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经典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需求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桌椅及安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1、桌椅的规格及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
序号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2、桌椅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和生产厂家产品技术标准。采取高温高压一次成型的模压玻璃钢椅,玻璃钢厚8-10mm。钢结构部分采用磷化并高温静电喷塑处理,矩形钢材厚1.2mm。桌面为高密板加防火板贴面,桌斗为钢斗。
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桌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合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留作质保金,桌椅安装验收合格后一年后10天内,桌椅无质量问题和其它违约事项即付清。
4、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所有桌椅安装到位,如时间有特殊要求,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负责技术支持。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到现场提供服务。
5、桌椅保质期为_________年(从安装并验收合格日算起),保质期内实行免费包修包换,终身维修。
6、保质期后,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
7、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合格产品,否则应向甲方全额赔偿。
(2)发货前二天通知甲方。
(3)乙方应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8、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乙方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材质确认。
(2)甲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与留存样品核对验收,如发现产品规格、型号、材质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按要求更换或补充。
(3)如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支付货款。
(4)甲方保证乙方的施工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延迟交货按总价款的0.5%/天交纳违约金。如有其他违约事项,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天,乙方不能纠正时,甲方可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总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10、甲方应按时付款,否则按应付款的0.5%/天交纳违约金,
11、招、投文件和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争议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隆友谊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酒店客房用床垫,特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二、材质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材质样品(钢丝、棕垫、白毡)制作。
三、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乙方负责修改。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内胆保修期为终身,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总货款30%即 11802元定金,产品生产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27538元。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甲方支付清定金后 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在温江友谊大酒店(万春路156号)因制作延期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延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
按乙方提供的样品及材质验货(内胆为钢丝、棕垫、白色毡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未交付产品或无故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定金,同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样制作或偷工减料,则视其为违约,甲方有权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同时支付甲方合同总款的20%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购销合同 篇3
签订时间:
购货单位:
甲方向乙方采购羽绒一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和质量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合同。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的具体说明:甲方需在用货前十天通知乙方,货送到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仓库。
四、包装及运输:包括运输由乙方承担,货到甲方由甲方随机抽样,包装物均为普通纺织袋,不回收。
五、验收:乙方供货时,质量按国家新标准执行,南昌或九江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货到甲方时,甲方收到货后开出入库单,并在二日内送达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若有货物不符合新国标要求,应在五至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否则视为合格;若甲方把检测不合格,或未检测产品冲入服装内,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货检不合格,换货在十日内调换完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本合同价位甲乙双方不可变更,合同订立时由甲方付乙方总货款的30%,从送货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总货款。
七、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供货造成甲方生产受阻,乙方按逾期货物价款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未按时付,不能以货物抵款,并按欠款部分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和谐、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裁决。
九、补充合同:所有涉及本合同的.传真及后续版本的补充内容,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传真件只要双方签章,则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部分负责: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月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斤(担), (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五金电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供应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 素而破坏的,三个月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物流到货
四、运输方式及地点:供方运货
五、运输费用负担:需方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供方
七、包装费用负担:需方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送到后,供应双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需 方应在货到当日向供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按清单付款
十、违约责任:需方订货后,十日内如果不提货,供方有权扣除货款的20%作为 违约金;需方订货后,供方发货延长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 月 日至____年 月 日。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交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木模板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
复膜板:1.83m×0.95m×1.5cm=78元/张(使用15次) 红 板:1.83m×0.95m×1.5cm=64元/张(使用10次)
乙方向甲方承诺该模板使用15次和10次,在甲方正常使用下,未用到15次和10次出现开胶、脱层,在正常3%范围外负责调换,如因甲方操作人员使用和保管不当引起的开胶、脱层则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数量
以实际使用为准。
五、收货标准:
参照样品收货,如乙方所送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
六、交货方式、地点和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产品送至甲方工地,运费由乙方负责,货到
工地由甲方负责下车。
七、付款方式及发票
付款方式为每月结账,两个月之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开据普通发票。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十二月 日 20xx年十二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6-09-12
【实施时间】 1996-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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