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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改措施

时间:2023-11-29 10:27:21 措施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范例[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措施的重要性,措施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措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整改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1

  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要求,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针对XXXX部委对我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指导时提出的问题,我们决定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一、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素质关系到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发展后劲,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维护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教育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密切关注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各学校、幼儿园也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教育,来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辐射到全社会。

  所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全面自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并以这次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培养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按照有关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课,宣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防病防中毒的意识和能力。

  要注重健康教育的实效,促进学生的知识转化,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不喝来历不明的食品、饮料。

  要重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不仅要培训他们的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争取家长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制度、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

  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落实专人严格管理,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根据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店,要全面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

  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卫生、质监等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2

  为了认真关于贯彻幼儿园食堂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完善了食堂各环节的严格制度,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原料采办、索证、验收制度”、“食品粗加工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等等。现将自查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我园成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后勤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食堂管理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了厨房工作人员晨检制度,并有晨检记录。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学识。

  2、食堂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内外环境洁净,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开了交叉污染。

  4、把好采办、验收、取样、浸泡、清洗、消毒关,蔬菜购入接受多人组合法,买菜付款、验货、过称、记账、分人负责,相互监督,

  园长统一审批。食品原料的采办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通过正常渠道采办食品并与全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依据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依据“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48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7、认真执行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堂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堂管理,完善“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的管理。

  8、认真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教工伙食与幼儿伙食分开。教职工及子女在园就餐要付费,不足部分需幼儿园行政经费支付。每月向家长公布上月伙食使用状况。

  三、学期结束向全体教职员工汇报一学期的幼儿膳食盈亏状况。

  通过自查,发觉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标准和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把食堂管理工作做的更全面、更规范。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逐步完善和创新小餐饮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全区餐饮服务监管网络,提升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水平,小餐饮的环境卫生和加工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基本消除,小餐饮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一)基本形成全区餐饮服务监管网络,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二)到20xx年底,全区小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全区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枢纽站、学校周边等区域无小餐饮占道经营、无证经营;

  (三)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按照我市餐饮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划建设具有较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市场、美食街区等,鼓励和引导小餐饮进场、进店经营和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服务;

  (五)加快中小学食堂升级改造,截至20xx年底全区新增A级学校食堂7家,创建5家示范学校食堂。鼓励寄宿类中学、高等院校食堂实行夜宵经营。

  二、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按照“街为基础,社区为网络”的原则,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小餐饮整治工作,负责餐饮市场、美食街区和示范店的日常检查、信息收集和反馈。食品药监、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建设、公安、民宗、城建、交管、卫生、质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小餐饮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主干道和学校周边、次干道、交通枢纽路段、背街小巷、居民社区院内的先后顺序,列出整治计划安排,确保9月底至少完成40%的整治任务,10月底至少完成70%的整治任务,11月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一)有证小餐饮的规范

  1、对卫生条件达标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在10月底前完成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信息和脸谱公示到位。

  2、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后由食品药监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量化分级和脸谱公示。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由食品药监部门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街道组织联合执法进行取缔。

  3、对有油烟噪音扰民投诉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由环保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后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油烟噪音扰民拒不整改的小餐饮,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有门店无证小餐饮的整治

  1、对卫生条件较差具备整改条件的无证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对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小餐饮,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一起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在对卫生条件进行整改的同时,如有涉及到油烟噪音扰民的无证小餐饮,由环保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后,由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工商部门应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房屋租赁备案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工商执照。

  3、对现有所在场所为历史遗留的产权证照不全的房屋,或在居民楼下非商用门面的无证小餐饮,也应按要求整改达标,纳入规范管理。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无证小餐饮,街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三)占道经营小餐饮的整治

  城管部门负责对出店经营、违章占道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沿街流动摊贩、乱搭盖餐饮摊点进行取缔。8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整治,9月底前全区违法占道餐饮夜市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基本完成占道小餐饮的整治任务。

  (四)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其他单位食堂的.规范

  教育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学校食堂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就餐,对属于学校资产的门店实行严格管理,禁止提供给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9月5日前完成5所示范食堂的创建,12月底前完成7所B级食堂的升A工作,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地食堂,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申请办理,截至10月底,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达到全部工地食堂的90%以上。

  其他有关单位对自己内部设置的食堂要加强日常管理,未办证的在9月30日前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的规范

