外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部门为主,树立服务的思想。硬件的采购到货比三家,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等。我订有效合同,搞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8、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9、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同时对与internet的连接把好安全关(防火墙)。
10.搞好企业内部网的防毒作用,网络用机严禁私接光软驱,私自安装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
11.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12.把好企业上internet关,各部门确因工作需上网查询、发布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填写申请书,需经厂领导或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信息中心搞好网络管理工作,企业内部网务必把好用户及密码的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
14.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务必务必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带电拨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私拉网线,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别人的文件。
15.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人员真心专管,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经严格审查,并由经岗位保密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其计算机要设置口令。
16.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务必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17.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信息中心进行,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开发的平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对于有难度的开发由信息中心确认后可派专人进行。
18.信息中心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系统的应用,保证业务部门人员能正确使用系统。
19.IT人员搞好自己理论学习工作,平常有时间多看书,多交流,作好学习总结。
20.信息中心搞好全厂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硬件)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修)、调配等工作。
21.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搞好工厂宣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对工厂的认识。
22.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设备调配之后,保证配置的完整性并作好封记,更新管理账目。
2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需求或计划进行,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24.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任何采购件务必转固定资产或入库,只有这样后才能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账,任何领用品务必开增值税发票,增增税发票及入库单办理账务。
第三章:内部电脑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和办公现代化,我厂使用电脑的车间、处室越来越多,现有电脑安装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而近期以来,地区高校内部和有关电脑经营公司均相继发生电脑被窃案件,给国家和群众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案件性质分析,电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重点侵袭的目标。因此,为安全使用电脑,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结合工厂状况,特重申加强内部电脑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电脑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电脑部位的安全管理,务必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电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务必持续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电脑台帐,电脑软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三、电脑室内务必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务必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四、电脑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完善,应做到人员离开后能够关窗锁门。
五、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或操作电脑。
六、此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电脑部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2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3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信息化管理制度4
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4
为规范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平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数据保密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各科室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各科室与因特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数据备份
各科室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3、操作规范
①计算机操作人员
必须爱护电脑设备,经常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己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和暴力信息;
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②维护技术人员
维修计算机和软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出门、销售、出租以前和维修以后,必须保证计算机和软件无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
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计算机信息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络,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络畅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刊登、出版、发行、销售、出租有关计算机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其他媒体;
传播、制造、销售、运输、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危害学校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施工,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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