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共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将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万丽富德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的材料采购、管沟开挖、管井砌筑、管道铺设、拉管等(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签章确认的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其中:
1.1 施工图纸内容中的设备材料(含井盖、管道等)采购、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砖砌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安装井盖等均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
1.2 本工程不包括室内管道与室外管网检查井相接连及查找,楼内出户污水井的铸铁、PVC、PE排水管施工不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但该铸铁、PVC、PE排水管会同步施工,乙方应配合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
3、工期顺延: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大工程量,或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经甲方签证确认,予以顺延。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乙方对承建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万元整,含税)。
2、本合同总包干价已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装、采保、安装、土方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盖安装、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施工保险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3、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漏算及错算报价甲方均不予增加费用。
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总包干价的6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完毕满足验收条件后,甲方在五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包干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验收合格及办理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总结算款的'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一年。
4、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应在三日内提供税务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3套。
2、派出工程负责人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并办理工程签证。
3、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签证、付款、验收和结算。
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相关配合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和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施工,并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验收前,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成品保护,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的室外施工成品。
4、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八、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本工程由甲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无。 本工程所用雨污排水管道均采用东宏牌。
2、本工程所有检查井采用M5水泥砂浆砌环保水泥砖,小区主车道(包括消防车道)均采用(外径)800*30厚B250铸铁井盖,不过车位置的管井井盖(如绿化带内)均采用(外径)800*20厚铸铁井盖。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查验并确认符合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后方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九、工程变更及签证
1、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变更设计图施工及签证。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甲方签字方为有效。工程现场发生的签证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预算报价》(见附件)中约定的单价及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合同外的签证计时人工工日单价按每工日130元计取。
2、若遇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甲方仅对工期实施签证,乙方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并向甲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整改,正式竣工验收为复验合格之日。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执行。
十二、违约和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竣工。
2、如有材料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并安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欠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其它
1、本合同附件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报价》、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1.5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
2.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2.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
2.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生、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4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及污染小区居住环境。
3.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进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时,油漆工进场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报价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在_7_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4.4 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为总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电;
B、不能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费; F、逾期验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12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D.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或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E. 乙方如没有征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图纸或预算表项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和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甲方代表: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单位):乙方代表: 办公地点:电 话: 传 真: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立合同单位:
乙方: (钢筋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马厂路君安世纪城
二、工程名称:君安世纪城A9基础A31#超市全部钢筋绑扎工程
三、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A9基础A31#主体结构的所有绑扎、安装二次结构的预留筋和浇砼的护筋,并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程工期:
1、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如乙方未按节点完成形象计划,任何节点每延期1天罚款3000元,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成时间。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停工,第一天以3000元罚款,第二天以5000元罚款;连续停工三天者(含三天)请退出现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返工费用和损耗的.材料费用,工期的延误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规定,及业主有关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优良。如达不到合格以上等。费用)另增加每吨5元进度费,年底结清。
5、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内结清。
十一、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工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确保主体封顶,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违约,违约金三万元,另外按所生产的工作量的50%结算。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同样应当把《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无效合同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收缴的相关规定,如果收缴这部分非法所得在法院处理时可行,在仲裁时不处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与法院和仲裁在处理优先受偿权时碰到的问题有些相似。当时,在最高院颁布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后,也有人提过相同的问题,即该司法解释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拍卖工程应由法院处理,那么仲裁案件时能否判优先受偿权?当时有人就说仲裁不能裁,因为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而实际上,仲裁庭还是可以裁决的,只是裁决完了要由法院去执行,而且仲裁对收缴非法所得做出裁决后由法院去执行,和仲裁裁决本来就由人民法院执行也是不相冲突的。
问题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这本身就是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个问题就像是夫妻结婚后可以离婚可以再结婚一样,这是你的自由,只是每次都要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这个手续就是非法的。当然,黑白合同和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相提并论。在实践中,有的黑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承包人出自无奈或者为了中标或承包工程而不得已而为的。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的本意是限制当事人以真实意思为由规避法律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予。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问题三: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答:这涉及到变更的签证确认及具体操作问题。有的变更签证只是确定一个事实,上面写着“情况属实”甚至“收到”,这和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金额价款是不同的概念。因此,我认为关键是看变更的签证手续应该如何规范操作。如果对签证具体价款变更已经作了明确约定的,那就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进去就是了;如果签证只是确定了具体事实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那么就以图纸为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款,按照《司法解释》第16条和第19条来操作,也即当事人对变更的价款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交鉴定单位确定。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要在7天内提出变更的价款,但还要看双方是否对7天期限作了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则可以看合同是否有默示条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默示条款,那么7天期限就不应限制当事人,即便过了7天期限,仍可继续提出变更价款请求,其适用的是时效依据,即不超过二年。
问题四:依据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承包商提交决算报告后,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另:“不予答复”如何理解?
答:《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有效制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鼓励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作明确约定,以体现“过期视为认可”这样一种原则,这对制约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如果合同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实际上等于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精神,自然视为没有约定。关于"不予答复" 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
问题五:签订合同时无设计图纸,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但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那么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时,是依据解释第22条,不予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还是依据解释第16条2款,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这种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计价的设计依据,却又以固定价格承发包工程的情况是根本违反建设程序中的基本规则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则应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即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处理。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施工中的图纸就是你的计价图纸,如果没有设计图纸就按照承包人实际施工量来计算对价。这种所谓的"一口价"是没有标的的,如果在确定“一口价”的时候没有任何图纸,那就没有包干依据,应当全部打开,予以鉴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叫做"约而不定,包而不实 ",因为包干的标的就是设计图纸。如果确定“一口价”的计价方式时没有图纸,那么就只能按照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图纸来按实计算。
问题六: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
答: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限制,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
甲方现委托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驻贺州市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1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3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2 天以上;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3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 1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27581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捌拾壹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1654.86元(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陆分整)
工程总造价为:29235.86元(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叁十伍元捌角陆分整)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40%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集中学 工程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马集中学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方式:
四、开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价:
七、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现场负责做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
2、协助乙方疏通当地有关关系。
3、确保资金按进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确保工期,工期为 天。
3、教育职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补办的文字手续为准,其补充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自在工程当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亮化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世纪大道西侧
2、工程范围及要求
酒店楼体用霓虹灯勾勒轮廓;外部主楼体亮化。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xx年 1 月1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1 月 25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 天(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影响,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造价
金额(大写): 捌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82000.00 元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
3、楼体布灯、电源连接等施工中因施工与有关部门产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 灯具均保修一年 ;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应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付款、结算方式
开工前预付伍万伍仟元(55000.00元),工程竣工(亮灯)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其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预算清单》一份,工程预算捌万贰仟元整,甲方同意按照捌万贰仟元整支付。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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