  工商部门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严格审批,对无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依法查处;街道发现辖区内有无工商执照从事集中式餐饮具消毒的,应立即通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食品药监部门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每月至少上门监督2次,对其工作环境、设施设备、洗涤剂、检验记录、包装标志等进行严格检查,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每次采样不少于5件。对达不到C级标准和严重违法企业,由食品药监部门依法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提请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小餐饮夜市排档的建设与规范

  结合我区现有夜市排档的区域分布和硬件条件,综合考虑交通组织、水电供应、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因素,在充分征求辖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3个现有夜市排档作为规范夜市排档建设路段,9月15日前整改规范到位。

  城管部门负责选点和排档建设,街道负责日常管理,食品药监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卫生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体检。

  三、工作措施

  按照“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食品安全绩效目标,实行综合考核与通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区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组织和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好我区小餐饮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小餐饮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餐饮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安排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参与到每个街道的小餐饮专项整治中来,提供技术指导,参加联合执法。

  (二)因地制宜,立足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武昌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标准》(附件3)的基本要求,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对正在集中整治的路段,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要同步跟进,拆除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清理占道经营,对外环境和外立面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治,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对绿化进行修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一更换招牌和粉刷外墙,还市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街道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小餐饮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小餐饮经营户保持卫生环境,落实人员健康体检,督促小餐饮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门前三包”不落实的单位进行查处;城管部门要加强值守,严防沿街流动摊贩、乱搭盖餐饮摊点和露天排挡卷土重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大城管”考核范畴,每月对各个街道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占“大城管”总分值的6%。同时,将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到各街食品安全绩效目标考核。各街道每周四下午向区整治专班报送小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附件2),对工作力度不大,整改进度缓慢的街道,及时予以通报督促,确保全区所有街道都能按进度、按要求完成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食品药监、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各抽调一人成立区小餐饮专项整治督导小组,对各街小餐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对涉及小餐饮的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以及上级转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导小组每周通报一次检查督导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区整治专班汇报,加强调度,重点解决。

  (四)正确引导,化解矛盾。各街道、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引导市民餐饮消费习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培训教育,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小餐饮专项整治活动;街道和社区要引导帮助无证餐饮业主进店经营或转向经营,对不具备条件关门停业的无证小餐饮经营户,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应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社区干部要在居民和小餐饮经营户之间积极沟通和协调,及时化解矛盾,保障小餐饮整治的顺利进行。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4

  自5月15日接到区培训局转发的区、市、省、国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我们幼儿园依据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230余人,专职食堂员工2人,专职食品采办员一名。20xx年5月,我园依据以往幼儿园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力的整顿和修整,重新更换了幼儿食堂纱窗,依据规定设置了各类食堂功能操作间,食品加工场地占地5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依据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设置了操作间、生食加工间,熟食加工间。面食间、库房、消洗间等相关功能室,并购置了伙房各类炊具、消毒用具、保鲜用具等,保证孩子在安全洁净的环境中用餐。

  三、在日常培训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五、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卫生学识培训合格证》。

  六、食品采办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办的食品全部定点采办,不能定点采办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供货商全部供应相应证件及检疫证明,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七、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液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八、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洁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九、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十、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办园5年以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呈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大事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限于场所条件限制,我园目前食品从食堂到班上的运输过程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信任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5

  为了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我超市根据市工商局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本超市范围内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

  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端正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特制订了本超市食品卫生工作制度,并且健全了监督岗,以便监督检查。

  经常自查,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

  二、检查制度的落实。

  为了杜绝食品存在的`隐患,我们严格执行相关的各项检查制度。

  依据制度规定,

  1、定期对食品卫生全面检查。

  2、必须定期进行从业人员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以防传染病扩散;

  3、要求供货员必须杜绝“三无”食品进库,必须食品日期有效,必须出售卫生食品。

  总之,对于超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我们思想高度重视,时刻严格要求,提高标准,经常检查,认真监督,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6

  根据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情况通报》中我校在检查中存在三大问题:

  1、学生倒剩饭、剩菜的.桶子没有加盖。

  2、无餐具消毒设施。

  3、食堂仓库摆设较混乱。

  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校常务校长要求德育处后勤处按要求认真整改,我处与后勤处结合后整改措施如下:

  1、卫生桶因学生早中餐要倒剩饭、剩菜,不能加盖,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一餐一洗。

  2、在元旦节前后,添置一个大型消毒柜供食堂工作人员使用。

  3、加强对食堂管理员的管理,强化炊事员的责任意识,多想办法,充分利用食堂仓库有限的有效空间,合理地摆放物品。

横沟市镇小学

  20xx年12月27日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7

  一、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章立制、措施到位。

  1、学校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2、完善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工作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检查登记制”、“值班教师、值周教师双查制”,定期分析学校的隐患,加强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签订学校管理责任书,相关责任人对学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问。

