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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1
为了使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段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扎实有效,便于各级指挥机构组织抗灾抢险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科总工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工程科长手机:
安质科科长手机:
财务科长手机: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
综合管理科长手机: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
二、职责分工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负责长吉城际铁路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
3、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应互相配合。
4、各工区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中,按各自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三、准备工作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由综合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
2、各工区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各工区组织力量把管区内的排洪沟清理干净。
4、在发生洪水、台风、暴雨紧急情况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武警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
四、预案实施:
(一)防洪、防暴雨预案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标段时,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发布“关于20××年××号台风防风号通知”要求: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台风及潮位消息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通知各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台风正向我标段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标段时,组长、副组长立即到位,研究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标段或者在附近约150公里的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标段将有严重影响时,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根据防御台风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24小时值班。
4、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标段不再有影响时,由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发布台风警报解除。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洪排涝工作,无明显降雨则恢复正常值班。
(2)项目经理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工人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有关部门及时整理好相关灾情资料,向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4)项目经理部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
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3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预案的启动:
收到珠海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工程组:
组长:xx
组员:工程部全体员工
2、设备组:
组长:xx
组员:设备部全体员工
3、保安机动组:
组长:xx
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4、行政后勤组:
组长:xx
组员:xx
四、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苏影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李键负责分管保安机动组和行政后勤组;副总指挥吴金辉负责分管工程组、设备组。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工程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组织一支由施工单位组成的紧急抢险机动小组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
2、设备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明确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3、保安机动组:
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4、行政后勤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
五、防台风暴雨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保安、行政人事、工程、设备、餐饮、总务、艺术团、市场。
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4小时防台风小组联络电话:
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神秘岛全体员工。
六、撤离地点:乐园行政大楼、员工宿舍
工作职责:
1、安委办:负责组织预防抢险各项工作。
2、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消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恢复,防风应急及事后处理的总协调。
3、总务部保安大队:负责抢险、疏导、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台风灾害事故的`处理。
4、总务、市场服务室:负责对台风暴雨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抢险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5、设备部:负责园区内设备安全的检查、维护及设备隐患的排除。
6、工程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水、电处理;景点设施的保护及损坏部位的修复;树木、花草的处理。7、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8、其他各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好防台风暴雨应急措施,人员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协助处理自然灾害事故。
七、工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安委办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部门。
2、行政人事部、保安大队、工程部、总务部、游客部、经营餐饮部、财务部、设备部、艺术团及相关部门成立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总经理室值班领导任总指挥。各部门经理组织成立应急小组,带领本部门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
3、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做好防风抗洪的预防工作。
4、各部室应组织员工检查景区设施,将激流勇进的船只加固绑牢,将游览车、游船停放在安全的位置。
5、总务部行政车队安排好救护或应急用车,医务室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6、若台风暴雨信号中出现大风增强信号、台风红色信号或红色暴雨预报信号,保安大队应组织15人以上的义务抢险队,在岗位待命,随呼随到,以作为抗台风暴雨的机动力量。
7、台风暴雨如在开园时来临,游客部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后用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保安大队保安员和园区内各岗位人员应密切留意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有情况立即上报。
8、总经理室领导根据台风暴雨的大小,决定是否提前闭园。若提前闭园,值班总经理应通知游客部广播告知游客因台风暴雨影响提前闭园,总务部、游客部、设备部、工程部、经营餐饮部、艺术团员工应在景区疏导游客离园。
9、台风暴雨过后,由行政人事部协调,总务部、财务部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并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10、工程部、设备部组织人员抢修损坏的建筑设施及被台风暴雨吹倒的花木,并负责清理现场。
11、对防台风暴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人员,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码头防台风应急预案4
一、演习内容:
浩源化工码头防台风演练。
二、演习时间:
20xx年6月23日8:30-9:00。
三、演习区域:
浩源化工码头作业现场。
四、演习组织:
港口应急领导小组成员10名(安全警戒人员、事故后勤保障人员、应急救助人员等)。
五、应急救助设备:
(1)应急缆绳4条共计100米;
(2);应急锚链1条、锚头1个;
(3)对讲机1套。
六、演习指挥体系:
苏学兵任总指挥、苏淮、苏峰任现场副指挥、李峰任后勤保障组长,苏学兵任施救组组长、后勤保障人员负责秩序维护、现场保护和通信联系。
七、演习规模:
一般性防台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
八、演习概况:
6月23日上午8:30分,接港航部门转发的天气预报显示有超强台风来袭。值班员苏峰得知情况,立即向应急组织指挥部调度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防台风应急演练预案》。各岗位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在指定岗位待命,听从指令:抢救组马上组织人员对有可能发生险情作业区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停止作业并转移重要物质和设备;警戒组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关闭作业区,设立警戒标志及其它警戒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通信及物资保障,物质储备及其它后勤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各就各位,成功开展应急演练,9:00时防台风工作处置完毕,后续做好演练的各项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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