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6 07:02:55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二、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三、学校教职员工要学会使用操作灭火器。

  四、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吹,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五、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等是否老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换,使用电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免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六、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使用煤气炉、热水器前要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煤气瓶、煤气炉等性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规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现火灾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师生要记住“119”火警电话。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施工现场必须购置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且摆放于明显处;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培训使用,保证每人会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设施应配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木工间、装饰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生火;

  七、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八、严禁利用灯泡取暖、烤衣、胶靴等物件;

  九、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各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学问宣扬栏、开展学问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别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准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准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准时整改的,依据奖惩制度赐予惩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掩盖。

  (四)消防掌握中心管理制度

  1、熟识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 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准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准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干净、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修理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看法,发觉特别准时支配修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依据不怜悯况打算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查,发觉丢失、损坏应马上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觉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力量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准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四周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峻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当。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实行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方案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进行一次防火、灭火学问考核,考核优秀赐予表彰。

  5、不断总结阅历,提高防火灭火自救力量。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细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仔细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觉不足之处应准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修理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根据标准执行,接头坚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根据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解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乐观协作安全小组、修理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四周根据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解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实行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果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嘉奖。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峻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惩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熟悉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急品未严格根据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准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准时整改而无法说明缘由的部门管理人员;

  H、堵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熟悉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判: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稍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觉火警,未准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协作、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供应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稍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乐观帮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惩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清除焊渣和残物,经站长确认后方可离开。

  四、加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加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五、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八、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九、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总站上报公司站务部及时修理或报废。

  十、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站务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总则:

  1.1本公司为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建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订立本制度,凡公司所属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生活习惯上应遵守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要求。

  1.2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人事考勤中的全体员工。

  1.3本制度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时,由办公室主导组织研究解决修订,如无法解决的,报请最高层领导解释并修正。

  1.4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服务中的安全意识、行为、劳动保护权利和劳动保护义务、安全责任与义务,抗灾、抢险责任与义务,除国家有规定外,都按本制度之内容执行。

  1.5本制度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核后实行。

  2、安全意识

  2.1公司倡导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是对社会生产力、公司生产力的保护。

  2.2公司全体员工应尊重公司所倡导的安全意识,共同保护自身的生产力价值,不得认为躯体是自己的,有权对自身躯体进行伤害和戗残。2.3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掌握正确的生产操作习惯,不得在公司宿舍、厂区、车间危险区域持明火、抽烟或火种,不得随意接触带电设备、设施,不得私自拉接电线、设置电器简易开关,不得违背指令规程操作设备,不得抗拒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4各生产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应建立安全自检、自查、自处机制,养成预防在先。防消结合的管理习惯。

  2.5各部门在引进新设备安装之前,应考虑安全要求的.“三同时”即:安全与设计同时,安全与施装同时,安全与使用同时,不得只顾场地,不考虑通道、机身环境、人机原理、通风排气等问题。

  2.6各部门从生产员工,到基本班组长至中高层主管人员,应遵守“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不得只顾生产,不顾安全,要两手一起抓“双管”齐下,即一抓安全,二抓生产。

  2.7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如下:

  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小组的工作划分,职责规定,制度审定,突发时间指挥处理,向政府机构汇报事故相关内容。

  副组长:负责倡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起草相关规定、表单督导成员认真执行制度,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起草事故经过,分析汇总,开展员工教育。

  成员:负责各部门、班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执行、检查违规行为、处理违规员工,参与突发时间的抢救、疏散、抗灾等工作,是直接执行者。

  2.8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机制、档案内容包括:公司平面通道图,各车间平面逃生图,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宿舍逃生平面图,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制度,培训计划、总结,员工培训签到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报告,演练图片,安全会议记录,季度计划总结,年度计划总结等。

  2.9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演练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演习,定于每年3月中旬举行。

  3、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为规范

  3.1员工进车间生产需穿工作服及工作鞋,不得穿拖鞋,不穿长袖叉口衣服、不穿裙裤,不穿有绳、带衣裤、不敞开衣服,不蓄长发(长发束取),以防砸伤腿脚、卷入设备。

  3.2员工生产时间不随意开别人的设备,不随意串岗,不吃东西,不打闹嬉戏,不随意乱扔东西,不随意用受拨弄电路电源、设备夹具、高温区域,以防伤害别人和自己。

  3.3员工开机前,必须做好设备检点工作,严格按正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以防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3.4员工生产中,不得随意直接用手伸进运转中的设备中,拿取产品,必须使用夹具替代人手。不得戴有纱线的手套去触摸设备转动齿轮和产品。以防手卷入设备。