  4、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有专人管理(分管教师:师鹏国)坚决贯彻执行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不得向无卫生许

  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品,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中毒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了对学校食堂、水源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定期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

  二、严格按照中心学校通知的要求检查食堂工作。

  1、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学校每期要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审查和办理健康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且不能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学校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辞退。

  2、注重食堂的环境卫生

  学校政务值班人员每天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有防护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足够通风,排烟的设施,垃圾和废油脂的处理一律按要求处置。

  3、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认真做好了食品留样、食品试尝工作。

  (2)把好“消·毒”关。厨房里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煮消·毒,学生餐具每天按时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把好使用食品添加剂关。学校食堂食品在烹饪过程中均未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1、小卖部无《营业许可证》。

  2、学校食堂外用电开关外壳损坏,可能有触电危险。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要求小卖部尽快办理《营业许可证》。

  (2)尽快购买开关更换损坏开关。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

  (4)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

  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5)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食堂饭菜质量整改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执行《食堂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针对市卫生局、教育局对我校的联合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具体人员,制定了整改方案。

  现将整改事项汇报如下:

  一、食品处理区面积不符合要求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我校食堂建成后学校生源剧增,导致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人数不符合要求。我们下一步工作就是:第一向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希望能够将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等扩建,第二就是在目前条件下,严格各项食品操作流程,对食堂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确保无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二、无专用餐具消·毒设施,食品用容器消·毒置于落生用水池内进行

  由于学校条件所限,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金匮乏,购置专用餐具消·毒设施的想法一直无法得到落实,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想法首先还是要向政府部门争取早日解决,第二是利用“五、一”长假将消·毒水池与落生用水池区分开来,最重要的还是要面对现有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

  三、索证不全

  已督促相关人员做好了食品索证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检查,确保不再发生。

  四、熟食未进入备餐间存放,备餐时间超过2小时

  这个问题的存在其实原因跟“问题一”一样,我们将狠抓落实,决不允许同类事情发生,教育从业人员一定将熟食放入备餐间存放,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主要抓好工作效率,在不违反食品操作流程的前提下,确保师生能准时就餐。

  五、水池和功能间标记不全

  近期立即补全各类标记。

  从以上问题中发现,虽然有历史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但从中也折射出我们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错误,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意识,完善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提升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食品安全整改措施8

  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为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我市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01在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各学校均有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在落实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流于形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过程缺乏培训、检查、整改、追踪等措施,专业人员也缺少相关专业知识,没有真正有效实施、落实制度要求或标准,没有全面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规范要求:制定《xx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点,实行党政一体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严格落实制度管理,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职责与责任。

  02在食品采购溯源方面存在问题

  学校在采购食品管理方面相对较规范,个别学校食品食材未执行先过“快检室安全关”检验关卡,有效降低食品食材釆购风险,未严格履行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电子台账,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上传相关数据次数漏报,个别学校食堂与供货商的供货合约逾期。

  规范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目录库、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禁止使用转基因食材(包括油、米),推动落实食品材料检测工作,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快检室”“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工程建设,严格履行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电子台账,加强食堂操作规范网上日常巡查,降低食品食材釆购风险,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03在食品留样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无生食留样,个别学校熟食留样存在减样现象,个别学校水果、酸奶等均未留样,个别学校食堂熟食留样冰箱温度过高,达不到冷藏要求且易发生腐烂变质,还有存在留样标签不规范行为,留样记录与实际留样品种不一致的情况。

  规范要求:自营、承包食堂或供餐单位做好食材生食留样、熟食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达到冷藏要求专用留样冰箱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04在食品加工储存和厨馀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各学校食品添加剂使用均未发现超范围使用情况,但个别学校食堂使用的部分添加剂未公示;部分食堂按照生熟食品食材分离存放,防尘、防虫设施设备达不到规范要求。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05在自查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学校的自查制度尚无全面落实,检查发现部分校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欠缺相应的管理知识,导致虽然做了自查,但流于形式,均为合格,或者对查出的问题未分析原因和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规范要求: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学校校园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和监督检测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定期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等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日常排查项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律规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发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06在场所规划布局方面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食堂在人流、物流规划设计存在不足和卫生隐患,人流、物流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个别学生食堂操作间面积小,导致食堂加工空间、备餐空间、洗消空间无法畅流,交叉污染安全风险较大。

