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2-29 08:58:5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锦集3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锦集3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商品房、食堂、招待所(宾馆)、车库、广场、道路、围墙、各类管网、给排水、绿化等,原则上全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30层以上高层建筑由乙方负责联系承包商与甲方签订合同承包建设。

  二、甲方有权要求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建设,或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建设。乙方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

  三、甲方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无论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协助相关手续和协调服务,甲方确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决算金额支付1%服务费给乙方;甲方确保现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进行结算。前述条款甲方应纳入与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书面承诺。

  四、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照《20xx年湖北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期《钟祥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确定,各单项工程下浮比例由双方具体协商。施工期限内商混、钢材、水泥等主材价格涨跌10%时,工程造价结算相应调整。

  五、工程期限

  各单项工程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工期执行。

  六、乙方负责协调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与项目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七、结算办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按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见分包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由甲方与分包商直接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供应材料货款结算办法:乙方有权凭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货款。

  4、乙方协助工程服务费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预算造价金额的1%在单项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决算造价金额有增减的,服务费多退少补,均由乙方凭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

  八、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甲方均承担给付责任和连带给付责任,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及时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具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

  4. 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督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时。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时。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时。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基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xx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l.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受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的,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圆整(¥_______元)(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

  五、工程期限

  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施工完毕,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2、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六、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八、双方的义务

  甲方:

  1、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乙方:

  1、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免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九、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十、维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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