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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1
甲方(雇主):
丙方(家政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
1-3 服务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
支付方式: 。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
4-3 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由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打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打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并保留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年。
6-2 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 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4 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为丙方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 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2 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7-4 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2 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为□甲方、□丙方(请在“□”内打“√”)办理家政服务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3 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费用由 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保险费: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打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10-3 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管理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乙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2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电话: 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其他服务 。 1-2甲方同意雇用丙方为其提供此项服务,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1-3 甲方需要告知的特殊情况(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甲方预约服务,应交纳定金 元。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 。
4-3服务费和中介费甲方应在丙方开始服务前支付。丙方服务期间遇国家法定假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丙方支付报酬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 甲方应如实填写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提前告知乙方和丙方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特殊情况。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每天保障其不少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7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2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进行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3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因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务日期或服务地点变更)造成合同不能履约时,乙方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服务人员。
6-4为保证服务质量、资金安全等甲丙两方的权益,甲方和丙方分别委托乙方作为居间方代发和代收服务费。丙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
6-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有权扣留合同定金。因丙方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而导致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时,乙方根据丙方的实际已经提供的服务时长扣除相应其服务费后将剩余服务费退还甲方。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丙方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或乙方解除合同。
7-2 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4 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乙方处办理相关终止合同的手续。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和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 承担。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元 。
8-2 甲乙丙三方确认都已详细阅读并同意保险协议内容。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三方同意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若发生保险产品变更、取消、误保和漏保、保险不适用或不涵盖的情况,则参照上述保险协议的赔偿标准由相应责任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任意一方有违反合同其他规定条款的或没有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月度服务费的3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或双方协商处理等类似情况除外。
10-2 甲方和丙方串通或一方唆使另一方脱离此合同、私签协议或私下实施服务的,甲方和丙方应分别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的,当事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或上诉至当地法院。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机构): 丙方(家政员):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3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
□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
□其他服务____。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____。
1-3 服务要求____。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____□全日制____□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服务时间:每____,____时至____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____元/____,支付时间:
4-2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____元,支付时间:
4-3 丙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____元,支付时间:
4-4 服务管理费:人民币____元/年,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由____向乙方支付。
支付时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和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认可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可查验丙方的上门服务证并评价其服务。
5-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丙方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其他严重疾病信息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其提供的信息保密。
5-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5-7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和劳动,对劳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应事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8 甲方应为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____天的休息时间。
5-9 甲方不得强迫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和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丙方。不得扣押丙方身份证、上门服务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5-10 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
5-11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提前____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5-12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并留存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6-2 乙方应督促丙方进行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认可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 乙方应将丙方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对丙方培训后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定期更新完善从业信息。
6-4 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为丙方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 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6 乙方不得扣押丙方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6-7 乙方应当建立方便、快捷的家政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6-8 在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将本合同向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备案。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 丙方有人格和劳动受尊重的权利。
7-2 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和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服务。
7-3 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本人的年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
7-4 开展家政服务时,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上门服务证。
7-5 丙方在服务时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6丙方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不得偷盗、骗取或者故意毁损甲方的财物;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等相关隐私信息。
7-7 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私自带他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
7-8 服务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提前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承担。
8-2 乙方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为□甲方、□丙方(请在“□”内打“√”)办理家政服务有关保险,费用由____承担。
8-3 丙方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费用由____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精神疾病等危及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况;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谩骂、侮辱、虐待、殴打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甲方强迫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或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的;
(4)丙方盗窃、骗取或者故意损毁用户财物、泄露用户隐私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除本合同第九条情形外,甲方或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天提出,并向守约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10-2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未付费用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10-3 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费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上海家政服务条例》申请调解;也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____联系电话:
住所(址):____邮编:
签字/盖章: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____联系电话:
住所(址):____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____联系电话:
住所(址):____邮编: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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