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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1
为了强化和做好我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消防与治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2、所管辖部位的领导必须把好用人关,对不负责任或有问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厉批评。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其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易燃、易爆、放射、腐蚀、剧毒药品的领取、审批、使用、存放保管等项有关规定,坚决堵塞因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全、防范松懈、思想麻痹、责任心差、工作失误造成的漏洞和隐患。
4、重点、要害部位要严格存放制度,过夜现金,严禁擅自超额存放。要实行分类分离存放法;现金、印章要分离,在下班前报账员必须对保险柜进行“乱码”;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离;放射、腐蚀、剧毒物品要分离,禁止混放混用。
5、大额现金过夜时,必须安排两个以上看守,同时要报保卫处,保卫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令值班、巡逻人员坚守岗位,进行严防死守。确保现金安全。
6、在增强人防的同时,在配备“三铁一器”的基础上,加大物防和技防的`投入,要建立有主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力量进行值班看守。
7、各类贵重教学仪器、微机、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加强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或挪作它用。如若由此造成的损坏、失窃由该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
8、配电室、学生食堂、食品仓库、锅炉房、水井、实验室等重要目标的值班人员必须忠实可靠,高度认真负责,时刻坚守岗位。部门负责人必须每日履行好安全检查职责。
9、各类实验室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器具,要按时领取,当日归还,普通药品,要用多少领多少,不得多领留作备用。剧毒药品,务必严格控制,必须执行双人请领,双人审批,当堂使用,剩余部分双人当日交回的制度,严格办理请领审批,付给实验用量交回等项签字手续。
10、各类库房,所存物品要分类进行保管,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合存放。药品管理要严格帐目,必须日清月结,药品和帐目相符,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记帐,双人上锁,双人付给等项制度。同时要加固药品仓库的安全防护设施,每天定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问题。
11、凡是不按照本制度加强管理的,都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1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目标,因擅离职守发生的问题,要追究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损失的要按价赔偿,损失巨大时要追究法律责任。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教育局、镇教委的安排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从而维护我校的安定、稳定,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为我校创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一个良好环境,我校在对全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同时,确立我校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并制订防范措施。
二、职责
1、在区教育局、镇教委统一指挥下,作好安全隐患重点部位的预防、管理工作。
2、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3、负责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
4、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按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三、制度建设及措施
1、责任制度:
(1)责任原则:领导:谁主管,谁负责;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课堂:谁上课,谁负责;活动:谁组织,谁负责。(2)责任划分:
A、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本校教师为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B、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所安排到各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科任教师全面负责工作时间自己所涉及教育对象的安全工作。
c、教学楼过道、专用教室、食堂、操场、梯间等安全隐患重点部位,由相关教师轮流负责。
D、学校安全,全体教职工人人有责。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学校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2、完善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努力改善我校厨房卫生条件,保证师生健康。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了解教师、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师生应视情况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与其监护人履行告知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严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9、了解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学生的监护人履行告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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