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15 10:14:5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必备】购销合同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购销合同6篇

购销合同 篇1

  需方(甲方):哈尔滨金利安脚手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刚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共计:¥ 696230.00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696230.00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款¥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全款到账后,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过约定期限10天,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需方全部负责。供方必须按需方约定及时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由天气、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哈尔滨金利安脚手架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电 话:电话: 传 真: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账 号:

  传真:法定代表人: 汇款名称: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日

购销合同 篇2

  一、甲方:乙方:

  二、交(提)货地方:乙方生产现场,甲方负责运费。

  三、交货方式:以乙方工厂电子称为依据。

  四、验收标准、方法:

  石灰验收以乙方工厂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交货时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试样。检验合格即可收货,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检报告收货、但乙方可凭甲方单据再次抽样化验。检验结果相符可收货。不合格拒绝收货、产生相关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供货方法:

  乙方以电话、短息、传真等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送货、或自行到甲方工厂来装货,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好安排车间提前准备,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来装货所产生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待甲方安排后再可装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号对完上月份全部单据,10—15号付款。延迟未付清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付清货款后再恢复供货。

  2、每月货款全部付清,甲方货款65万(10月1号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货款)乙方应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额付清。

  七、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确保所提供石灰质量符合乙方生产要求标准,如因甲方石灰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产品出现生产及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运输过程中,甲方应避免货物被雨水淋湿,若发生该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确定现有石灰供货商以甲方为该地区唯一指定供货商。但由于甲方原因断货乙方有权自行调货,同时若造成乙方停产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解除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供货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裁决。

  十、合同期限:20xx年10月29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法人(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地址: 合同签订地: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需方:

  地址: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 年月 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2、需方应确认本合同中各品种已在当地经过试种,并适应当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供方标签所书品种特征和栽培要点仅供参考,需方须因地制宜种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

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

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和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建筑用砂》GB14684—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xx。产品质量以进场后的检测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在生产地和尚未交付的产品中进行抽检。

  第三条、产品的验收

  1、材料到场由甲方物资人员点验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根据砂子实际的含水情况,甲方可以按如下标准扣减重量:

  3、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检验,并及时给物资部门反馈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是否支付全部款项的依据。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每月14日前乙方持甲方物资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并连同正规税务发票到甲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结算数量以m3为单位,重量和立方的转换标准为1。57t/ m3。

  2、结算时乙方所持有的票据必须和甲方物资科所存底的票据(附磅单联)对应上,如对应不上或者不符,甲方对这部分数量不予结算。

  3、甲方根据业主支付计量款的情况给乙方支付货款。

  4、合同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款项如要汇入其他账户,必须要有乙方授权委托书和收到款项的书面确认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本合同中的结算单价为上限单价,只允许降价,不允许涨价,若乙方提出涨价,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具体供应的数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物资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要求运送砂子,在没有接到甲方物资人员的通知之前禁止将砂子运送至甲方拌合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甲方如发现乙方或者和甲方内部人员勾结,有虚开票据、在重量上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00元至50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没有过磅的砂,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3、如果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建设要求,所用材料数量、型号、质量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4、材料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将物品卸到甲方指定的存储容器中。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用料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6、乙方交货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7、乙方负责处理因供货而引发的与其他第三方的所有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在甲方卸货过程中的(车辆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乙方全程负责。

  9、如在在施工现场给甲方设施造成了损坏,则乙方照价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产品供应不及时,耽误甲方工程进度,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xx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甲方有权对此部分材料不予结算,或者立即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没有能力继续保障供应,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提前交货或交货数量超过甲方要求或未按照交货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不能退货、换货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6、乙方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的或经项目部试验室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条、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将合格产品及时送到甲方现场;若乙方拒不退货,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日内积极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处理结果。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但是一方延期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完毕并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之前签订所有相关合同全部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为甲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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