  规范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学校要将学生食堂及工艺流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学校食堂应当远离污染源,距离粪池、坑式厕所、污水池、暴露垃圾堆(场)25米以上,环境整洁;人流、物流通道要独立,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仓库、原料处理场所(粗加工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配餐销售间、餐具洗消间及更衣室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应分别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

  07在设施设备环境方面存在问题

  有的学校食堂修缮不及,墙面掉皮或霉斑,地沟排水不畅,存在卫生死角等。现场发现操作容器、工具、设备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大部分有明显区分,但从业人员正确分类使用的能力还有待提升。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对食堂设施、冰柜、消毒柜、操作面、储物间、地面和墙体等进行清洁消毒,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完善“三防”措施,定期对食堂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的有害生物(如蟑螂、老鼠、苍蝇、蚊虫等)进行灭杀,确保校园食堂环境整洁、清洁和卫生;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学校应当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检查可控。

  08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岗前体测,流于形式,均为合格,学校食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未真正有效落实到位,个别食堂、供餐企业操作人员仍佩戴配饰,无佩戴发罩,无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职业衣着汚渍斑斑汻久未洗;部分学校食堂一、二次更衣室形同虚设,作业行为极不规范;个别从业人员有在学校食堂门口吸烟迹象。

  规范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扫码进食堂,定期核酸检测,建立健康检测台账;学校应当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建立每日岗前须体测健康方可上岗晨检制度;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并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穿戴一次性手套,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宜为白色或浅色,专间(需二次更衣的区域)与其他操作区(需一次更衣的区域)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09在餐具洁净度方面存在问题

  个别学校食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洁净度达不到指标要求、食堂及周边环境保洁消杀不规范。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和学生餐厅地面、桌面和台面、餐具均要落实相应消杀措施,餐饮用具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大锅、大桶、大盆等大型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10在用餐陪餐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个别学校与学生陪餐工作机制流于形式,有陪餐记录,但没有把在用餐陪餐过程中发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研究反馈;部分学校至今仍未落实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规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机制,以陪餐检查为手段,提升膳食营养水平。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有关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问题、陪餐人员签名等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釆取家长轮流陪餐的方式,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11在学生饮食营养健康方面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自营、承包食堂或供餐单位提供较多煎、炸、卤等高糖、高盐、高热量食品供学生选餐用餐,没有根据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个别学校没有按规定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部分学校食堂没有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健康食堂指导人员,缺乏营养健康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规范要求: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培养学生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引导青少年爱惜粮食,培养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

  12在学生餐标公益问题方面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不同标不同价,个别学校存在教职工免费吃学生餐、个别学校教职工陪餐不交费、陪餐菜色完全不同或部分相同等损害学生餐标公益行为。

  规范要求:学校要落实校长或教师代表缴费陪餐制度,做到“三同”:教师即与学生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每天做好陪餐记录;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学校应将每周食谱、每天饭菜图片等情况,定期推送给学生膳食委员会成员,并在学校食堂公示公开。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和随意变更食谱的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学校供餐企业招投标“黑名单”,禁止参与学校食材供应和供餐运营。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员工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长效机制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8.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0.加强承包或供餐企业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提倡采用自营自办食堂方式供餐。供餐方式若出现由承包、委托经营或校外供餐企业进行用餐配送的,学校应该实行招投标严格遴选,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还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13.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4.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15.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学校应全面创建达标健康食堂。积极配合市卫健和教育部门指导食堂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教育部门将开展对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活动的现场评价,重点评价营养健康食堂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要求两年内全市有学校食堂评价都必须达到“石狮市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标准,评分在85分以上的予以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审核颁发“石狮市学校营养健康食堂”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评分在80分以下的,年度校园安全工作列为“3A”级以下等级,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学校不得参评“石狮市营养健康学校”称号。民办学校当年度年检评为不合格等级。学校营养健康食堂达标建设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达不到要求的,收回“石狮市学校营养健康食堂”证书,且向主管部门建议取消该学校“文明单位”年度资格认定,学校行政绩效评定降级,收回“石狮市营养健康学校”牌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16.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学生用餐学校要结合本轮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学校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上报石狮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各用餐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每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相关工作,并上交纸质材料。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对发现的学生餐“微-腐败”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石狮市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长效机制(试行)》操作细则,根据相关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刻认识开展xx市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主要负责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整治工作作为巩固“纪检监察进邻里”活动中“点题整治””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管理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教育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8月30起,各学校每月3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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