  3.5员工搬运产品,不得盲目堆、抛、甩、翻、拉、吊,必须先看清工作范围内有其他人员,安全认可后方可工作,以防伤及人员。

  3.6员工使用牛角扇时,要加密防护罩,不得靠紧牛角扇,以防被卷。

  3.7员工生产时,注意观察设备配备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外被线芯裸露,有者,应立即通知电工进行包束或更换,不得损伤电线电缆。

  3.8员工进入车间,不吸烟、不玩火种,爱护消防设备不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栓警线内位置,不玩弄灭火器,不随意剥掉灭火器保险栓。

  3.9特种工焊制设备时,必须配备灭火器于身边,高空或密封作业时,必须配备1人监督,防止火源四喷,引发火警。

  3.10员工进入宿舍,杜绝在床上吸烟、睡觉,以防睡眠中发生火灾。

  3.11严禁员工在宿舍私拉电线用于煲饭、烧水、上网、取暖、手机充电等,以防电源起火,引发火灾。

  4、员工享有的劳动保护和应尽的义务。

  4.1员工进入车间生产,公司应提供下列劳动保护用品,以供员工享用:

  1.防尘口罩或防毒口罩

  2.耳塞

  3.防尘眼镜

  4.防腐蚀或放刺手套

  5.劳保鞋

  6.降温、取暖设备

  7.消毒去污洗手液

  以上用品,按照易损系数,定期定量发放,发放时各车间应做好登记工作,员工必须签收姓名、部门、数量、发放时间。

  4.2员工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有义务执行公司劳动用品的使用。不得领取用品、托辞不使用,或专业用品挪作他用。有义务保护劳动保护用品,不人为损坏或乱丢乱放。

  5、员工倡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责任与义务。

  5.1公司倡导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5.2员工在生产和生活中,必须遵照公司制度,时时提高安全意识,部门对车间,主管对班长,班长对组员,同宿舍成员之间,班组成员之间都有负安全连带责任。

  5.3每位员工都有对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举证的义务,不得对有违背安全规则的行为进行隐瞒,不得作假证,歪曲事实,陷害同仁。

  5.4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责任人有义务向公司或政府部门说明事故起因、经过、认过。接受处罚,不得抵触打击报复。

  6、员工对抗灾抢险的责任与义务

  6.1每位员工都有对公司发生的事故、灾害参加救援、抗灾抢险的责任和义务,不得躲避、怠慢、偷懒、见死不救(特殊体质员工先报告经批准后除外)。

  6.2员工不得乘抗灾抢险混乱场面,侵占公、私财务,不得有意破坏现场。

  6.3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当事者或其他知情员工必须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公司领导或直接上司,便以尽早组织抢救伤员或财物。

  6.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应当对本事故立即组织专班人员调查事故原因、经过、结果,书面形式上级最高层领导。并组织员工进行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必须让每位员工得到教育和人事安全的重要性。

  7、消防安全

  7.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前摆放障碍物,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7.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7.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7.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6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定点放置,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或故意损坏,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日常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一次消防设施定期测试,消防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定期更新,认真填写《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附件一),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对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员,报告公司领导予以惩处,。

  8、安全生产

  8.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8.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8.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8.4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8.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7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8.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门卫每天闭馆后,到各屋巡逻、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装和维修用电设备各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安检部门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用电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三、户外临时线路装置或架空线路应妥善安装,严禁乱拉乱接。

  四、安装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相关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五、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各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七、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用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专人保管,合理存放。

  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4.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他工种交叉作业。

  5.现场严禁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电器设备需由正式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必要的临时线要使用双重护套电线。每天施工后进行安全检查。

  6.现场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必须使用的应进行防火处理。

  7.施工现场的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和疏散楼梯,并应及时清运垃圾。

  8.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各、管道、地沟等处,动火前,必须进行置换清洗,隔绝易燃气体来源,经检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当动火场现场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采取安全措施,经检查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九、安全用电

  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

  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

  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

  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校长为校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保卫负责人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3、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及电教机房,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4、学生严禁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热棒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6、电器产品的购置,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师生员工熟悉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做到万无一失。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学校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禁止在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

  4、各办公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将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电源关闭。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食堂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食堂内应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不得随意抽烟,点蜡烛,严禁工作人员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食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液化气等燃气,并熟悉火灾情况下的灭火处置程序。

  4、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时时注意。

  5、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四、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宿舍楼内每层设置两个灭火器存放点,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

  3、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4、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

  8、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除照明外的其他电器。

  五、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全校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学校应当每年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学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04-05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_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条例04-05

20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20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